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营商环境建设局(辽宁省大数据管理局),是根据《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
辽宁省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
辽宁省营商环境建设局是辽宁省人民政府
直属机构,为
正厅级,加挂辽宁省
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牌子。
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优化营商环境建设的方针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及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组织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和省政府规章草案,组织贯彻落实《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二)拟订全省营商环境建设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拟订加强和优化营商环境建设的政策、措施和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统筹协调各地区各部门营商环境建设工作。
(三)负责全省营商环境建设监督检查工作,受理相关投诉、举报,查处营商环境建设违法违纪行为。
(四)配合有关部门对全省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部署情况进行绩效考评。
(五)负责推进全省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及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指导市以下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及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
(六)负责省政务服务中心的运行和管理,负责对省直部门进驻服务中心政务服务事项的组织协调、监督管理和指导服务。
(七)负责全省行政权力运行制度系统、行政权力电子监察系统建设等工作,指导、协调、监督全省行政审批工作和各级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及代办机构建设。统筹负责“互联网+政务”建设推进及政务服务和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的大数据管理和应用。
(八)负责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规划建设和日常运行监管工作,指导省民心网工作。
(九)承担省营商环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省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十)归口管理全省数据资源,负责数据资源的挖掘、归集、管理、共享、开放,统筹数字政府建设,负责政府数字化转型,负责政务大数据发展规划、政策建议、标准规范、安全保障、督促检查等工作,负责规划协调、指导监督全省政府系统电子政务建设工作,负责省级政务信息化建设项目审批工作,协调推进、督促落实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工作。
(十一)完成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
(一)机关党委办公室(人事处)。负责机关、省政务服务中心和直属单位党的建设工作,承担干部人事、机构编制、教育培训、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机关、省政务服务中心和直属单位年度绩效考评。
(二)办公室。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安全、保密、财务和资产管理、政务公开、督查督办等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工作。
(三)行政权力运行监管处。负责统筹推进全省“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承担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辽事通”建设工作,负责全省政务服务平台运行电子监察工作,组织政务数据分析和应用,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
(四)政务服务处。负责统筹推进全省政务服务标准化体系建设,拟订政务服务规范和管理制度,指导、协调、监督全省各级政务服务中心及代办机构建设,负责省直部门进驻省政务服务中心政务服务事项的组织协调、监督管理、指导服务,组织开展全省政务服务质量考核评估,处理相关投诉、建议。
(五)企业服务处(营商环境投诉督办处)。负责全省营商环境投诉建议事项处理的协调指导、督查督办、监督考核,受理营商环境建设相关投诉、举报,负责案件的核查分析、转办、督查督办及营商环境监督检查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提出调查处理意见,承担重大影响案件办理的组织协调、跟踪督办和反馈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对给全省营商环境建设造成重大影响的地区、部门、单位、个人进行追责问责,负责指导省民心网和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工作。负责协调推进惠企政策落实,搭建政企交流平台,协调推进诚信环境和法治环境建设,落实省委、省政府交办的涉企服务重点工作。
(六)电子政务办公室。负责规划协调、指导监督全省政府系统电子政务建设工作,负责政府系统电子政务内网及相关设施的建设和管理,推进全省电子政务外网建设及应用,推进全省政府系统电子政务基础设施资源的统筹利用,推进全省政府系统业务协同。
(七)应用推广处。负责推进全省智慧城市、智慧治理规划建设工作,负责政府数字化转型,协调推进、督促落实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工作,承担组织协调跨部门、跨行业、跨领域大数据应用“一网统管”“一网协同”工作,负责推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产学研用结合,承担大数据对外合作交流工作。
(八)安全与标准建设处。研究拟订数据资源安全应用与管理相关标准规范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统筹推进全省数据资源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承担安全管理制度和技术支撑体系建设工作,负责数据、平台、系统运行的安全保障工作,负责建立和完善政府系统电子政务标准规范。
(九)规划发展处。组织起草大数据管理地方性法规和省政府规章草案,研究拟订全省大数据、政务信息化发展规划、计划、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统筹推进全省数字政府建设,负责省级政务信息化建设审批工作,开展数字政府绩效评估工作,负责联系数字政府、数字辽宁建设专家。
(十)考核评价指导处。负责构建全省营商环境考核评价体系,承担全省营商环境工作考核、评价、监测等工作,提出考核评价结果运用建议,配合有关部门对各市政府、省直各部门营商环境建设开展绩效考核和满意度评价,负责省营商环境监督员的聘任、管理、指导和服务等工作,负责指导协调、督查督办全省营商环境建设重点工作落实。
(十一)数据资源管理处。归口管理全省数据资源,负责全省数据资源体系建设和管理工作,承担全省政务数据、社会数据等各类数据资源的挖掘、归集、管理、共享、开放等工作。
(十二)政务服务中心运行保障处。负责省政务服务中心档案、安全、保密、印章使用、应急处置,后勤管理等日常运转保障工作,负责省政务服务中心信息化建设有关工作,负责省直部门进驻省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单位工作人员相关管理工作。
(十三)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处。负责推进全省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及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指导市以下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及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负责省政务服务事项的审核、目录编制和动态调整工作,实施省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管理,承担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四)政策法规处。组织起草营商环境建设地方性法规和省政府规章草案,承担对规范性文件,损害营商环境督办案件处理结果的合法性审查,依法处理涉法事务,参与重大项目和合同审签,监督管理财政性专项资金使用及相关项目建设,负责信访工作,负责联系营商环境建设专家。
(十五)综合协调处。拟订全省营商环境建设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指导协调全省各地区、省(中)直各部门(单位)拟订和落实营商环境建设政策措施,负责综合性文件起草工作,组织协调开展综合性调研及重大专题调研,负责信息编发、新闻宣传、舆情应对等工作,承担营商环境对外合作交流工作,承担省营商环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历史沿革
《
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于2016年底出台,并在2017年2月1日施行,成为全国首个省级营商环境保护法规。
2017年,辽宁省政府经中编办批准,又成立了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将原中小企业局人员编制划转,在不增加一个编制、一个人员情况下,建立了专门的省级营商环境建设督查机构。
2018年10月,根据《辽宁省机构改革方案》,将“
辽宁省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调整为“辽宁省省营商环境建设局”,并升格为省政府直属机构。
现任领导
直属单位
辽宁省民心网
办公地址
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中路109号B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