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飞(1913年2月3日—2013年2月14日),女,广东省
文昌县(今海南省
文昌市)人,
刘少奇同志第三任夫人。 1927年8月加入
中国共产党。1934年10月,谢飞同志随中央红军参加了举世瞩目的二万五千里长征。第六届、第七届
全国政协委员。1991年,被公安部授予人民警察一级金盾荣誉章。最后一位参加长征的女红军。
人物评价
谢飞同志离休后,积极参加党组织活动和社会公益事业,多次为灾区、贫困地区和革命老区捐款捐物、交纳特殊党费,充分体现了一名老红军、老共产党员生命不息、奋斗不止的革命情怀。
谢飞同志参加革命86年,始终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为之奋斗一生的共产主义崇高事业;她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维护团结、顾全大局,具有坚强的党性原则;她勤于学习、善于思考,工作深入细致,具有丰富的教育管理经验;她恪尽职守、任劳任怨,光明磊落、清正廉洁,从不计较个人名利得失;她严于律己、宽以待人,心地善良、关心同志,爱家庭、重亲情,深受广大干部群众及亲属的尊重和爱戴。谢飞同志的一生是革命的一生,战斗的一生,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一生,她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实践了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的誓言。
2013年2月25日上午,谢飞同志遗体送别仪式在八宝山殡仪馆举行。
胡锦涛、
习近平、
温家宝、
李克强、
刘云山、
王岐山、
刘延东、
孟建柱、
赵乐际、
乔石、
朱镕基、
宋平、
曾庆红、
吴官正、
罗干、
王刚、
王胜俊、
张劲夫、
郑天翔、
刘复之、
李铁映、
贾春旺、
邓力群等领导同志送了花圈,或通过各种形式对谢飞同志逝世表示沉痛哀悼并向其亲属表示深切慰问。公安部部长郭声琨,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政委
刘源,公安部副部长
刘金国、政治部主任
蔡安季,副部长
陈智敏、
黄明,部长助理李伟以及
田期玉、俞雷、胡之光、蒋先进、罗锋、黎虹、朱恩涛、李润森等同志和谢飞同志生前友好,公安部机关、公安大学等直属单位干部、离退休干部500余人参加了送别。陈训秋、朱小丹、王其江、姜伟、江必新、徐少华、梁伟发、刘昆、招玉芳、陈云贤、许瑞生、林少春、邓海光、李容根、李富林和陶驷驹、白景富、刘京、顾林昉、祝春林、孙明山、李顺桃、赵永吉、解衡、云世英、王仲方以及凌云、钱敏等同志送了花圈。
中央政法委员会、
中央组织部、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
国家安全部、
司法部、政协全国委员会办公厅、
海关总署、
中华全国总工会、
全国妇联、
中国法学会、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和广东省委、省政府及省公安厅,海南省委、省政府及省公安厅,浙江省委、省政府,海南省文昌市市委、市政府和市公安局、市民政局以及部机关各局级单位、中国人民公安大学、
中国刑警学院、拱北海关、拱北海关缉私局、
北京新四军研究会等单位送了花圈。
人物生平
谢飞同志,女,汉族,原名谢琼香,曾用名阿香,谢明明。1913年2月3日出生于广东省文昌县 (今海南省
