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绒山羊
地理标志产品
辽宁绒山羊,辽宁省特产,全国农产品地理标志。
产品特点
外在感官
辽宁绒山羊被毛全白,体质健壮,结构匀称、紧凑,头轻小,额顶有长毛,颌下有髯,公羊角粗大,向后斜上方两侧螺旋式伸展,母羊角向后斜上方两侧捻曲伸出,颈宽厚、与肩部结合良好,背腰平直,四肢粗壮,肢蹄结实,短瘦尾,尾尖上翘。被毛柔软有弹性,绒层厚实,被毛覆盖良好,用两手分开毛丛,可见亮白、密而长的绒丛。
内在品质
辽宁绒山羊是世界最优秀的绒山羊品种,是中国农业领域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特殊品种资源,是广大农牧民脱贫致富的主要品种。一直以其产绒量最高、出绒多、绒细度好和绒纤维长等综合品质优秀而居世界白绒山羊之冠;又以其遗传性能稳定,杂交改良效果非常显著,被誉为“中华国宝”。成年公羊体重40千克以上、产绒量450克以上,成年母羊体重30千克以上,产绒量300克以上;绒自然长度40毫米以上;绒细度10—20微米;含绒率60%以上;屠宰率春冬30%以上,夏秋35%以上。改良低产绒山羊产绒量平均提高100克以上,个体体重平均增加3千克以上。
等级分类
辽宁绒山羊种羊按照《辽宁绒山羊》地方标准级别规定,进行分级。
产地环境
地理位置
辽宁省介于东经118°53′—125°46′,北纬38°43′—43°26′,辽宁省东北与吉林省接壤,西北与内蒙古自治区为邻,西南与河北省毗连,与山东省隔海相望。以鸭绿江为界河,与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隔江相望,南濒浩瀚的渤海和黄海。
土壤地貌
辽宁省地势大体为北高南低,从陆地向海洋倾斜;山地丘陵分列于东西两侧,向中部平原倾斜。地貌划分为三大区。
①东部的山地丘陵区。此为长白山脉向西南之延伸部分。这一地区以沈丹铁路为界划分为东北部低山地区和辽东半岛丘陵区,面积约6.7万平方千米,占全省面积的46%。东北部低山区,此为长白山支脉吉林哈达岭和龙岗山之延续部分,由南北两列平行的山地组成,海拔500—800米,最高山峰钢山位于抚顺市东部与吉林省交界处,海拔1347米,为本省最高点。辽东半岛丘陵区,以千山山脉为骨干,北起本溪连山关,南至旅顺老铁山,长约340千米,构成辽东半岛的脊梁,山峰大都在海拔500米以下。区内地形破碎,山丘直通海滨,海岸曲折,港湾很多,岛屿棋布,平原狭小,河流短促。
②西部山地丘陵区。由东北向西南走向的努鲁儿虎山、松岭、黑山、医巫闾山组成。山间形成河谷地带,大、小凌河发源地并流经于此,山势从北向南由海拔1000米向300米丘陵过渡,北部与内蒙古高原相接,南部形成海拔50米的狭长平原,与渤海相连,其间为辽西走廊。西部山地丘陵面积约为4.2万平方千米,占全省面积29%。
③中部平原。由辽河及其30余条支流冲积而成,面积为3.7万平方千米,占全省面积25%。地势从东北向西南由海拔250米向辽东湾逐渐倾斜。辽北低丘区与内蒙古接壤处有沙丘分布,辽南平原至辽东湾沿岸地势平坦,土壤肥沃,另有大面积沼泽洼地、漫滩和许多牛轭湖。区域内土壤主要为棕壤土,土层较厚,质地比较粘重,表层有机质含量较高,呈微酸性反应。适宜的土壤环境,使草木繁茂、种类繁多,有各种植物161科2200余种,共有600多种天然草木可供绒山羊采食,有禾本科的画眉草、狗尾草、豆科的野苜蓿、落豆秧和菊科的老牛筋,也有多种低矮灌木胡枝子等,都是辽宁绒山羊喜食的草木。
水文情况
辽宁省水资源丰富,山山有水,溪水长流,水质清纯,适宜辽宁绒山羊饮用,也适宜各种草木生长。境内有大小河流390多条,总长约16万千米。主要有辽河、浑河、大凌河、太子河、绕阳河以及鸭绿江等,形成该地区的主要水系。境内大部分河流自东、西、北三个方向往中南部汇集注入渤海。
