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益谦
金朝官员
贾益谦(1147-1226),字彦亨,沃州人也,本名守谦,避哀宗讳改焉。大定十年词赋进士,历仕州郡,以能称。
人物生平
入仕为官
贾益谦字彦亨,是沃州人,本名守谦,避哀宗的讳而改名。大定十年(1170年)考中词赋进士,历仕州郡,以能干著称。明昌年间,入朝任尚书省令史,累迁为左司郎中章宗对他说:“你自从知道自己被任命到任职,左司的事务不是没有练习过,凡是百官行止、资历本来就应该照勘,不让出错。像武库署直长移剌郝自平定州军事判官召入为典舆副辖,在职才五月,就降授为门山县簿尉。朕先前看贴黄,行止都写成一十三月,行止尚且如此失实,铨选之法又当如何呢?大概是你不用心导致的。如今姑且杖责知除掾,你就不要再犯错了。”
谏议被贬
明昌五年(1194年),担任右谏议大夫,上言说:“提刑司官不应该遣监察御史去访察,应该根据他们任内的行事,考察他们是否能干再进行升迁黜罢。”章宗说:“爱卿的言是发现什么情况了吗?”守谦回答说:“提刑官如果不称职,众人是都知道的,而且这一职务与监察御史相当,臣因此上言。”章宗高兴的采纳了。这年夏,章宗将要巡幸景明宫清暑,守谦接连上疏,极言劝谏他。章宗御后阁,召守谦入对,符合章宗的意思。于是进兼为尚书吏部侍郎。当时镐王因为受到疑忌被下狱,章宗很愤怒,朝臣没有敢进言的。守谦上奏章谈论其中的不合理之处,言辞极其恳切。章宗对他说:“你说诸王皆有觊觎之心,而在他们门下交游的人不无议论。这是什么话,固然应当对你治罪。因为你先前说的事也有合理的,就不治罪了。”既而因为商议镐王事有违上意,被解职,削官二阶。承安元年(1196年)七月,降职为宁化州刺史。五年八月,改任为山东路按察使,转河北西路转运使
泰和三年四月,召为御史中丞。四年三月,出为定武军节度使。八年六月,复为御史中丞。八月,改吏部尚书。九月,诏守谦等一十三员分诣诸路,与本路按察司官一员同推排民户物力。上召见于香阁,谕之曰:“朕选卿等随路推排,除推收外,其新强、销乏户,虽集众推唱,然销乏者勿销不尽,如一户元物力三百贯,今蠲减二百五十贯,犹有不能当。新强者勿添尽,量存气力,如一户添三百贯而止添二百贯之类。卿等宜各用心。百姓应当赋役,十年之间,利害非细。苟不称所委,治罪当不轻也。”寻出知济南府,移镇河中。大安末,拜参知政事
贞祐二年二月,改河东南路安抚使,俄知彰德府。三年,召为尚书省右丞。会宣宗始迁汴梁,益谦乃建言:“汴之形势,惟恃大河。今河朔受兵,群盗并起,宜严河禁以备不虞,凡自北来而无公凭者,勿听渡。”是时,河北民迁避河南者甚众。侍御史刘无规上言:“侨户宜与土民均应差役。”上留中,而自以其意问宰臣。丞相端、平章尽忠以为便。益谦曰:“侨户应役,甚非计也。盖河北人户本避兵而来,兵稍息即归矣。今旅寓仓皇之际,无以为生,若又与地著者并应供忆,必骚动不能安居矣。岂主上矜恤流亡之意乎。”上甚嘉赏,曰:“此非意也。”因出元规章示之。三年八月,进拜尚书左丞。四年正月,致仕,居郑州
兴定五年正月,尚书省奏:“《章宗实录》已进呈,卫王事迹亦宜依《海陵庶人实录》,纂集成书,以示后世。”制可。初,胡沙虎弑卫王,立宣宗,一时朝臣皆谓卫王失道,天命绝之,虎实无罪,且有推戴之功,独张行信抗章言之,不报,举朝遂以为讳。及是,史官谓益谦尝事卫王,宜知其事,乃遣编修一人就郑访之。益谦知其旨,谓之曰:“知卫王莫如我。然我闻海陵被弑而世宗立,大定三十年,禁近能暴海陵蛰恶者,辄得美仕,故当时史官修实录多所附会。卫王为人勤俭,慎惜名器,较其行事,中材不及者多矣。吾知此而已,设欲饰吾言以实其罪,吾亦何惜余年。”朝议伟之。正大三年,年八十,薨。
人际关系
三子:贤卿、颐卿、翔卿,皆以门资入仕。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5-02-28 1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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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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