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人民防空办公室(以下简称“市人防办”),为市国防动员委员会的常设办事机构,是市政府工作部门,为
正处级。
职能转变
树立和落实
新发展理念,转变人民防空建设发展方式,进一步强化人民防空“战时防空、平时服务、应急支援”和建设监管职责,细化完善建设管理标准规定,加快信息化建设步伐,强化融媒体宣传教育工作,落实人民防空领域军民融合发展战略要求,构建完善人民防空综合防护体系、支撑保障体系、重大项目体系、长效机制体系、法规标准体系。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职能转变,以“一网通办”前提下“最多跑一次”改革为抓手,不断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营造人民防空良好环境。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人民防空法律、规章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市人民防空
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
(二)负责拟订全市人民防空建设规划、城市平战综合防护建设发展规划及相关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参与拟订重要经济目标防护建设总体规划、城市地下空间暨人民防空工程综合利用规划并协同实施。
(三)监督管理全市人民防空设施建设、维护和使用。
(四)监督指导城市地下空间兼顾人民防空需要防护部分的管理。
(五)负责组织开展人民防空执法监管工作。
(六)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开展城市和重要经济目标单位防护工作,组织拟订修订城市人民防空袭方案,指导拟订重要经济目标防护方案,组织开展城市人民防空演训。
(七)指导开展人民防空群众组织建设。
(八)开展人民防空日常战备工作。
(九)组织开展人民防空宣传教育工作。
(十)组织开展人民防空科研工作,推进人民防空科技创新和科研成果转化应用推广。
(十一)组织实施人民防空信息化体系能力建设。
(十二)负责人民防空平战结合工作,利用人民防空战备资源参与抢险救灾、服务民生、改善民生,为应急救援提供支持。战时组织开展城市人民防空行动。
(十三)推进人民防空建设与经济社会融合发展。
(十四)落实人民防空队伍建设要求,对各县(市、区)人民防空办公室主任、副主任的任免提出意见。
(十五)负责依法征缴人民防空工程易地建设费,负责人民防空经费和资产管理。
(十六)完成市委、市政府及许昌军分区交办的其他任务。
机构设置
(一)综合科。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电、会务、信息、机要保密、政务公开、战备值班等工作。
(二)发展规划与政策法规科(指挥通信科)。承担国防动员、人民防空等政策文件起草工作;负责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清理;承办人民防空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政策咨询等相关工作。
(三)潜力资源科。协调组织开展国防动员科技创新和科研成果转化应用推广,指导人民防空行业规范有序发展。
(四)战备保障与军事设施保护科。承担人民防空工程易地建设费等人民防空经费上解和管理有关工作;负责本单位预决算相关工作;承担机关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
(五)工程建设管理科(政务服务科)。推进人民防空建设与经济社会融合发展;负责市本级各类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竣工验收、档案管理;组织指导人防从业人员技术培训和继续教育等。
直属单位
许昌市国防动员信息保障和工程监管中心(许昌市人防指挥所管理中心)。事业性质,规格相当于正科级,隶属于市国防动员办公室(市人民防空办公室)领导,编制52名。经费实行财政全额拨款。其主要职责任务是:承担人防指挥信息保障,人防工程管理和质量监督工作;承担人民防空公用工程的开发利用,平战结合管理与安全工作等。
职责分工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负责城市地下空间规划和开发利用的管理工作。市人防办参与城市地下空间规划的审查工作,负责审批、监督检查涉及人民防空防护内容的地下空间工程,对不符合人民防空防护要求的予以处罚、督促整改。
现任领导
许昌市人民防空办公室主任:李洁
许昌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副主任:陈建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