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师范大学法学院
辽宁师范大学直属的二级学院
辽宁师范大学法学院是辽宁师范大学直属的二级学院,是辽宁省法治文化示范基地、辽宁省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辽宁(大连)知识产权培训中心、大连市人民政府立法基层联系点、大连市青少年法制教育研究中心,辽宁省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秘书处和大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驻辽师法学院巡回庭也设在该院。该院设立的法学专业是国家首批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也是辽宁省一流本科专业。法学院其前身是1987年设置的辽宁师范大学政治系法学专业,是教育部审批的在全国师范院校中首批设立的法学专业,也是我校最早设立的非师范专业之一。2003年独立成立法学院。法学院下设8个教研室和1个中心,2个研究中心,建有法学实训中心,下设模拟法庭、电子法务、法律诊所、刑侦物证技术、法律援助、仲裁与非诉法律事务等多个由中央财政经费支持的实验室。2014年,在辽宁省普通高等院校法学专业本科综合评价中,学院法学专业以91分位列辽宁省法学本科专业第三名,跻身辽宁省法学本科教育第一方阵。2016年获批为辽宁省首批转型示范专业。2019年6月获评辽宁省一流本科专业;2020年1月获评国家首批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
学校简介
法学院其前身是1987年设置的辽宁师范大学政治系法学专业,是教育部审批的在全国师范院校中首批设立的法学专业,也是我校最早设立的非师范专业之一,至2016年7月,已有25届毕业生 2000 余人。2000年政法系与马列部合并成立政法学院,下设法律系,2003年独立成立法学院。现下设三个本科专业或方向,即法学专业,经济法方向和法学与电子法务方向。学院现设七个教研室(理论法学教研室、宪法与行政法教研室、刑法教研室、民商法教研室、诉讼法教研室、经济法教研室和国际法教研室)和两个研究所(法学教育研究所、青少年法学研究所),辽宁省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秘书处也设在该院。同时学院还设有资料室、微机室、多媒体教室、刑侦技术实验室和模拟法庭等教研辅助设施。
经过二十余年的努力,法学院已经形成了一支结构合理、教学和科研水平在省内具有较强优势的教师队伍。现有专业教师30名,其中教授7名、副教授11名,讲师11名,具有博士学位和在读博士的教师占教师总数的60%。
法学院坚持多层次办学,重视学科建设。法学专业自1994年以来,在科学社会主义和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专业中,招收中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方向硕士研究生,授予法学硕士学位。 在2004年起开始招收法学教育教学论硕士研究生,授予教育学硕士学位。法学院在2005年获批法学理论专业硕士点。 2011年3月获批法学一级学科硕士点,下设法学理论、宪法与行政法学、民商法学、法律史学、刑法学、经济法学、诉讼法学、国际法学、环境法学、劳动法学、军事法学等二级学科。在校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设立马克思主义法理学研究方向,招收博士研究生,授予法学博士学位。多年来,法学院坚持以育人为本,坚持改革与发展并举,砥砺耕耘,自强不息,形成了完整的本科生和研究生教育与培养体系。
法学院非常重视教学工作,注重加强素质教育,注重培养学生的科研能力和实践能力,积极进行教学改革,将学生能力的培养纳入本科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之中,同时在教学的各个环节加以贯彻。学院开设多媒体课、双语课、研究型课程,并针对法学专业特点运用模拟法庭、法律诊所式教学等新的教学模式。学生在校期间便有在《中国律师》、《辽宁师范大学学报》等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的,有的论文获国家级优秀论文奖。实践教学时法学院教学的突出特色,学院获批了辽宁省法学实践教学团队,“法学综合实践教学法”还荣获省优秀教改成果二等奖。多年来,学校与省内的公、检、法机关和其他有关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以及街道、社区建立稳定的联系,在12个单位中建立实习基地,并设有大连市职工法律志愿者援助站及社区“法律服务超市” ,变封闭式教学为开放式教学。毕业生走上工作岗位后,在省内高校、国家机关、企事业等单位从事法律方面的教学和实务工作,能很快适应工作环境、胜任本职工作,成为工作单位的骨干,有的成为全国模范法官、省市优秀法官,有的成为省、市劳动模范,为国家培养了高水平的法学专业人才。
法学院非常重视教师的科研工作,鼓励教师多出高质量的优秀成果。学院教师先后主持或参与国家社科基金项目8项,主持教育部项目5项,主持司法部项目6项,主持省级项目50余项。学院非常重视学术交流,多次邀请国内外知名学者来院讲学,学院教师也曾赴日本、美国等国进行讲学、学术访问或进修。
历史沿革
辽宁师范大学法学院其前身是1987年设置的辽宁师范大学政治系法学专业,是我校最早设立的非师范专业之一,是教育部审批的在全国师范院校中首批设立的法学专业;
2000年政法系与马列部合并成立政法学院,下设法律系;
