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币国债是指以某种货币为本位而发行的国债。它可以进一步分为
本币国债和
外币国债,前者以本国货币为本位而发行,后者以外国货币为本位而发行。
1. 战争公债
3. 建设公债
可以将国债分为
短期国债、
中期国债和
长期国债。各个国家确定短、中、长期的年限略有不同,如美国把1 年以内的国债称为
短期国债;10年期以上的称为
长期国债。日本称5年—10年期的国债为
长期国债;2年—5年期的为
中期国债。我国则将1年以内的国债称为
短期国债;1年—10年期的称为
中期国债;10年期以上的称为
长期国债。
即一国政府以本国货币为币种在
国内金融市场上发行的国债。其投资者一般为国内的机构、企业和个人。
即一国政府以外国货币为单位,在国际金融市场上发行的
债券。政府在国外发行的
外币债券与国外
一般借款一起,共同构成一个国家的外债。
1. 货币国债
3. 折实国债
又称折实
公债,该种
债券的募集和还本付息均以实物作为折算标准。购买时,按照每一单位实物的折合金额用货币购买;还本付息时,仍按付款时每一单位实物的折合金额用货币支付。它实际上是把国债面值与
物价指数相挂钩,以增加国债的吸引力。
指在购买条款上规定不能在二级市场上进行买卖的国债。
不可流通国债又可以分为投资者为私人的不可流通国债和投资者为机构的不可流通国债。当
不可流通国债的发行对象以私人为主时,筹集的资金主要来自个人部门的
储蓄,故此类
债券可称为“政府
储蓄债券”。一般投资于
非流通国债的机构主要是政府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