气候情况
辽宁省属于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区。主要气候特点为雨热同季,日照丰富,积温较高,冬长夏暖,春秋季短,四季分明。全省阳光辐射年总量在100—200卡/平方厘米之间,年日照时数2100—2600小时。全年平均气温在3.9—11℃之间,最高气温零上30℃,最低气温零下30℃。年平均无霜期120—200天,一般无霜期均在150天以上。年降水量在600—1100毫米之间。本地区季节、光照、温度的变化规律,适合辽宁绒山羊羊绒生长;本地区季节、光照、温度、降水量的变化规律,适合本地天然草木的生长。
历史渊源
辽宁东部地区农民饲养山羊历史悠久。在沈阳新乐遗址,发现辽沈大地在7000年前就已经有猪、羊饲养。辽宁绒山羊是在辽东地区优越的生态条件下,经过民间长期自群选育形成的地方品种。
1955年11月,绒山羊首先在盖县被官方发现。
1959年,辽宁省农业厅组织全省开展畜禽品种资源调查时,被专家们认定为优良地方品种,时称盖县绒山羊。
1963年,中国农业科学院畜牧科学研究所傅寅生到辽宁考察时,张延龄等陪同到盖县丁屯村进行现场测试,母羊产绒400克,认为如此高产绒量白色山羊世界少见,堪称“国宝”。随后,傅寅生将此情况报告给农业部,引起农业部领导重视。
1964年8月,农业部领导电告辽宁省农业厅:“辽宁要从全国出发,繁育好盖县绒山羊,支援各地”。
1980年,在全国统一的畜禽品种调查中,发现盖县周围的岫岩、凤城、宽甸等地也有类似的绒山羊。与此同时,在农业部支持下,在盖县建立了辽宁省绒山羊种羊场,由辽宁省畜牧局责成省畜牧兽医科学研究所主持,召开了有关县参加的绒山羊育种工作会议,会上将该绒山羊定名为辽宁绒山羊,并由辽宁省畜牧兽医科学研究所主持,组成有盖县、岫岩、凤城、宽甸、瓦房店、庄河、辽阳等县(市)参加的绒山羊育种协作组,按照统一的育种方案,开展联合育种。
1981年,将绒山羊育种正式列入农牧渔业部畜牧科研计划。
1983年,制订了辽宁绒山羊标准(草稿)。
1985年,经国家标准局批准为国家绒山羊标准。
1984年,辽宁省农业厅、省科委受农业部委托组织专家对辽宁绒山羊进行了鉴定,认定辽宁绒山羊为绒用山羊品种,随后列入《中国畜禽品种志》。此后,经过20多年的系统选育,辽宁绒山羊的质量不断提高,产绒量居世界白绒山羊之冠,成为在国内外享有盛誉的优良山羊种群。
生产情况
2010年,辽宁绒山羊饲养量1000万只,产绒量2500吨。
2015年,辽宁省绒山羊饲养量约600万只,同比下降2.5%;其中存栏约305万只,同比下降9%;出栏约295万只,同比增加5.4%;羊绒产量约1030吨,同比下降10.4%。
2017年上半年,辽宁省绒山羊饲养量约548.7万只,同比减少8.55%,环比下降17.49%。其中,存栏约312.4万只,同比减少6.75%,环比下降2.83%;出栏约236.3万只,同比减少10.83%。羊绒产量约1190吨,与2016年基本持平。
产品荣誉
辽宁绒山羊长期以来被各大绒山羊产区引入,广泛用于育种和改良,被育种专家誉为“中国绒山羊之父”。在中国《国家级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名录》中列需要保护的羊类首位,是中国政府明令禁止出境的极少数畜禽品种之一。
2010年09月1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批准对“辽宁绒山羊”实施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
地理标志
地域保护范围
