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丙(1891—1963)字芷英,台湾
淡水人,光绪十七年十一月二十八日(1891年12月28日)生。其父许松麟系一朴实农民,家境寒素。丙于八岁时丧父,协助寡母维持生计。十二岁时始入沪尾公学校就读,十七岁毕业,旋考入公费的台湾总督府国语学校。
1911年3月毕业,随后透过同乡汪明灿之介绍,进入台湾北部豪族
林本源总事务所,任第一房
林熊征之翻译秘书。开始接触日本官商界名人,认识了内务大臣原敬,并解决了林熊征兄弟财产分割问题,因此深获信任,于1916年10月被拔擢为林家总账房。林家以百万计之投资置产,在其灵活手腕之运作下,建立起重大之影响力,并谨慎小心借机培育了自己之公共关系和私人资金。1918年9月,原敬出任日本首相,翌年十月,文官总督
田健治郎、民政长官
下村宏上台,许丙之官方人际关系更上层楼。日人亦常借机引介其参与公共事务和慈善事业,知名度日增,身份地位亦随之改变,由淡水街信用组合理事、同风会副会长、台湾兴业信托董事、新高酿造监事、高雄兴业制糖董事,爬升至台北市协议会员、林本源家最重要之企业大永兴业董事、林本源制糖监事。1919年协助林熊征创立华南银行株式会社。1927年更担任台北州协议会员、台北州税调查委员。1929年任林家企业日星商社副社长、华南银行监事。1930年7月更和他的东家林熊征一样,担任台湾总督府评议员,又出任新新兴业董事、昭南矿业、打狗土地建物监事。又在东京建造豪宅,拓展对日本中央要员之关系。复投资满洲和朝鲜矿山和土地买卖,大获其利,成为台湾屈指可数之百万富翁。于是买卖古董、欣赏美术、音乐、围棋以附庸风雅。1941年「皇民奉公会运动」如火如荼展开,乃改姓名为大山许丙。1945年4月更获选为贵族院议员。是年八月,日本宣布投降,与少数士绅相聚草山(阳明山),和日本安藤利吉总督、谏山春树参谋长等讨论台湾独立之企图。翌年一月,全台「汉奸」总检举,因参与草山会议而被逮捕入狱,七月,台湾战犯军事法庭以阴谋窃占国土罪嫌判处一年十个月徒刑。出狱后担任林家创办之薇阁育幼院董事、林熊征学田奖学委员会奖学组主任。并藉顾正秋剧团来台,迅速建立起新的人事关系。民国三十八年台湾省政府主席吴国桢聘其为省政府顾问。曾首创发行爱国奖券。其后因极力抗拒三七五减租和耕者有其田政策,并拒缴租税,遭致长期缠讼之苦。晚年担任唐荣铁工厂、台湾青果公司顾问、许氏宗亲会会长、台湾省佛教道友会会长、中日文化经济协会顾问,积极促进中日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