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朝阳县
清高宗爱新觉罗·弘历诗作
《过朝阳县》,清高宗爱新觉罗·弘历诗作,收录于《乾隆御制诗文全集·御制诗四集》。该诗为乾隆四十八年清高宗东巡盛京途经朝阳县时所作。
作品原文
作品原文收录于《四库全书》、《乾隆御制诗文全集·御制诗四集》等文献中,原文如下:
《过朝阳县》
兴中之府朝阳县,
三塔一颓其二存。
残碣犹传张氏记,
千秋兴废不堪论。
注释译文
1.兴中之府朝阳县:此地本名三座塔,旧设通判乾隆丙申(1776年)改为朝阳县,即辽时兴中府也。
2.三塔一颓其二存:三塔者其一已颓,尚存二塔云。朝阳城内旧有朝阳南塔朝阳北塔朝阳东塔等三塔,东塔于清代乾隆八年之前倒塌,现存南北二塔。
3.残碣犹传张氏记:碣即碑碣。该处有辽兴中府灵感寺释迦佛舍利塔碑,尚书都官员外郎辽西路钱帛判官张嗣初撰文,乃少府少监张检子也,碑称塔为柳城梁氏守奇、道邻兄弟出家所建,天庆六年立碑。
创作背景
《过朝阳县》创作于乾隆四十八年,是清高宗弘历东巡盛京(沈阳)途中,经由朝阳县城,驻跸于城内佑顺寺期间所作。
作品鉴赏
该诗出自乾隆皇帝御笔,诗歌内容概括了朝阳县的历史沿革,以及县城“三塔一颓”的地标特征。三塔所在地现为辽宁省朝阳市双塔区,即因“三塔一颓”后所存的南北双塔而得名,该诗反映了这一段历史。诗中所提“残碣”张氏记,即张嗣初所作碑文——《大辽兴中灵感寺释迦佛舍利塔碑铭并序》,收录于《塔子沟纪略》、《全辽文》等书目。此外,该诗作于乾隆四十八年东巡期间,是乾隆皇帝驻跸于朝阳县的历史见证,具有一定的史料价值和文化价值。
作者简介
爱新觉罗·弘历(1711年9月25日-1799年2月7日),清朝第六位皇帝,定都北京之后的第四位皇帝。年号“乾隆”。在位六十年。乾隆皇帝所作诗文,即位前有《乐善堂全集》,在位期间先后有《御制诗初集》、《二集》、《三集》、《四集》、《五集》和《御制文初集》、《二集》、《三集》,退位之后还有《御制诗余集》和《御制文余集》。他的诗内容涉及政治、军事、经济、文化、社会等各个方面,对研究清代历史具有重要意义。
最新修订时间:2023-08-30 1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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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