逆汇,亦称出票法,是
顺汇的对称。由债权人或收款人出立票据 (如汇票等) ,委托银行通过其联行或代理行向异地债务人或付款人收取款项的汇兑结算方法。其特点是,票据传递方向与资金流动方向相反,国际贸易项下信用证、托收结算方式的收汇均属于逆汇。
对
外汇银行来说,在逆汇方式下,客户向银行卖出
汇票,等于银行付出
本币,买进外汇。外汇银行接受收款人的托收委托后,就应通知其国外分支行或
代理行,按照当日
汇率向付款人收取一定金额的
外币并归入其开在国外银行的外汇账产上。其结果,该银行国内本币
存款账户余额减少了,而在其
外币存款账户上却增加了相应的外币金额。
托收按有无附有货运
单据,
光票托收和
跟单托收(
付款交单Documents Against Payment,
D/P)、
承兑交单(Documents Against Acceptance,
D/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