贫困县退出机制
主要针对一些扶贫重点县不愿“摘帽”问题
贫困县退出机制,主要针对一些扶贫重点县不愿“摘帽”问题。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王国良表示,今后要研究建立重点县退出机制。
相关机制
“对于重点县退出的问题首先是那些县的群众不愿意退。另外,干部也不愿意退,也不敢退。所以,关于退出重点县只进不出,或者进得多、出得少的问题成为一个热点。”王国良表示,目前正在研究确定有效的退出机制。同时,今后将改进贫困县的考核机制,并建立精准扶贫工作机制。
2016年3月,从山西省扶贫办了解到,该省2016年将建立贫困县退出机制,明确贫困县、贫困人口退出标准、退出程序,杜绝数字脱贫、算账脱贫。据了解,2016年山西将以吕梁山、太行山两大片区为主战场,分别实施易地扶贫搬迁、企业产业扶贫、光伏扶贫、乡村旅游扶贫、电子商务扶贫等重点工程,力争全年完成50万贫困人口脱贫。
2020年2月,经四川省人民政府研究,同意泸州市叙永县、古蔺县,广元市剑阁县、旺苍县、苍溪县,乐山市马边彝族自治县,宜宾市屏山县,达州市万源市、宣汉县,巴中市平昌县、通江县,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黑水县、壤塘县、阿坝县,甘孜藏族自治州雅江县、道孚县、炉霍县、甘孜县、新龙县、德格县、白玉县、石渠县、色达县、理塘县、巴塘县、得荣县,凉山彝族自治州木里藏族自治县、盐源县、甘洛县、雷波县30个国家级贫困县和乐山市峨边彝族自治县退出贫困县。
最新修订时间:2023-02-17 0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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