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称“赏乌绫”。赏财帛之意。清朝政府在东北地区设立
三姓副都统衙门,管辖着
松花江与黑龙江下游、乌苏里江以东和
库页岛等广大地区(简称为”三姓地方”)。三姓地方的各族人民除被编入八旗者外,余皆编入户籍,由清政府任命的姓长(喀剌达)、
乡长(噶珊达)管理。编入户籍者,每户“岁纳貂皮一张”。这是清政府对三姓地方编入户籍的各族人民实行的税制。在他们贡貂的同时,还得到清政府赏赐的财物。赏赐与赐宴是有固定规则的,设置的收贡机构,称“赏乌林木城”衙门,定时派官员到指定地点收纳贡物。朝廷赏赐献方的物品初期为蟒袍、布袍等成衣,后改成各种
锦缎、
丝绸、
布匹、
棉花,以及其它物品等。这就是”贡貂制度“与”赏乌林制度”。
源流
据《赫哲族简史》考证,“自
顺治初年即行编户。
顺治十年(公元1653年)沙尔琥达与
赫哲族葛依克勒氏族头人库力甘额夫等十二人招服赫哲族九姓(《康熙会典》载十姓)四百三十二户。
康熙十五年(公元1676年)编赫哲、费雅喀共一千零二十九户。康熙二十九年(公元1681年)、四十九年(公元1701年)、五十一年(公元1713年)三次对费雅喀、鄂伦春、库页编户共一千一百五十八户。康熙六十一年(公元1723年)续增七百零一户。雍正元年(公元1723年)至乾隆十五年(公元1750年)又增编三百四十户。赫哲、费雅喀共编二千二百五十户,其中赫哲族一千二百七十七户,费雅喀九百七十三户。此数字不包括奇勒尔、赛马尔等氏族。”“赏乌林”一事,原由
宁古塔办理,
乾隆四十四年(公元1779年)移至三姓办理。
等级
“赏乌林”是分等级的,开始分五级,后来不再赏给萨尔罕锥,变为四级。以
乾隆五十六年(公元1791年)为例:
萨尔罕锥
萨尔罕锥:(满文之音译,意为“少女”,此处指下嫁到赫哲、库页费雅喀人处的满洲旗人之女):每年赏给女齐肩朝褂(需彭缎一丈五尺、白绢三丈、棉花八两)一套,包括袍子(需彭缎二丈、白绢四丈、妆缎一尺三寸、红绢二尺五寸、棉花十二两)、长棉袄(需金黄绸一匹、白绢三丈、棉花八两)、裙子(需闪缎六尺、红青缎二尺五寸、绿绢二丈五尺、毛青布二尺五寸、红绢三丈六尺、带子一副)、裤子(需毛青布一匹、白布二丈、棉花六两、棉缝线二钱)。附带赏给毛青布五匹、梳子二、篦子二、包头二、针一百、带子五副、线五绺、钮子十二、每块三尺之绢里子三块、漆匣一、皮箱一。当年赏了10人。
姓长
满语”哈喇达“,每年赏给无扇肩朝服衣(需蟒缎一匹、白绢四丈五尺、妆缎一尺八寸、红绢二尺五寸、家机布三尺一寸、棉花十二两)一套,包括长棉袄(需毛青布一匹、白布二丈、棉花八两、棉缝线二钱)、裤子(需毛青布一匹、白布二丈、棉花六两、棉缝线二钱)、帽、带、靴、袜折给毛青布二匹。附带赏给毛青布四匹、梳子一、篦子一、包头一、汗巾高丽布一丈、每块三尺之绢里子二块、针三十、带子三副、线三绺、钮子八、桐油匣子一。当年赏了20人。
乡长
满语”噶珊达“,每年赏给朝衣(需彭缎二丈三尺五寸、白绢四丈五尺、妆缎一尺八寸、红绢二尺五寸、家机布三尺一寸、棉花十二两)一套,包括长棉袄(需毛青布一匹、白布二丈、棉花八两、棉缝线二钱)、裤子(需毛青布一匹、白布二丈、棉花六两、棉缝线二钱)、帽、带、靴、袜折给毛青布二匹。附带赏给毛青布三匹、梳子一、篦子一、包头一、汗巾
