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意见书
对拟建项目各项建设指标的约定
《规划意见书》是对拟建项目各项建设指标的约定,或者说是限定更贴切,明确限定了所有主要规划指标。
概念
按现行的建设审批流程,绝大部分项目的手续办理,是从规划手续开始,而规划手续要办的第一个审批,就是办理“规划意见书”。
“规划意见书”是规划部门对某项建设工程从城市规划角度的一个基本认可,这个文件太重要了,一个项目若能拿到规划意见书,从理论上来说,今后的建设、包括其他部门的审批,应该不会有原则上的大问题,可以放心开始后续工作。
内容
规划意见书的主要内容,是对拟建项目各项建设指标的约定,或叫限定更贴切,明确限定了所有主要规划指标:如项目性质、用地范围、建设用地面积、代征地面积、建筑规模、容积率建筑高度、建筑层数、绿化率、停车位、四周退线距离、出入口位置等等。若不按规划意见书的内容进行设计,则下一步审批无法进行。
审批标准
一项建设工程规划上是否能得到通过,规划委是否给下发规划意见书,取决于以下几个因素:
1.拟建项目的各项申请指标是否与对应地块的控规指标相符;
2.拟建项目是否与国家大的建设政策相违背,是否属于限建或禁建范畴;
3.申报程序及建设主体资格是否正确;
4.申报材料是否齐全。
准备材料
建设项目在申报规划意见书时,分为好几种情况,常见的有:单位自有用地项目、单位新征占地项目、土地储备项目(一级开发项目)、乡村建设项目、城镇居民建房项目、外装修项目、改扩建加层项目等等,不同项目需提交的材料不一样。
以单位自有用地项目为例,提交申报材料如下:
1.国有土地使用证;
2.1/500或1/2000地形图;
3.申报表;
4.建设申请;
5.设计方案;
6.经办人委托书。
办理周期
根据规定,规划意见书审批周期为20个工作日,特殊情况可延长10个工作日。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2-07-27 10:42
目录
概述
概念
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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