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计划是国家根据实现其职能的需要,依据客观经济规律及社会经济发展计划,对财政收支规模、速度、结构、平衡状态进行的
预计和规划。它是国家组织管理财政分配活动的重要工具,也是国家宏观经济调控的重要手段。财政计划的制定者是代表国家的各级财政部门;财政计划的对象是财政分配活动及其相关的经济变量;财政计划的依据是客观经济规律、国家的方针政策及宏观调控目标、一定时期的国民经济及社会发展计划;财政计划的任务是通过财政计划的编制及执行来组织、协调、控制财政分配活动,更好地为实现国家职能服务。
分类
1.按计划范围可分为政府预算与
预算外资金计划。政府预算是政府对集中性财力的规模、结构及其相关经济变量进行的预计和规划。
它是财政计划的主体部分,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指令性计划,体现基本的财政分配关系。预算外资金计划,是国家对各地方、部门、单位自收自支、自行管理的财政资金的来源和运用所进行的预计和规划。相当大一部分预算外资金已纳入预算管理。
预算外资金计划不通过
国家权力机关审批,但是,预算外收支项目和标准也有明确的法规町依。因此,预算外资金计划是一种指导性较强的财政计划。
2.按计划主体可分为中央财政计划与地方财政计划。中央财政计划是指由中央政府编制并经国家最高权力机构审批的财政计划,反映了中央政府的活动范围和方向,在纵向财政计划体系中居于主导地位。地方财政计划是指地方各级政府分别编制并经各该级地方权力机构审批的财政计划,它综合反映了各级地方政府活动的范围与方向,它是财政计划体系的基础环节。
3.按计划期间可分为年度财政计划、中期财政计划和长期财政计划。年度财政计划,即政府的年度财政预算。它是对财政年度内(历年制或跨年制)的财政收支规模和结构所进行的预计或规划。中期财政计划是指计划期间在5年左右的财政计划,它是中期财政发展战略的具体化。
长期财政计划是指10年左右的财政远景规划,其主要内容包括:根据长期社会经济发展战略和长期财政发展战略的目标,对财税改革及发展的趋势作出长期的安排和设计等。
特点介绍
1.财政计划的期限性。财政计划是各级政府管理财政活动的行动方案,是筹谋未来一定时期内的财政行动,具有一定的期限性特征。如我国的长、中、短期财政计划就分别指的是10年左右的财政计划、5年财政计划和年度财政预算。
2.财政计划的指令性。财政计划是由各级政府编制,分别提请同级权力机构审查、批准成立的,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指令性文件,具有极强的约束力。计划执行中确需变更、调整,也必须按照法律程序进行。可见,财政计划具有显著的指令性特征。
3.财政计划的国家主体性。财政计划属于宏观计划范畴。它是国家或各级政府从整体利益出发制定和实施的,计划的制定、贯彻和推动计划的实现都属于政府必须履行的职责,具有国家主体性或政府行为性特征。4.财政计划的综合性。财政计划是以价值形式对计划期间内的政府财政收支规模和结构所进行的综合反映和规划,具有综合性特征。
作用
(一)反映政府财政分配状况财政计划是对财政收入的取得和财政支出的使用进行安排和规划,而财政分配是以国家为主体的分配活动,财政分配活动必须要贯彻国家的方针政策,反映政府活动的范围,方向和工作重心,是政府活动在财政上的综合反映。
(二)组织财政分配活动财政计划规定了财政收入的来源及规模,也规定了财政支出的去向及结构,国家据此组织收入,安排支出,协调财政分配关系,控制财政分配活动。参与财政计划执行的各有关部门、单位、企业,也要按照财政计划的要求,及时足额地完成上交任务,合理有效地使用财政资金,保证财政分配活动的顺利进行。
(三)控制财政分配的发展趋势财政计划不仅有短期的当年计划,而且有远期的预测及发展规划,即财政发展战略。财政远期规则能通过科学的财政预测和决策,提出财政分配的长期发展战略和远景规划。通过财政发展战略的制定和实施,可以在较长时期内预测财政分配的发展趋势,并通过有效的手段和措施,控制财政分配的发展趋势。
(四)调控宏观经济运行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财政分配实质上是一种资源配置行为,对宏观经济运行及社会发展具有重要的影响,已经成为国家宏观经济调控的重要手段。因此,通过财政计划的制定和实施,就能够贯彻国家的经济政策和产业政策,调节社会资金分配的规模及结构,合理地配置资源,纠正经济运行的偏差,有效地控制宏观经济运行的方向及结构。
程序
财政计划制定的程序,是制定财政计划的技术规程和工作顺序。通常情况下,应按以下步骤进行:
(一)资料搜集和整理这是制定财政计划工作的起点,是准备工作阶段。在这个阶段,必须通过广泛深入的调查研究,借助各种信息传递手段,全面系统地搜集经济发展和财政分配的各种历史和现实资料,包括资金状况及其区域分布资料,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各种资料,有关财政分配的各种资料等。在广泛收集资料的基础上,还必须对已经掌握的资料进行分类整理,以增强资料的系统性、真实性和适用性,以便在实际操作中使用。
(二)资料分析测算在广泛占有资料的基础上,要借助一定的理论手段和技术手段,对资料进行分析和测算,据此找出影响财政分配活动各因素之间的内在联系和数量关系,分析其发展变化趋势,得出定性和定量指标,作为编制财政计划的主要参考依据。
(三)确定计划指标在对资料进行分析测算之后,要根据分析测算结果,结合实现政府职能及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实事求是地确定财政计划指标,包括财政收支总额、财政收支增长速度、财政收支主要项目及财政收支平均状态的指标等。
(四)拟定计划方案主要财政分配指标确定下来后,就可以按照一定的模式,拟定财政计划草案。计划草案拟定后,按照法定程序报批,经审议批准后,即为正式生效、具有法律效力的财政计划,逐级下达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