文昌市)湖山乡茶园村一个农民家庭。1924年,谢飞同志考取海南公学。1926年9月,考入广东省立第六师范学校读书。受革命思想的影响,1927年2月加入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任文昌县湖山区团支部书记,溪尾、湖山联区妇女协会主任。同年6月,参加湖山区农民赤卫队,积极准备革命武装斗争。1927年大革命失败后,在中国革命处于低潮时期,谢飞同志坚定革命信念,义无反顾地转为中国共产党党员,担任中共文昌县溪尾、湖山联区区委委员兼区委妇委书记,县妇女协会委员。1928年10月,谢飞同志在中共广东省委机关工作,先后被派遣到
香港、
新加坡等地从事党的秘密工作。1929年7月任中共南洋临时委员会(
新加坡)和
马来亚共产党中央机关秘书、文书并参与掩护工作。1932年2月回国,先后在中共福州、厦门中心市委秘书处做机要工作。1934年5月调江西瑞金中央苏区,任国家政治保卫局机要秘书。
1934年10月,谢飞同志随中央红军参加了举世瞩目的二万五千里长征。在长征中,谢飞同志具体从事民运和宣传工作,既要为部队筹粮筹款,又要照顾编入干部休养连的老同志及伤病员,经历了爬雪山、过草地等常人难以想象的生死考验。
1935年11月,谢飞同志任苏维埃中央政府工农检察部干部。1936年1月,受中央委派,陪同
刘少奇同志由陕北赴天津、北平、太原重新组建中共北方局并担任刘少奇同志秘书,在白色恐怖和秘密斗争的环境下,她机智勇敢地完成了党交给的各项任务。
1937年10月和1938年4月,谢飞同志先后在延安中共中央高级党校和中共马列学院学习,系统学习党的政策和革命理论。1939年4月后,历任中共中原局组织科科长、中共鄂豫皖区党委候补委员、中共舒无地委常委兼组织部部长,中共路西特委宣传部部长、党训班主任。1940年秋,到新四军军部执行任务。1941年3月后,历任中共苏南区地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兼区党委党报负责人,中共浙东地委常委兼宣传部部长,中共四明山地委常委,中共三北地委常委兼宣传部部长。1945年1月任中共余上中心县委书记兼新四军浙东纵队余上独立营政委。同年12月,任中共华东局妇委会常委兼组织部部长。1947年1月任中共华东局宣传部科长,华东局驻大连办事处处长。1949年1月任中共中央东北局特委委员、东北纺织工业部职工学校校长,同年6月任华北人民革命大学三部副主任。
新中国成立后,谢飞同志于1950年1月担任中国人民大学专修科副主任、主任,在担任领导工作的同时刻苦钻研专业知识,1953年9月,考取了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基础理论和
宪法学研究生。1956年12月,担任中央政法干部学校副校长。1959年3月,中央政法干部学校和中央人民公安学院合并为中央政法干部学校,谢飞同志任副校长,主管教学工作,她兢兢业业,刻苦研读马列理论,认真组织教学活动,亲自撰写讲稿并主讲宪法、国际法、
婚姻法等课程,先后培养了一大批高素质的政法干部,对建国初期我国政法干部队伍建设作出了不懈努力,为巩固人民民主专政,加强国家政权和法制建设作出了重要贡献。谢飞同志也逐步成长为新中国第一代法学教育家。
“文化大革命”期间,谢飞同志蒙受不白之冤,被关进监狱,1973年7月经中央批准无罪释放。她虽身心受到严重摧残,但始终刚正不阿,坚定理想信念,坚信党的事业,对党忠心耿耿,矢志不移。1978年11月经中央专案审查小组复查后彻底平反、恢复名誉。1978年,谢飞同志任北京市第五届政协委员。1979年12月,谢飞同志担任中央政法干部学校副校长。她积极地为我国公安政法教育事业作贡献,以自己的言传身教培养带领年轻同志。1980年1月,谢飞同志任
北京市法学会副会长。1982年1月,任中央人民公安学院副院长。1982年6月,当选为
中国法学会理事。
