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学科门类是指(学位)所属的学科门类不同。有些学校的有些专业在
硕士研究生招生时有不得跨学科门类的要求。
学科门类记录在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下发的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中。学科目录分为学科门类、一级学科(本科教育中称为“专业类”)和二级学科(本科专业目录中称为“专业”)三级。学科门类和一级学科是国家进行学位授权审核与学科管理、学位授予单位开展学位授予与人才培养工作的基本依据,二级学科是学位授予单位实施人才培养的参考依据。
2011年制定的最新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增设了“艺术学”门类,一级学科由89个增加到110个。2012年起研究生招生工作按新目录进行。这是我国27年来第四次更新学科专业目录。增加“艺术学”学科门类后,我国学科门类共有13个:
哲学、
经济学、
法学、教育学、文学、
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军事学、管理学、艺术学。其中新增的“艺术学”学科门类分别包括:
艺术学理论、音乐与舞蹈学、戏剧与影视学、美术学和设计学(可授艺术学、工学学位)五个一级学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