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
封演 《
封氏闻见记·铨曹》:“侍郞
裴光庭 始奏立条例,谓之循资格。自后皆率为标准。”后仅指经历、地位、身分等。
宋
周煇《清波别志》卷上:“﹝米芾﹞困於资格,不幸一旦死,不得
润色帝猷,
黼黻王度。”
清 李宝嘉《
官场现形记》第十一回:“周老爷 晓得自己资格尚浅,诸事让他三分。”
沈从文《王谢子弟》:“回家乡后他多了两重资格,一是住过上海,二是作过军官。在这两重资格下,加上他原有那个大少爷资格,他成了当地小名人。”
清
李渔《
闲情偶寄·词曲上·音律》:“他种文字,随人长短,听我张弛,总无限定之资格。”
《金瓶梅词话》第九三回:“今有故人之子,姓 陈名经济,年方二十四岁,生的资格
清秀,倒也伶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