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试图通过对东西方各主要国家有关财产罪的刑事立法、判例和学说的比较研究,为国内学者提供一方面的参考借鉴资料。比较研究固然是一种很好的介绍引进国外优秀研究成果的方法,但这需要作者有较好的学术修养、较高的外语水平和丰富的研究资料。
刘明祥,1959年2月出生于湖北省天门市。1975年高中毕业后(上大学之前),做过乡村民办教师、农村生产大队长,还是当时的县人大代表。1979年10月进入湖北财经学院(现改名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律系学习,1983年7月毕业,获法学学士学位。同年考取该校刑法专业硕士研究生,1985年转入
中南政法学院(现改名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1986年7月毕业,获法学硕士学位。尔后留中南政法学院刑法教研室任教,1993年晋升为副教授。1991年考取
武汉大学法学院刑法学专业博士研究生(在职),1994年7月毕业,获法学博士学位。1994年11月调入武汉大学法学院任教,1996年晋升为教授,1997年被遴选为博士研究生导师。1998年至1999年在日本东京创价大学法学部做客座教授。现为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
中国人民大学国际刑法研究所特约研究员、中国检察学会理事、武汉市监察学会副会长、湖北省人大常委会立法顾问、武汉市委政法委员会法律咨询顾问等。
中华民族具有悠久的学术文化传统。在我们的古典文化中,经学、史学、文学等学术领域都曾有过极为灿烂的成就,成为全人类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是,正如其他任何国家的文化传统一样,中国古典学术文化的发展并不均衡,也有其缺陷。最突出的是,虽然我们有着漫长的成文法传统,但以法律现象为研究对象的法学却迟迟得不到发育、成长。清末以降,随着社会结构的变化、
外来文化的影响以及法律学校的设立,法学才作为一门学科而确立其独立的地位。然而,一个世纪以来中国坎坷曲折的历史终于使法律难以走上坦途,经常在模仿域外法学与注释现行法律之间徘徊。到十年文革期间更索性彻底停滞。先天既不足,后天又失调,中国法学真可谓命运多舛、路途艰辛。
70年代末开始,改革开放国策的确立、法律教育的恢复以及法律制度的渐次发展提供了前所未有的良好环境。十多年来,我国的法学研究水准已经有了长足的提高;法律出版物的急剧增多也从一个侧面反映了这样的成绩。不过,至今没有一套由本国学者所撰写的理论法学丛书无疑是一个明显的缺憾。我们认为,法学以及法制的健康发展离不开深层次的理论探索。比起自然科学,法学与生活现实固然有更为紧密的联系,但这并不是说它仅仅是社会生活经验的反光镜,或只是国家实在法的回音壁。法学应当有其超越的一面,它必须在价值层面以及理论分析上给实在法以导引。在建设性的同时,它需要有一种批判的性格。就中国特定的学术背景而言,它还要在外来学说与固有传统之间寻找合理的平衡,追求适度的超越,从而不仅为中国的现代化法制建设提供蓝图,而且对世界范围内重大法律课题作出创造性回应。这是当代中国法学家的使命,而为这种使命的完成而创造条件乃是法律出版者的职责。
“中青年法学文库”正是这样一套以法学理论新著为发表范围的丛书。我们希望文库能够成为高层次理论成果得以稳定而持续成长的一方园地,成为较为集中地展示中国法学界具有原创力学术作品的窗口。我们知道,要使这样的构想化为现实,除了出版社方面的努力外,更重要的是海内外中国法学界的鼎力推助和严谨扎实的 工作。“庙廊之才,非一木之枝”;清泉潺潺,端赖源头活水。区区微衷,尚请贤明鉴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