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电监局
履行电力监管的职能
西北电监局为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于2005年在西北设立的派出机构。根据2013年3月全国人大十二届一次会议通过的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国家电监会和国家能源局进行撤并,组建新的国家能源局。现为国家能源局西北监管局
成立
西北电监局(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西北监管局)于2005年1月10日经国家批准正式开始组建,受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委托和授权,依照《电力监管条例》,对西北五省(区)电力行业实施监管,规范电力市场行为,维护公平竞争,进行电力行政执法,电力安全监管,颁发和管理电力业务许可证等。
职能
西北电监局在做好各项组建工作的同时,已积极稳妥地启动各项业务工作,开始履行电力监管的职能,包括电力市场运行监管、安全生产监管、业务许可证颁发等在内的各项业务工作正在按计划有条不紊地向前推进。
理念
西北电监局将始终坚持“监管就是服务”的理念,在国家电监会的领导下,与西北各省(区)政府、电力企业一起,努力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共同促进西北地区电力事业的蓬勃发展,为构建西北地区和谐社会做出贡献。
参考资料
国家能源局西北监管局-机构简介.国家能源局西北监管局.
最新修订时间:2021-01-29 1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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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述
成立
职能
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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