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征税款
税务机关依法对未征少征的税款要求补缴,对未缴少缴的税款进行追征的制度
追征税款是指在实际的税款征缴过程中,由于征纳双方的疏忽、计算错误等原因造成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税务机关依法对未征少征的税款要求补缴,对未缴少缴的税款进行追征的制度。追征税款的前提条件是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缴或少缴了应纳的税款。
范围
1、税务机关适用税收法律行政法规不当或者执法行为违法造成的未缴或少缴税款。
2、纳税人、扣缴义务人非主观故意的计算错误以及明显笔误造成的未缴、少缴税款。
3、偷税骗税抗税
时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因税务机关的责任,致使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三年内可以要求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补缴税款,但是不得加收滞纳金。因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计算错误等失误,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三年内可以追征税款、滞纳金;有特殊情况的,追征期可以延长到五年。对偷税、抗税、骗税的,税务机关追征其未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或者所骗取的税款,不受前款规定期限的限制。”
1、因税务机关的责任,致使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3年内应要求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补缴税款。
2、因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计算错误等失误,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3年内应追征税款、滞纳金;有特殊情况的,追征期可以延长到5年。“特殊情况”是指纳税人或者扣缴义务人因计算错误等失误,未缴或者少缴、未扣或者少扣、未收或者少收税款,累计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
3、对偷税、抗税、骗税的,税务机关可以无限期追征其未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或者所骗取的税款。
要求
1、追征税款、滞纳金的期限,自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应缴未缴或者少缴税款之日起计算。
2、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欠税,税务机关可以无限期追征。
3、对偷税、抗税、骗税的,税务机关追征其未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或者所骗取的税款,可以无限期追征。
方式
税款追征的方式有两种:
1、税款的补缴,它是指未缴或者少缴税款是因税务机关的责任造成的,税务机关应当要求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补缴税款。
2、税款的追征,是指未缴或者少缴税款是因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原因造成的,税务机关对未缴或者少缴的税款应当追征。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2-05-09 14:12
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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