1983年5月—1993年3月,谢飞同志担任第六届、第七届全国政协委员。1983年7月经中央组织部批准,享受副部长级待遇。1984年6月任中国人民公安大学顾问,同年担任公安部咨询委员会委员。1991年,被公安部授予人民警察一级金盾荣誉章。2000年1月经中央批准,享受部长级医疗待遇。
2000年2月,谢飞同志离职休养。同年7月,被聘为北京新四军暨华中抗日根据地研究会浙东分会名誉会长;2003年12月,被聘为北京新四军暨华中抗日根据地研究会顾问。
个人履历
年谱
1913年2月3日出生于海南文昌湖山,原名谢琼香。
1926年考入
广东省立第六师范学校(琼台师范前身)。
1927年2月加入共青团,同年8月转为中共党员。
1929年夏在新加坡中共南洋临时委员会、马来亚共产党中央机关。
1932年2月回国在福州、厦门中心市委从事机要文秘工作。
1934年初调往江西瑞金中央苏区,在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政治保卫局工作。
1934年10月参加长征,是红一方面军(中央红军)30名女红军之一。
1935年10月红军长征到达陕北不久,在瓦窑堡与刘少奇结婚,改名谢飞。
1936年1月至1937年先后在中共北方局所在地天津、北平、太原等地协助刘少奇工作。
1937年12月回延安,入中央党校和马列学院学习两年。
1938年,与
刘少奇前妻所生儿女
刘允斌、
刘爱琴共同生活了近一年。
1939年4月至1944年,先后到中共鄂豫皖区党委、皖南新四军军部工作,担任过区党委委员、地委常委兼组织部长、特委委员、宣传部长兼江南社副社长、党训班主任、地委委员、地委委员兼宣传部长、县委书记兼新四军浙东纵队余上特务营(独立营)政委等职。
1945年,身为浙江省余上(余姚与上虞两个县)县委书记兼特务营政委的谢飞领导600名指战员先后与日伪军作战数十次,屡打胜仗,被群众亲切称为“谢团长”。
抗战胜利后任华东局妇委会常委兼组织部长、华东局驻大连办事处处长、东北局特委会委员、东北纺织工业部职工学校校长。
1949年4月到北京,任华北革命大学三部副主任。
1950年任中国人民大学专修科主任,一边参加夜大学习,两年读完夜大全部课程。
1953年考取人大法律系研究生,主修法理、宪法和国际法等课程。
1956年研究生毕业,次年2月被任命为中央政法干部学校副校长。
1968年3月,因刘少奇“问题”被关进监狱,受尽折磨,但她坚持真理,宁死不屈。
1973年7月,在周恩来总理的过问下被释放,结束了5年多的牢狱之灾,不久下放北京郊区公安部农场劳动。
粉碎“四人帮”之后,于1979年12月复任中央政法干部学校副校长,后改任中央人民公安学院副院长,中国人民公安大学顾问。
1980年任北京市法学会副会长、后任中国法学会理事。
1983年至1993年任第六届、第七届全国政协委员。
1984年退居二线,任公安部咨询委员。
2000年9月离休。
2000年1月经中央批准,享受部长级医疗待遇。
2013年2月14日凌晨5时57分,因病医治无效在北京逝世,享年101岁;2013年2月25日上午,谢飞同志遗体送别仪式在八宝山殡仪馆举行。
出身
1913年2月出生于广东文昌县(今海南文昌市)湖山区茶园村。她是谢德富第8个孩子,家人称她为“阿尾”。上小学时,父亲给她取名谢琼香。5岁就在村后山坡上放牛、割草。她8岁上学,1924年考取海南公学,受到革命思想熏陶。1926年考入海南省立第六师范,积极参加革命活动。1927年2月,在琼崖中 学加入
