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罗·约翰·安塞姆里特·冯·费尔巴哈是
唯物主义哲学家路德维希·安德列斯·费尔巴哈的父亲,职业为
律师,觉得律师能挣钱,硬要儿子学习法律,但儿子却喜欢历史和
哲学,所以,拒绝给他学费。
费尔巴哈在20岁便获得哲学博士学位,但后来结婚生子之后,为了生计,开始研究法律,他是一位功名心和名誉欲很强的人,在年轻时就发誓要让后人来赞赏和推崇他。在18岁那年,曾经在他的日记中写到:“一想到我已经18岁了还不为世人所知,我就感到羞愧和失魂落魄”。
他24岁又获得
法学博士学位,先是在德国
耶拿大学教书,授课很受学生欢迎,但与同事关系紧张。26岁又去德国北部的基尔大学任教,临行时,耶拿大学的学生组成骑马队为他的马车开道。
在基尔大学教书时,又看不起他的同事,认为他们不活跃,对学问冷漠和懒惰。后又到兰茨胡特大学(即
慕尼黑大学前身)教书,后又与校长关系不好。有一次,他指导的学生在观点上反对他,他很恼火,所以就在考场上当着那位博士生的面指责他说:“他是不逊之辈,是校长卑鄙的爪牙。”后来又离开那兰胡茨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