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警察总部(Hong Kong Police Headquarters),为
香港警务处总部的组成部分,位处于
香港湾仔
军器厂街1号,由三座大楼组成,分别为楼高14层高的东翼、楼高33层高的西翼,以及楼高42层连4层地库的主楼。
1950年代,政府拨出湾仔军器厂街的新填海土地供警务处兴建新总部,以取代中区警署。警察总部先后经历几次
扩建,坚伟大楼率先于
1952年建成,而楼高20层的梅理大楼于
1973年落成。直到
1987年,警队拆卸警察总部内的已婚警员宿舍,推动“军器厂街警察总部范围发展计划”分两期兴建警政大楼及警政大楼西翼,于
1990年及
1996年建成。香港主权移交后,警队使用以现代维多利亚港海旁景色作为新警徽,警政大楼西翼及港岛北岸四座现代建筑物的外貌被绘入新警徽内。
鉴于梅理大楼的设施日渐老化,警务处因此于
1997年4月23日向
立法会工务小组委员会提交耗资2.3亿元的翻新建议,被委员会认为不符合经济效益,并要求考虑就警察总部制订长远的重建计划。经过多番研究,警队认为拆卸梅理大楼及停车场重建,并保留两座落成不久的警政大楼,最为可行及符合经济效益。重建计划不仅预计为警队每年节省约3300万
港元的租金,并计划在工程完成后重新发展坚伟大楼与
湾仔警署。
新综合大楼(即主楼)于
2002年首季动工,
2004年建成,
2005年3月12日由
署理行政长官曾荫权、
保安局局长李少光及
警务处处长李明逵主持落成、开幕及启用仪式,整个项目的建筑费为20亿8000万元,命名为警政大楼,
1990年落成的警政大楼则改名为警政大楼东翼。重整后,警政大楼作为警察总部各主要单位使用的高座办公大楼,设有200席的多用途礼堂、300席的演讲厅、室内练靶场等设施,低座设有警察牌照课、传媒招待室、防止罪案科展览室及招募组接见室等便民设施,同时是中区总部及中区分区警署使用的办公大楼;警政大楼东、西翼则作为警察总部其他单位的办公大楼;原有的坚伟大楼则辟作港岛总区及港岛冲锋队总部。
香港警察学院在警政大楼设有课室、模拟法庭及警察图书馆,供警员培训及进修。
政府计划于
上环中港道(即海傍警署周边)兴建新的中区警区总部及中区分区警署,并与海傍警区合并,工程耗资2亿4320万港元,预计
2009年11月落成。中区总部及中区分区警署迁出警政大楼后,原设于
湾仔警署的湾仔警区总部及湾仔分区警署将会迁入,而位于
告士打道的湾仔警署原址将作旅游发展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