账实核对是指各种财产物资的账面余额与实存数额进行核对。其主要内容有:
现金日记账的账面余额应每天与现金实际库存数额相核对;
银行存款日记账的账面余额与
开户银行账目相核对;材料、库存商品、固定资产等财产物资
明细分类账期末余额与其实有数量相核对;应收账款、应付账款、银行借款等结算款项,同有关单位定期核对。
1现金日记账账面余额与现金实际库存数相核对; 2银行存款日记账账面余额定期与银行对账单相核对; 3各种财产物资明细账账面余额与财产物资实存数额相核对; 4各种应收、应付明细账账面余额与有关债务、债权单位或个人相核对等。
平时,现金日记账要
日清月结。每天均应结出余额,该余额应该同库存现金实有数相一致。到了月末或者年末以及专门进行财产清查时,也要对现金进行清查盘点。库存现金的清查是通过实地盘点的方法,确定库存现金的实存数,再与现金日记账的结存数进行核对,以查明盈亏情况。一般是根据现金日记账的当天余额来清点的,必要时还可采用突出盘点的方法。为明确责任,盘点时,出纳员必须在场,重点清查现金是否短缺,或以白条抵充现金等非法挪用舞弊现象或库存现金有无超过限额等。盘点结束后,根据盘点结果编制“现金盘点报告表”,并由盘点人员与出纳员共同签名盖章。
银行存款的清点采用与开户银行核对账目的方法,因为它无法进行
实地盘点。核对之前,应详细检查本单位银行存款日记账,力求正确与完整,然后与银行对账单逐笔核对。对于双方一致的记录,一般划对号以作标记,无标记的则应查明原因。一般来讲,造成本单位的银行存款日记账与银行送来的
对账单现有余额不符的原因有两种:一种是本单位或银行记账差错。因为企业的
开户银行不止一家,有时可能将收付款串项记录,或者由于会计人员或银行经办人员失误,可能造成企业银行存款日记账与银行对账单不符。另一种则是出现未达账项。所谓未达账项是指,企业与银行,由于凭证传递的时间差而造成的一方已经登记入账,另一方尚未登记入账的账项。
存在未达账项时,为了证明双方账目是否正确,应通过编制银行存款金额调节表来进行核对,调节表的编制方法,一般是在企业与银行双方的账面余额基础上,各自加上对方已收,本单位未收的款项;减去对方已付而本单位未付的款项。
应收、应付款项的清查,是采取同对方单位核对账目的方法。首先,检查本单位各项应收、应付款账簿记录的正确性和完整性。查明本单位记录正确无误后,再编制对账单,可通过信函寄交对方。对账单可以编制一式两联,一份由对方单位留存,另一份作为回单。对方前段时间如果核对后相符,应在回单上盖章并退回本单位,如果数字不符,应在回单上注明不符情况,或另抄
对账单退回,作为进一步核对的依据。在核对过程中如发现未达账项,双方均应采用调节账面余额的方法,核对往来款项是否相符。如果发现记账错误,应立即查明,并按规定予以更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