高丽布一丈、每块三尺之绢里子二块、针三十、带子三副、线三绺、钮子八。当年赏了185人(一百九十套)。
子弟
满语”朱色豆特“,每年赏给缎袍(需彭缎二丈、白绢四丈、妆缎一尺三寸、红绢二尺五寸、棉花十二两)一套,包括长棉袄(需毛青布一匹、白布二丈、棉花八两、棉缝线二钱)、裤子(需毛青布一匹、白布二丈、棉花六两、棉缝线二钱)、帽、带、靴、袜折给毛青布二匹。附带赏给毛青布三匹、梳子一、篦子一、包头一、汗巾高丽布一丈、每块三尺之绢里子二块、针三十、带子三副、线三绺、钮子八。当年赏了107人。
白人
也成为”白丁“,即普通边民,每年赏给毛青布袍(需毛青布二匹、高丽布三丈五尺、妆缎一尺三寸、红绢二尺五寸、棉花十二两、棉缝线二钱)一套,包括长棉袄(需毛青布一匹、白布二丈、棉花八两、棉缝线二钱)、裤子(需毛青布一匹、白布二丈、棉花六两、棉缝线二钱)、帽、带、靴、袜折给毛青布二匹。附带赏给毛青布二匹、梳子一、篦子一、包头一、汗巾高丽布五尺、每块三尺之绢里子二块、针三十、带子三副、线三绺、钮子八。当年赏了2017人(二千一百十套)。
对表现突出者或另有原因者,也有时破例赏给两套。“赏乌林”是清王朝给渔猎赫哲人的劳动报酬、年薪,实际上是实物工资。渔猎民在深山老林、大江大河里是无法生产这些东西的。为什么赫哲渔猎民的服装有时跟满族服装很相似,穿赏赐给的服装便是其中原因之一。
赏乌林地点
”赏乌林”地点与进贡地点相同。所设机构称“赏乌林木城”,有时也写作“赏乌绫木城”。据乾隆八年(公元1743年)记载,所赏衣物“由盛京工部制做,经宁古塔关领后颁赏”。在宁古塔昂邦章京管辖时期,除了在宁古塔“赏乌林”之外,还在奇集噶珊设一进贡和“赏乌林”地点,约定每年七月库页费雅喀六姓148户均至此进行“赏乌林”。三姓副都统管辖时期,则进一步划分“赏乌林”区域,任用赫哲族头人或赫哲族官员,收纳贡品和“赏乌林”,使“赏乌林”更加固定化、制度化。到康熙年间,已经明确规定:齐集以上者俱赴三姓城交纳贡品、领取赏物。齐集以下者俱在三姓城东北3000里德楞恩地方,由三姓派员收纳贡品、颁“赏乌林”。恰喀尔隔年一次至乌苏哩(里)、莽牛河,收纳贡品九十张,颁“赏乌林”。后来又“为每岁开江迎赏赫哲人等而设宛里和屯卡”,并有章京、笔帖式驻防。据同治四年(公元1865年)档案记载,具体地点是“赫哲人等前来宛里和屯卡伦内德依亨吉林庄进贡貂皮”、领“赏乌林”。
赏乌林形式
“赏乌林”则是地方官必须履行,不可违误、行使国家主权的职责。因此,在每年赫哲渔猎民进贡貂皮的同时,先是宁古塔、后为三姓地方官都准时派出多名赫哲族官员和披甲(士兵),到指定的“赏乌林木城”中征收贡品,颁“赏乌林”。赫哲渔猎民每年都期盼着这一天。这是他们一年中唯一的公出,往返路费是由国家以口粮形式发给的。
“赏乌林”也是长年分散渔猎的赫哲人一次大集会,在五天的时间里,进贡者无人缺席,各类民族活动一并开展,再加上以物易物的商业活动,热闹无比。
赏乌林作用
“赏乌林”是清王朝对黑龙江下游诸民族主要是赫哲族采取的管辖制度,它虽是清朝强化封建统治、驾驭少数民族的一条国策,但客观上对巩固东北边疆和维护国家统一,起过一定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