2003年独立成立法学院
机构设置
辽宁师范大学法学院下设三个本科专业或方向,即法学专业经济法方向和法学与电子法务方向。
法学院下设8个教研室和一个中心(理论法学教研室、宪法与行政法教研室、刑法教研室、民商法教研室、经济法教研室、诉讼法教研室、国际法教研室、研究生教育教学中心),2个研究中心(辽宁师范大学青少年法治教育研究中心、辽宁师范大学法学教育研究中心)。辽宁省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秘书处、辽宁(大连)知识产权培训中心和大连市青少年法制教育研究中心设在我院。同时设有法学教学综合实训中心,包括数字法庭、电子速录、模拟法庭、法律诊所、法律援助中心、模拟仲裁庭、刑侦物证技术、电子案例等多个专业实验室。同时具有资料室、多媒体教室等教学辅助设施。
师资力量
辽宁师范大学法学院有专业教师31名,其中教授8名、副教授14名,博士生导师1人,硕士生导师21人,享有国务院特殊津贴者1人,辽宁省资深法学专家1人,辽宁省十大中青年法学家1人,辽宁省百千万人才工程“千层次人才”1人,辽宁省优秀人才支持计划1人,大连市青年法学家3人,许多教师兼任全国性的法学类学术机构常务理事、理事等职,省级学术机构的会长、副会长等职。具有博士学位和在读博士的教师占教师总数的60%。同时,法学院聘有兼职教授30人。
学科建设
辽宁师范大学法学专业通过30年的建设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基本上形成了从本科教育到博士完整的人才培养体系。
辽宁师范大学法学院法学专业自1994年以来,在科学社会主义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专业中,招收中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方向硕士研究生,授予法学硕士学位。
在2004年起开始招收法学教育教学论硕士研究生,授予教育学硕士学位。
法学院在2005年获批法学理论专业硕士点。
2005年,在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专业,设立马克思主义法理学研究方向,招收博士研究生,授予法学博士学位。
2010年获批法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下设法学理论、宪法与行政法学、民商法学、法律史学、刑法学、经济法学、诉讼法学、国际法学、环境法学劳动法学军事法学等二级学科。
2014年获批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
教学成果
辽宁师范大学法学院将以法治国家建设为契机,结合“卓越法律人才培养计划”,按照准确定位、注重内涵、突出优势、强化特色的原则,通过自主设计建设方案,推进培养模式、教学团队、课程教材、教学方式、教学管理等专业发展重要环节的综合改革,促进人才培养水平的整体提升。
辽宁师范大学法学院开设多媒体课、双语课、研究型课程,并针对法学专业特点运用模拟法庭、法律诊所式教学等新的教学模式。实践教学时法学院教学的突出特色,学院获批了辽宁省法学实践教学团队并获评省级优秀教学团队(2010),2项教改成果获辽宁省优秀教改成果奖,“法学综合实践教学法”还荣获省优秀教改成果二等奖,2012年与大连市司法局共建的法学实践教育基地获评为国家级实践教学基地。
学生荣誉
辽宁师范大学法学院学生在校期间便有在《中国律师》、《辽宁师范大学学报》等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的,有的论文获国家级优秀论文奖。
本科学生先后获得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实验计划项目立项9项,获得省级大学生创新实验计划项目立项26项。
学校与省内的公、检、法机关和其他有关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以及街道、社区建立稳定的联系,在12个单位中建立实习基地,并设有大连市职工法律志愿者援助站及社区“法律服务超市” ,变封闭式教学为开放式教学。
研究成果
辽宁师范大学法学院教师先后主持承担各类科研项目70余项,其中主持或参与国家社科基金项目4项、国际合作项目6项、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5项、司法部“法治理论与法制建设”项目6项,主持中国法学会项目2项,主持省级项目50余项。
学院教师在《光明日报》(理论版)、《中外法学》、《现代法学》、《法制与社会发展》、《法律科学》及《月旦法学评论》等重要报刊上发表数十篇学术论文;在法律出版社等出版了50余学术专著。学院先后主办或承办了“中国法学会婚姻家庭法学研究会年会”、“中国反家庭暴力立法研讨会”、“海峡两岸博硕论坛”、“民法哲学与民法理论高端论坛”等重要会议。
对外合作
辽宁师范大学法学院非常重视学术交流,以国际化的视野,积极开展与国外及港澳台地区法学院与学者的交流,并与国内外多所知名院校签订交流合作协议,多次邀请国内外知名学者来院讲学,学院教师也曾赴日本美国等国进行讲学、学术访问或进修。在学生交流、教师互访、研究计划共同开展等多个方面展开了实质性的合作。
法学院奉行“走出去、请进来”的学术交流理念,依托“法意大讲堂”和“法学人校友论坛”,有计划地邀请国内外知名学者与实务专家来院进行学术活动。
学院领导
参考资料
现任领导.官网.
学院简介.官网.
最新修订时间:2023-07-07 10:53
目录
概述
学校简介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