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许昌市税务局,是由原许昌市国家税务局、原许昌市地方税务局合并而成,位于许昌市魏都区建安大道东段1718号。
机构简介
国家税务总局许昌市税务局成立后,具体承担全市范围内各项税收、社保费和非税收入征管等职责,将有效降低征纳成本,理顺职责关系,提高征管效率,为纳税人提供更加优质高效便利的服务。
国家税务总局许昌市税务局组建后,市内各县(市、区)新税务机构也将逐步挂牌。原国税、地税机构职责和工作由继续行使其职权的新税务机构承继。纳税人在综合性办税服务厅、网上办税系统可统一办理所有税收业务,享受“一厅通办”“一网通办”等优质服务,12366纳税服务热线同步实现涉税业务“一键咨询”。
主要职能
国家税务总局许昌市税务局的主要职责:
(一)负责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负责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建设工作。
(二)负责贯彻执行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法律、法规、规章和
规范性文件,研究制定具体实施办法。组织落实国家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
(三)负责研究拟定本系统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中长期规划,参与拟定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预算目标并依法组织实施。负责本系统税收、
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会统核算工作。组织开展收入分析预测。
(四)负责开展税收经济分析和税收政策效应分析,为上级税务局和地方党委、政府提供决策参考。
(五)负责所辖区域内各项税收和有关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组织实施税(费)源监控和风险管理,加强大企业和自然人税收管理。
(六)负责组织实施本系统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开展纳税服务、税收宣传工作,保护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承担涉及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事项。
(七)负责所辖区域内国际税收和进出口税收管理工作,组织反避税调查和出口退税事项办理。
(八)负责组织实施所辖区域内税务稽查和社会保险费、有关非税收入检查工作。
(九)负责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和其他各类发票管理。负责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票证管理。
(十)负责组织实施本系统各项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管信息化建设和数据治理工作。
(十一)负责本系统内部控制机制建设工作,开展对本系统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及上级工作部署情况的督查督办,组织实施税收执法督察。
(十二)负责本系统基层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工作,加强领导班子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承担税务人才培养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本系统绩效管理和干部考核工作。
(十三)负责本系统机构、编制、经费和资产管理工作。
(十四)完成
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和地方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注: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有关工作还在进行中。
现任领导
国家税务总局许昌市税务局联合党委书记、局长:张涛
获得荣誉
2020年7月31日,被表彰为第二批河南省依法行政示范单位。
2020年12月15日,被确定为“2019-2020年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
2022年,国家税务总局许昌市税务局纳税服务中心 ( 税收宣传中心)被授予2021年度全国三八红旗集体荣誉称号。
地理位置
许昌市魏都区建安大道东段171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