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门代表政府所承担的能以
货币计量、需以资产偿付的债务,财政总预算会计要素之一。
术语简介
特征
属于债务责任;
财政部门代表政府所承担的、能以货币计量、需以
资产偿付。
构成
包括应付及暂收款项,按法定程序及核定预算举借的债务、借入财政周转金等。具体包括应付国库集中支付结余、暂收及应付款项、应付政府债券、借入款项、应付转贷款、其他负债、应付代管资金等。
核算要求
根据财政部1997年6月25日印发的《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的规定,各级财政总预算会计分别设置“暂存款”、“与上级往来”、“借入款”、“借入财政周转金”科目,分别核算各项财政负债,运用
收付实现制(现金制)原则,根据实际发生数额计量。
分类
可分两类:一类是
短期负债,包括应付及暂收款项、借入财政周转金等;另一类是
长期负债,主要指
预算举借债务。
负债分析
当企业资金总额一定、负债与权益的比例关系一定时,短期负债和长期负债的比例就成为此消彼长的关系。现分析长期负债结构。
资金成本
一般而言,长期负债的成本比短期负债的成本高。这是因为:①长期负债的
利息率要高于短期负债的利息率。②长期负债缺少弹性。企业取得长期负债,在债务期间内,即使没有资金需求,也不易提前归还,只好继续支付利息。但如果使用短期负债,当生产经营紧缩,企业资金需要减少时,企业可以逐渐偿还债务,减少利息支出。
财务风险
一般来说,短期负债的财务风险比长期负债的财务风险高,这是因为:①短期负债到期日近,容易出现不能按时偿还本金的风险。②短期负债在利息成本方面也有较大的不确定性。因为利用短期负债筹集资金,必须不断更新债务,此次借款到期以后,下次借款的利息为多少是不确定的。金融市场上的短期负债的利息率就很不稳定。
难易程度
一般而言,短期负债的取得比较容易、迅速,而长期负债的取得却比较难,花费的时间也比较多。这是因为,债权人在提供长期资金时,
乡镇财政负债
乡镇财政负债是我国农村面临的一个突出问题,已经严重影响和制约着农村经济发展以及社会政治的稳定。本文就经济发达地区乡镇财政负债问题的成因以及对策试谈几点粗浅认识。
成因
乡镇政府招商引资任务重,投入成本大。在某些沿海经济发达地区,上级党委、政府把乡镇的招商引资实绩作为对乡镇党委、政府领导工作业绩考核的一项首要内容,乡镇领导压力大,任务重,因此千方百计加大政府的基础设施投入,“筑巢引凤”,为吸引新增资本的落户打造投资环境。如此一来,不少乡镇招商引资过程中不仅债台高筑,而且形成了大量的土地开发经营亏损,这是乡镇财政负债的一大成因。
少数乡镇领导热衷于搞“政绩工程”。有的乡镇领导急于早出政绩,不考虑地方财力限制,没有用实事求是、科学的发展观指导工作思路,而是贪大求洋,摊子铺得过大,容易陷入资金短缺的困境。
对乡镇财政支出的有效监督不够。大部分乡镇人大对乡镇财政预算执行的监督只是走过场,流于形式。乡镇财政支出“一支笔”审批现象较为普遍,少数乡镇领导的民主法制观念较差,搞“一言堂”,“一把手”领导的决策难以得到有效的民主监督,乡镇财政支出随意性较大。
历史遗留的乡镇财政违规担保问题。前几年一些乡镇政企不分,政府为企业和各经济部门提供了一些显性和隐性担保,因而产生了政府的隐形和或有负债。
对策
加强对乡镇财政预算执行的有效监督。
一是同级人大应切实履行法定监督职能。预算法明确规定,地方各级预算按照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列赤字。乡镇政府应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建立财政收支计划制度和审批制度,接受同级人大审查和批准,同时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严格控制债务规模。
二是上级政府部门应强化监督措施。制定规范化制度,对政府举债行为设定一个公正透明的程序。督促乡镇建立有效的政府公共建设项目决策机制,必要时应聘请权威机构进行可行性论证,重大项目可进行社会听证。
三是财政部门应加强财务监督。加强对乡镇资金的管理,凡是财政性资金都必须集中记账,统一管理,乡镇财政部门应向上一级财政部门真实完整地反映财政收支和资产负债的规模。
四是大力加强审计监督。上一级政府审计部门应对乡镇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实行年度财务审计,特别是应对金额较大的财政支出项目实行全过程跟踪审计。审计部门应借鉴西方国家效益审计的经验,积极探索投资项目的事前效益审计路子,让效益审计有效发挥外部监督的作用。五是依法实行司法监督。对严重违反预算法和担保法等法律规定的责任人,应依法追究责任。
树立科学的发展观,改革对乡镇领导的考核机制。要建立政府债务问责制,如果有违规担保、盲目举债、搞低水平的重复建设造成的浪费、损失,截留、滞压、挪用项目资金,或因工作失职,造成无法按期还本付息的,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把政府债务的借、用、还纳入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范围。对一些地方政府为急于求成,甚至脱离实际大搞形象工程而盲目、超常举债现象进行有力遏制。
对现有负债核实规模,及时治理。对乡镇多年以来已经形成的债务,应核实规模,明确责任,分类处理,逐年化解。首先,要深入研究其形成的原因和性质,对那些为完成上级下达的任务而造成的债务,政府应该考虑通过安排
财政转移支付来解决;而对那些因为违规操作而造成的债务,则要追究其领导的责任。其次,要建立政府债务预警体系,控制财务风险。同时,要强化对债务责任主体的监督,严格控制借入新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