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记者证是我国新闻机构的
新闻采编人员从事
新闻采访活动使用的有效工作身份证件,由新闻出版总署统一印制并核发,由新闻出版总署统一编号,并加盖新闻出版总署印章、新闻记者证核发专用章、新闻记者证年度审核专用章和本新闻机构钢印方为有效。其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制作、仿制新闻记者证,不得制作、发放专供采访使用的其它正式证件。
应用领域
新闻采编人员从事新闻采访工作必须持有新闻记者证,并应在新闻采访中主动向采访对象出示。新闻记者证持有者从事新闻采访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新闻机构应在其所属媒体上公布“全国新闻记者证管理及核验网络系统”的网址,方便社会公众查验新闻记者证,并接受监督。
制度推行
2009年2月25日起,新闻出版总署统一换发全国新闻机构的记者证。通知称,为保障新闻采访活动的正常开展,维护新闻记者的合法权益,切实加强对新闻记者和新闻证件的管理,做好监督和服务工作,按照新闻记者证每五年换发一次的规定,决定从2009年2月25日起统一换发全国新闻机构的记者证。
2014年10月29日,为加强新闻网站编辑记者队伍建设,提高队伍整体素质,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和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联合下发《关于在新闻网站核发新闻记者证的通知》,通知要求,在全国新闻网站正式推行
新闻记者证制度。全国范围内的新闻网站采编人员由此正式纳入统一管理。
全国新闻网站正式推行新闻记者证制度将严格按照《
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
新闻记者证管理办法》、《
国务院关于授权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工作的通知》等相关规定执行。
首批实施范围是经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批准的且取得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一类资质并符合条件的新闻网站,申领人员应为新闻网站编制内或者正式聘用的专职从事新闻采编工作且具有一年以上新闻采编工作经历的人员。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新闻网站编辑记者培训和资格审核把关,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负责核发记者证。
此次在全国新闻网站发放的新闻记者证与对传统媒体发放的新闻记者证一致,以确保传统媒体与网络媒体同一标准、统一管理。新闻网站必须依照核发范围、申领条件、申领程序等相关规定,认真审核申领人资格条件,严格控制记者证发放范围。同时,《通知》还要求新闻网站主办或主管部门须认真履行审核职责,严格审核新闻网站提交的申报材料,指导新闻网站按时完成新闻记者证核发工作,并不断加强对新闻网站新闻记者的监督管理。
为做好在新闻网站推行新闻记者证制度,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将与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建立工作联动机制,负责全国新闻网站记者证日常监督管理,每年启动一轮新闻网站新增记者的证件申请、培训、审核、协调发证,做好持证新闻网站记者年审以及其他后续工作。
2019年11月27日,
国家新闻出版署下发《
关于2019年全国统一换发新闻记者证的通知》,决定从2019年12月2日至2020年3月31日,统一换发全国新闻单位的新闻记者证。2019年版新闻记者证由国家新闻出版署统一印制,不收取任何费用,换发工作全部通过中国记者网的网络系统进行。换发期间,旧版新闻记者证继续有效使用。2020年3月31日后旧版将全部作废。
2024年8月8日,国家新闻出版署下发《国家新闻出版署关于开展2024年第七版新闻记者证全国统一换发工作的通知》,决定从即日起,至2025年2月17日,开展2024年第七版新闻记者证全国统一换发工作。其中2024年11月8日至2025年2月17日为证件集中换发阶段,其间尚未换发的现行第六版新闻记者证继续有效,已经换发的第七版新闻记者证即生效启用。2025年2月17日换发工作结束后,现行第六版新闻记者证全部作废,统一使用第七版新闻记者证。第七版新闻记者证采取全新外观设计,以琉璃蓝为整体色调,以125mm乘以88mm为规格尺寸,以连续多页线状为基本形式,以绿色环保材料和多重防伪技术为支撑。证件从外到内共12个页面,页面1为封面,印有“新闻记者证”中英文字样。
申领范围
新闻采访工作是有效实现人民群众获取知情权的职务行为,因此,新闻记者证只发给新闻机构的专职采编人员。我们所说的新闻机构包括新闻性报社、新闻性期刊出版单位、
通讯社、
广播电台、电视台、新闻电影制片厂等。
其中,新闻性报纸、期刊由新闻出版总署认定;广播、电视新闻机构由国家广电总局认定。
换发申领新版记者证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新闻纪律,遵守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
2.具备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具有经国务院有关部门认定的新闻采编从业资格;
3.在新闻机构编制内从事新闻采编工作,或经新闻机构正式聘用从事新闻采编工作;
4.已领取新闻记者证人员。
不发证的范围
