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信用保险是指
保险人对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与企业之间的
借贷合同进行担保,以
承保借款人信誉风险的保险。 在贷款信用保险中,贷款方(即债权人)是
投保人。当保单签发后,贷款方即成为被保险人。当企业无法归还贷款时,债权人可以从保险人那里获得补偿。
贷款人在获得保险人的补偿后,必须将
债权转让给保险人,由保险人向借款人
追偿。
贷款信用保险的承保金额是银行贷出的全部款项。
保险人在厘定
保险费率时考虑:企业的
资信情况;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与市场竞争力;贷款项目的期限和用途;不同的经济地区等。
用保险来规避
贷款风险在金融领域广泛运用,国际上一些发达国家和地区的
商业银行贷款,大多是通过不同形式取得保险。例如美国有90%以上的商业银行参加
信用保险。所谓贷款信用保险,实际上是一种担保,指银行作为权利人要求
保险人为
被保证人提供信用保险。
我国针对民营企业开展贷款信用保险,首先是拓宽了为民营企业担保的渠道,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民营企业
贷款担保难的问题。民营企业能及时得到贷款,对发展民营经济有利。其次缓解了银行制度约束和增加投入的矛盾。银行作为经营
信贷资金的所有者,面临不能按期收回贷款风险,往往要求贷款企业提供
抵押品或担保。贷款信用保险作为一种担保,可使
银行信贷资金安全得到保障,解除了银行的后顾之忧。对国内正待发展的保险业来说,既提供了开展新险种的有效途径,又不需要增加额外的成本。银保合作正日渐深入,贷款信用保险不妨一试,应该说这是个不错的切入点。
凭借
个人信用,在无需抵押物、没有担保人的情况下,只要事先买个保险,可在3~5个工作日从银行获得
小额消费贷款以解燃眉之急,这就是信用保险贷款的直接效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