误餐费
社会保障福利
个人因公在城区、郊区工作,不能在工作单位或返回就餐的,发放误餐补助。 误餐补助不征收个人所得税;误餐费包括了一日三餐的补助,所以叫误餐费。如医生开刀,错过中或晚餐时间,发给的补助餐费就叫误餐费。
设立意义
关于误餐费是国家劳动部门为了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而设立的,具有一定的关爱和保护意义。
误餐费和午餐费都不要交个人所得税
但会计帐务必须处理好,以免和税务部门发生不同观点。
正确做法是,误餐费应列入管理费用营业费用,同时必须有相应的报销凭证,根据凭证发放领取,不要和工资一起发。
误餐费应列入应付福利费(注:2007年起新的会计准则不再要求计提,可直接列入管理费用),不发到个人可以不交所得税。如果发到个人就应作为个人收入交个人所得税。
规定标准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规定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规定:关于误餐补贴征免税问题,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1994]89号文中第二条所说免征个人所得税的误餐补助是指省辖地级市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本市内临时外出工作,必须在外就餐而经单位领导批准领取的误餐补助费(标准为:早餐0.6元、午、晚餐各1元)。其他各种形式的误餐或午餐补助、补贴,应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北京
2018年,北京市财政局印发了《北京市财政局关于调整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市内公务活动误餐费等支出标准的通知》(京财党政群〔2018〕406号),明确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市内开展公务活动,误餐费参照三类会议伙食费(130元/人)标准执行,每餐标准不超过全天标准的40%,凭有效票据报销。
最新修订时间:2024-03-18 10:35
目录
概述
设立意义
规定标准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