共产主义青年团。“四·一二”反革命政变后,回文昌县组织农民建立农民解放协会、妇女解放协会、儿童团和农民武装。7月,任区妇女解放协会主任、共青团书记。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任区委委员兼妇委书记。不久,任中共文昌县委妇委委员。11月,为躲避敌人的疯狂屠杀,与家人一起流亡到荒无人烟的小岛上。1928年4月,回湛江,后到香港,在广东省委机关做掩护工作。1928年下半年,谢飞被分派到新加坡,在中共南洋临时委员会机关印刷厂工作,后调临委秘书处。1930年3月底4月初,在马来西亚共产党中央秘书处工作。1932年初回福建工作。先后在福州、厦门中心市委工作。1934年夏天,谢飞秘密到达
瑞金。1934年10月16日,
中央纵队跨过于都河向西行进。
长征
30名女红军随8万红军将士转移。最小的
钟月林19岁,最大的
蔡畅34岁,谢飞21岁。编入卫生部干部团。12月1日拂晓,敌机轮番轰炸湘江4座浮桥和红军队伍。黄昏前,谢飞所在的干部团在警卫营、五军团的掩护下,跟随中央纵队渡过湘江。找到负责后勤的
刘少奇,要求给一个民夫挑行李。这是她第一次与刘少奇直接对话。1935年5月下旬,
中央红军来到大渡河安顺场。从
安顺场到泸定桥320里,上级命令3天赶到,休养连谢飞发高烧,嘴唇泛起白泡。
董必武牵着小白马说:“阿香,骑上我的马。”谢飞连声说:“不行!不行!我能撑得住。”她在战友的搀扶下,拄着拐杖紧跟队伍,上山一步一步向上挪,下山两手撑在地上,一步一步向前滑。董老看着谢飞实在走不动,命令她骑上小白马。谢飞骑了二三里地,又坚持下马自己走。谢飞回忆说:“在最困难之时,骑过董老的马五六次,董老有救命之恩啊!”快到泸定桥时,大雨如注,队伍简直在“滚进”。担心谢飞过不了泸定桥,提议将她寄在老乡家。“寄”是一个很敏感的字眼,意味着失去部队,失去战友。“不,只要我还有一口气,就要跟着红军走到底!”倔强的谢飞泪珠已在眼眶里打转。休养连领导点头了。她想了个办法:由低处向高处时,就爬;由高处向低处时,自然下滑;爬不动滑不动时,将两手撑在地上,屁股填得厚些,在地上磨、拖……部队过了2个小时,她才爬到桥边,往下一看,眼前直冒金花。她鼓足勇气爬到桥头,咬紧牙关,稳住心神,坦然地伏在铁索上,一点一点地向前挪动。每蹭一点,虚汗一大片,半个多小时后,谢飞终于蹭过了泸定桥。又过了2个小时,她以惊人的毅力赶上了队伍,化险为夷。第一座雪山是夹金山,海拔4000多米,人迹罕至,禽兽无踪。上山前,谢飞和几个战友到小山村买了些红辣椒、生姜和大蒜。谢飞将上级发的羊毛和棉花缝在两件单衣中间,她就是靠这件“羊毛衣”翻越了5座大雪山。快到山顶时,突然乌云翻滚,狂风大作,雪片和冰雹劈头盖脸打来。大家冻得发抖,谢飞她们赶紧口含生姜,拚命往上冲,终于登上了山顶。下山时,谢飞和战友们坐“土飞机”似地向下滑,好不容易来到夹金山脚。就这样,红军又陆续翻越梦笔山、
长板山、打鼓山和仓德山等大雪山。
1935年7月中旬,中央红军到达四川松潘
毛儿盖,从毛儿盖往北走就是数万里的水草地。过草地前,每个人筹足了15斤干粮。8月21日,右路军离开毛儿盖,进入松潘大草地。浓雾迷蒙,一天数变,忽来一阵风,时而一阵雨,继而一阵冰雹,变幻莫测。谢飞没有帽子,只能头顶脸盆,在风雨中前行。大家的粮食吃完了,就被迫吃皮鞋、皮带,挖野菜、尝百草。经过七天七夜的艰难跋涉,他们终于走出了茫茫水草地。这段艰难的经历,她终生难忘。1944年1月,调任中共四明地委委员。6月,调任中共三北地委委员兼宣传部长。1945年1月,任余上县委书记兼组织部长。1945年9月,随军北撤,任中共华东妇联常委兼组织部长。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长期从事政法工作,曾任中央公安学院副院长。“
文化大革命”中遭到迫害。1982年,任全国政协委员。1983年,任公安部咨询委员。
建国后
1949年5月,谢飞从东北调到北京,任华北革命大学三部副主任,后来又出任
中国人民大学专修科主任,于1953年考取人大法律系研究生,1957年2月,谢飞研究生毕业,被周总理任命为中央政法干校副校长,成为新中国第一代法学教育家。