1.新闻机构中党务、行政、后勤、经营、广告、工程技术等非采编岗位的工作人员;
2.新闻机构以外的工作人员,包括为新闻单位提供稿件或者节目的通讯员、特约撰稿人、特约记者,专职或兼职为新闻机构采编新闻稿件的其他人员。;
3.教学辅导类报纸、高等学校校报工作人员以及没有新闻采访业务的期刊编辑人员;
4.有不良从业记录的人员或者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统计数据
截至2012年11月5日,我国持有新闻记者证的新闻采编人员共248101人,其中报纸、期刊记者105942人,广播、电视、通讯社等媒体记者142159人。从性别比例上看,男性记者140684人,女性记者为107417人,男女比例为57:43。从学历上看,99%的新闻采编持证人员均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从年龄结构看,中青年记者占了绝大多数,其中21岁~30岁的记者31447人,占总人数的12.7%;31岁~40岁的记者97827人,占总人数的39.4%;41岁~50岁的记者81141人,占总人数的32.8%;51岁~60岁的共有34436人,占总人数的13.9%。
截至2021年12月,全国共有194263名记者持有有效的新闻记者证。
结构特点
2003版记者证长宽尺寸为107mm×77mm,封面、封底选用深蓝色仿真皮面料制成,具有软硬适度、防水、防折、耐磨、不易撕裂、抗高低温、不易仿造等优点。封面烫印着亮银色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和“新闻记者证”的中英文字,深蓝色与银色形成鲜明对比,显得庄重、权威。
特点、样式及防伪技术说明
封底 封面 封二 扉页 内一 内二 内三 封三
2003版记者证内页采用以“GAPP”(新闻出版总署的英文缩写)字样为内容的专用水印纸,经
中国人民银行备案,只用于记者证的印制。该水印纸按照
钞票纸工艺要求制造,增加了其强度、耐折度和防水、防潮性能。
2003版记者证内页以浅灰色和蓝色为主色调,与封面的互为呼应。证件扉页上印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总署国徽章;“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总署”中英文对照;证件内页有记者一寸照片,同时注明记者单位、姓名、性别、身份证号、记者证号及发证日期;证件内页标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总署监制”字样,同时印有记者证核发专用章。
2003版记者证综合采用了特种防伪纸、多重防伪油墨、防伪装订线、专业防伪平面设计、高档防伪印刷等国内领先的防伪技术和
防伪材料,经专业的印后加工工艺处理,使记者证具有优良的内在品质和极高的综合防伪功能。
2003版记者证的防伪技术分三个层面,包括9种防伪技术。第一层面的防伪采用了4种防伪技术,只需通过目测或触摸的方法即可鉴别,是社会公众鉴别记者证真伪最简便、最常规的方法;第二层面的防伪采用了3种防伪技术,需要通过放大镜或紫外灯检测器(紫外灯验钞机)来鉴别,是社会公众通过简单设备即可进行鉴别的方法;第三层面的防伪技术需要通过特殊的仪器才可进行鉴别,主要供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使用,该层防伪属于保密技术,不向社会公众公开。
鉴别方法
以下是2003版记者证前两层防伪技术的详细说明及鉴别方法:
防伪层面 所用技术名称 使用位置 特征及鉴别方法
第一层 满版水印纸 内页 将证书内页对着光源,逆光目测可以看到清晰、层次感强的“GAPP”字样的水印
专业防伪底纹技术 内页 目测可以看到印刷纹路清晰的“GAPP”字样的浮雕底纹
隔色印刷技术 内页 内页图案均由平滑的曲线构成,目测可以看到曲线的不同部分具有不同的颜色,而且颜色过渡极其自然
凹版印刷技术 内页二 印刷墨色饱满,线条精细、清晰,用手触摸有明显的凹凸感,眼睛以45度角目测图案可见图案中央有“GAPP”字样
第二层 荧光油墨 扉页和内页三 国徽和记者证核发专用章在紫外灯检测器照射下可发出红色荧光
缩微文字 内页二 用放大镜对准“身份证号”中的“号”字,可以看到印刷清晰的“GAPP”缩微字母隐藏于“号”字的口字头的最后一横中
防伪装订线 内页中缝 装订线在紫外灯检测器照射下可以发出蓝色荧光
2003版记者证在内页三下方预留了5个记者证年检标签位置,经年检合格的记者证在此处贴上圆形的激光防伪年检标签,表明记者证的年检有效。记者证的年检标签应用国内最先进的防伪技术制作,
肉眼可以鉴别其强烈的动态图像特征及围绕在外的英文“Press Card”。年检标签粘贴后,标签表面基材可以被揭起,但激光全息图像不能被完全揭起,仍粘在被贴物上并被破坏,因此可以起到一次性使用的作用。
2003版记者证在封三印有“中国记者网”的网址,社会公众可以根据网址登录“中国记者网”,输入记者证上身份证号和统一编号,核验该记者证是否属于有效证件。
处罚事件
2014年以来,四川省通过清理,已注销了千名以上不符合持证条件人员的新闻记者证。
2014年5月13日,该局专门向四川全省所有新闻单位及其主管主办单位和中央及省外媒体驻川记者站发出通知,明确要求各单位全面清理新闻记者证持证情况,主动及时注销不符合申领条件的新闻记者证。通过这次清理,全省共注销了1281名不符合持证条件的人员的新闻记者证。
2014年9月11日,
四川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发现资阳日报社在申领新闻记者证的过程中存在涉嫌违规行为后,立即进行了调查。
2014年9月14日,从四川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对四川一家违规报社下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