辽宁绒山羊主产区包括大连市的旅顺口区、金州区、庄河市、瓦房店市、普兰店区、长海县;营口市的鲅鱼圈区、老边区、盖州市、大石桥市;鞍山市的岫岩县、海城市、台安县;辽阳市的文圣区、宏伟区、弓长岭区、太子河区、辽阳县、灯塔市;丹东市的振安区、凤城市、宽甸县、东港市;本溪市的平山区、溪湖区、明山区、南芬区、本溪县、桓仁县、本溪开发区;抚顺市的东洲区、望花区、清原县、抚顺县、新宾县、抚顺经济开发区;铁岭市的清河区、铁岭经济开发区、调兵山市、开原市、铁岭县、西丰县、昌图县等8个市的44个县(市、区)407个乡镇。地理坐标范围在北纬38°43′—43°26′,东经118°53′—125°46′之间。
质量技术要求
(1)产地选择与特殊内容规定
辽宁绒山羊具有耐粗饲、适应性强、遗传稳定、绒质好、产绒量高等特点。辽宁地区独特的自然条件和饲养方式、人文历史等因素的长期作用,培育了辽宁绒山羊这一独特的品种,也使这一品种具有区别于其他绒山羊品种的优良特性。因此,辽宁地区成为保持辽宁绒山羊种质特性和其它特点的最适宜地区。
(2)品种选择与特定要求
品种为辽宁绒山羊。应具有国家规定的辽宁绒山羊的外貌、体尺、生产性能、绒毛品质和种质特点。
(3)生产过程管理
辽宁绒山羊饲养可根据具体的生产条件采取全放牧饲养、半放牧半舍饲饲养和全舍饲的饲养方式,所用饲料主要以利用粗饲料为主,如野生无毒杂草、中草药植物、农作物秸秆等,同时适当补饲少量精料,饲料种类应多样化,以达到营养平衡,所采食的饲料应符合《绿色食品饲料及饲料添加剂使用准则》、《饲料卫生标准》,放牧饲养同时还应符合《休牧和禁牧技术规范》的具体要求,品种鉴定按照《辽宁绒山羊鉴定方法》的具体要求操作,在防疫上严格执行《辽宁绒山羊防疫技术规范》,在制作和使用细管冻精进行繁育过程中参照《辽宁绒山羊细管冷冻精液制作规程》,在羊绒收集和保存中参照《辽宁绒山羊梳绒技术规范》,在育肥屠宰中参照《辽宁绒山羊屠宰技术规范》,同时辽宁绒山羊生产管理过程还应参照《绒山羊舍饲管理技术规范》、《辽宁绒山羊放牧技术规范》等标准。
(4)产品收获、屠宰及产后处理的规定
辽宁绒山羊的主要产品包括:羊绒、种羊、冻精、羊肉等,每种产品按照相关规定采取不同的方法进行生产、收获、加工。
羊绒:每年春季4—5月份进行梳绒,梳绒时按照不同性别、不同生理阶段、羊绒起浮情况灵活梳绒,操作过程要参照《辽宁绒山羊梳绒技术规范》进行,对所收集的羊绒要按照质量、群别等进行分类保存,科学存放,确保质量。
种羊、冻精:进行制种的养殖场,必须经相关级别的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同意发放种质生产经营许可证后方可进行种羊的培育、经营和制作出售冻精等种质,其所提供的种羊、冻精,必须按照《辽宁绒山羊》、《辽宁绒山羊细管冷冻精液制作规程》的具体要求达到规定的质量要求。
羊肉:羊肉在加工过程中,按照《畜禽产品消毒规范》、《畜禽病害肉尸及其产品无害化处理规程》、《辽宁绒山羊屠宰技术规范》的具体规定,对屠宰过程、羊肉加工、分等分级及包装进行规范操作,达到卫生、安全、绿色环保、存放安全的目的。
(5)生产记录要求
辽宁绒山羊在养殖过程中要做好疫苗接种、消毒等防疫记录,兽医药品使用记录、发病情况、治疗情况的详细记录,饲草饲料使用种类、数量记录,产羔、产绒、配种、羊只系谱等方面的详细记录,屠宰、病死羊尸体处理记录,羊绒的收集保存的详细记录,以及羊只出售时的地区、养殖户、标识等方面的详细记录,以便日后查验。
最新修订时间:2023-01-05 1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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