谢飞十分重视对少数民族干部的教育培养,坚持开设新疆班、西藏班,培养了一批少数民族司法干部。
改革开放
1978年11月,经国务院批准,停办12年的中央政法干校恢复办学,谢飞任副校长。第二年,五届全国人大通过了《刑法》、《刑事诉讼法》等7个重要法律。为确保这7个法律的切实实施,中央政法干校受党中央委托,举办了两期法制宣教班,培训各省、市、自治区政法机关、军队政法院校有工作经验和宣讲能力的处以上干部。谢飞亲自写讲稿,主讲《加强法制建设》、《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等课。
1982年,中国法学会成立,谢飞被选为第一届理事。
第六、七届全国政协委员、中央人民公安学院副院长1984年6月,就任中国人民公安大学顾问、公安部咨询委员、海南新加坡马来西亚归国华侨联谊会名誉会长、中国宪法学研究会顾问、北京新四军研究会顾问、北京新四军研究会浙东分会名誉会长等职。1991年9月,为表彰谢飞对公安、法学教育工作做出的卓越贡献,公安部授予谢飞人民警察一级金盾荣誉奖章。
刘少奇前妻
渔工的女儿谢飞,原名
谢琼香,是
刘少奇的第三任妻子。她是一个华侨女子,品行干练、爽快、直性子。1932年到江西苏区,在开大会时,见过刘少奇;在长征途中,她又听了一次刘少奇的报告,但颇不以为然。她与邓发的爱人陈慧清说:“这个人讲话可重复了,重复好几回。”不久,谢飞在
急行军中有些吃不消,约了另外三个女红军,找到负责后勤的刘少奇,要求给一个民夫挑行李。这是她第一次与刘少奇直接对话。到了
瓦窑堡,谢飞的工农检查部与刘少奇的工会工作相关,联系自然多些,随之争论也多了起来。但刘少奇对这个快言快语的渔工女儿有了好感,
邓颖超最后撮合了他们的婚姻。刘少奇和谢飞凑了几元钱,买了一点酒和花生,在邓颖超主持下举行了简单的婚礼。
毛泽东、
李维汉和
周恩来等10多位中央领导高兴地前来贺喜。她和少奇结婚后,改名谢飞,但人们仍习惯地叫她阿香。当时,刘少奇任
中华全国总工会西北执行局委员长,谢飞在工农检察部工作。谢飞经常陪刘少奇到工厂视察。
瓦窑堡会议后,中央决定谢飞陪同刘少奇去华北,加强北方局的领导。 中共中央北方局机关设在
天津法租界理惠兴德成衣铺楼上。白区地下工作环境险恶,随时有生命威胁。刘少奇公开身份是“周教授”,谢飞是“周太太”。刘少奇运筹帷幄,管辖北平、天津、山西、山东、河北、
热河、
察哈尔……黄河以北的各省市党的工作。少奇夜以继日地工作,累了,谢飞悄悄送上一杯新茶;少奇写的文章,谢飞是第一个读者;谢飞负责管理机要文件,传递信件,同时,精心保护少奇的安全。在少奇的领导、谢飞的协助下,华北抗日局面迅速打开,扩大了党的影响。刘少奇于1939年1月抵达
竹沟,立即组建了中原局。不久,从马列学院毕业了的谢飞奔赴竹沟,任中原局组织科科长,协助刘少奇工作。后来,谢飞出任鄂豫皖区党委委员、舒(城)无(为)地委常委兼组织部部长。
1940年秋,谢飞受少奇重托,渡过长江到皖南军部给
项英送信后,由于日伪军封锁控制了交通要道,谢飞过不了长江,从此与少奇中断了联系。
此后,谢飞就任路东特委宣传部长兼江南社副社长、《大众报》负责人。谢飞带领江南社同志穿梭在水网地带,泛舟于芦苇荡中。她和编辑们一起调查研究,亲自写评论,宣传中央抗战方针,报道抗日成果。江南社办的《大众报》和《江南》半月刊,对苏南地区的抗日运动发挥了重要作用。
1942年底,谢飞等一批优秀干部被派往浙东,谢飞任余上县委书记、浙东纵队余上特务营政委。谢飞在与日伪军的作战中指挥果断,有勇有谋。其中有一次战斗就消灭敌人100多人,俘虏顽军大队长以下30多人,缴获机枪1挺、步枪40多枝、子弹1000多发。被誉为敌人闻风丧胆的“谢团长”。特务营也由原来的200人,扩大为600多人,成为新四军浙东纵队实力最强的部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