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听语言就是利用视听刺激的合理安排向受众传播某种信息的一种感性语言,包括
影像、
声音、
剪辑等方面内容。
语言,必然有语法,这便是我们所熟知的各种镜头调度的方法和各种音乐运用的技巧。
这些方法和技巧来自于人们长期的视觉和听觉实践,可以说是完全符合人们的欣赏习惯的。用一句专业一点的话来说就是不用担心没有共同的意义区间,因为这些实践经验大多来自于人的本性和长期的研究积累。视听语言的定义一直以来都是随着这门艺术的发展而不断变化。比如,谷克多认为“电影是运用画面写的书法”,而亚历山大.阿尔诺认为“电影是一种画面语言,它有自己的单词,名型,修辞,语型变化,省略,规律和语法”,爱普斯坦人认为“电影是一种世界性语言”。综合这些理论,我们认为视听语言主要是电影的艺术手段,同时也是
大众传媒中的一种符号
编码系统。作为一种独特的艺术形态,主要内容包括:镜头、镜头的拍摄、镜头的组接和声画关系。
所谓狭义,就是镜头与镜头之间的组合;所谓广义,还要包含了镜头里表现的内容--人物、行为、环境甚至是对白,即电影的剧作结构,又称
蒙太奇思维。在广义的意义上讲,所有的
影视作品都是由视听语言所书写而成的文章,只不过这文章不再仅仅存在于白纸之上罢了。
1、是一种
思维方式,作为电影反映生活的艺术方法之一;
形象思维的方法;(文字、对白、旁白等形式不能摆脱的问题);
3、作为
电影剪辑的集体技巧和方法:电影视听语言课主要研究——
思维方法;
创作方法;基本语言;(镜头内部运动、镜头分切、镜头组合、声画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