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释主义(Interpretivism)是人类在科学研究过程中逐渐形成的一种哲学观点,主要常见于
人文社会科学(Socialscience)。
解释主义的哲学根基来源于
唯心论(Idealism)。它主张人类对世界的体验并非是对外界物质世界的被动感知与接受,而是主动的认识与解释。
解释主义的
存在论(Ontology)基础是视现实世界为人类对于不同行为与状况的解释的产物,亦即现实世界的真相是由人的思想主观构建出来而不是客观且唯一的。比如:对生物物种的分类,对社会经济体系类型的划分等等。
解释主义的
认识论(Epistemology)主张对于复杂世界的认知是通过研究生活在这个世界中的人群的经验以及观点而实现的,研究者应该深入现实生活去领会并且通过科学化的手段及语言去解释并重建这些概念与含义。比如:交互式面谈,
参与式观察等研究手段。
作为传统
实证主义(Positivism)的批评者,解释主义反对将自然科学中的中立式观测(Neutral observations),通用法则(Universal laws)应用于社会科学研究。同时解释主义的支持者,即解释主义者(Interpretivist)为现实世界中
具体事物的含义是由
社会人的思想构建形成的,因而允许多种对世界的不同认识同时平等存在(Schwandt ,1994),这一观点在
自然科学(Natural science)的
实证主义哲学观中是不可接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