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希德物理奖
中国物理学会和上海市科学技术协会联合主办的奖项
谢希德物理奖由中国物理学会和上海市科学技术协会联合主办,每两年评选一次,奖励为物理学和物理教育做出突出贡献的中国女物理学工作者。
奖项历史
2006年9月16日晚,在清华大学物理系举办了“女物理工作者圆桌讨论会”,共有近40人参加,其中男性占25%,代表们围绕“怎样积极支持女物理工作者”的议题展开了讨论。中国物理学会常务理事、女性工作委员会主任吴令安研究员主持会议并介绍了即将设立的针对中国女物理学家的“谢希德物理奖”的筹备情况,希望中国物理学领域杰出的女性科学家得到承认和激励。
2006年12月21日,在上海科学会堂思南楼举行了谢希德物理奖设立暨第一届评选委员会委员会议。
2012年6月25日,经中国物理学会第十届理事会第四次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成立第二届谢希德物理奖评选委员会。
2016年8月16日,经中国物理学会第十一届理事会第四次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成立第三届谢希德物理奖评选委员会。
奖项设定
谢希德物理奖每两年评选和颁发一次,每次评出获奖者不超过两人,一般只评一人。
谢希德物理奖由中国物理学会颁发荣誉证书及奖金(其中首届奖金定为人民币2万元,由两位获奖者平均分配)。
组织流程
评选组织
中国物理学会负责确定谢希德物理奖奖励方针和办法;审定获奖人。
中国物理学会成立谢希德物理奖评选委员会。评选委员会设主任一名,委员若干。评选委员会成员由中国物理学会聘请,每届任期为四年,任期一般不超过两届。评选委员会的任务是:
(1)负责组织和收集谢希德物理奖的推荐和申请;
(2)组织同行专家对候选人进行评议;
(3)在推荐意见和同行专家评议基础上,评出建议获奖人;
(4)填写评选意见,报中国物理学会。
申报条件
(1)对中国物理学研究和发展做出突出贡献;
(2)对中国物理教育、物理教育研究做出显著贡献;
(3)为促进中国物理学界、物理教育界与国际交流合作发挥积极作用。
奖励申请须由满足下列条件的二人推荐方能推荐,不接受本人或单位申请。
(1)具有教授、研究员职称的物理学家;
(2)中国物理学会理事。
评选考核
(1)评选工作每两年进行一次。
(2)由学会办公室发出推选通知。推荐人负责填写推荐意见表,并提供材料,寄送评选委员会秘书。
(3)评选委员会秘书将符合条件的候选人材料提交专家评议。评选委员会召开会议,在专家评议的基础上评出建议获奖人,填写评选意见,报中国物理学会。
(4)中国物理学会审议评选意见,确定获奖人。
(5)在中国物理学会秋季学术会议或会员代表大会期间颁发谢希德物理奖,获奖人要在秋季会议上作一次学术报告。
中国物理学会常务理事会、评选委员会均以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参加投票(含2/3)方为有效。
谢希德物理奖评选和审批均采取无记名投票,全体委员半数以上赞成才算通过(委员人数以当时在国内实有人数为准)。
评选和审批一般应在召开会议讨论基础上进行,特殊情况下可通信投票。
奖励情况
评奖结果
截至2017年7月,谢希德物理奖共评选六届,共有12人获得该奖项。
颁奖仪式
2007年9月17日下午,在中国物理学会第九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上举行了首届谢希德物理奖颁奖仪式。吴令安研究员代表谢希德物理奖评选委员会讲话,并与评委会严燕来委员一道为获奖者颁发了获奖证书。
沈肖雁及其合作者在北京正负电子对撞机/北京谱仪实验上tau-粲物理的实验研究,特别是强子谱的系统研究等方面取得具有国际影响的创新性成果。厚美瑛为颗粒流和颗粒时钟等原创性成果的主要贡献者,是中国颗粒物质物理研究领域的主要学术带头人。
文化传统
奖项宗旨
为纪念谢希德对中国物理学、物理教育以及国际交流做出的突出贡献,鼓励投身于物理研究与物理教育的女物理工作者,中国物理学会和上海市科学技术协会联合设立谢希德物理奖。
评选原则
推荐人、评选委员会委员都要对推荐、评选工作抱严肃认真、客观公正的态度,坚决反对评奖工作中出现各种不正之风。
评选委员会要重视调查和了解情况,力求避免在推荐工作中出现重大遗漏。对获奖人的科学技术贡献务必审查清楚,确实可靠,避免出现不应有的错误。
评选过程中的推荐人和推荐内容,以及评选意见等情况,均应保密,不能外传,以避免影响评选工作的正常进行。
社会评价
“谢希德物理奖也是以精神奖励为主,物质奖励为辅。”“我希望这一势头能够保持下去,希望谢希德物理奖能够为献身于中国物理学研究和教育事业的女物理学工作者提供更多的机会,发挥她们应有的才能。同时,也希望广大女物理学工作者要勇于在更广阔的空间里与男性同行并肩作战同时公平竞争,为物理学,为祖国和人类的进步做出更大的贡献。”(中国物理学会谢希德物理奖评选委员会吴令安)
最新修订时间:2023-08-20 1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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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