袭警
法律用语
袭警是指用暴力手段对正在执行警务的人民警察或辅警进行突然人身攻击,阻碍人民警察调查取证等行为。
法律用语
中国法律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三十五条
拒绝或者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一)公然侮辱正在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
(二)阻碍人民警察调查取证的;
(三)拒绝或者阻碍人民警察执行追捕、搜查、救险等任务进入有关住所、场所的;
(四)对执行救人、救险、追捕、警卫等紧急任务的警车故意设置障碍的;
(五)有拒绝或者阻碍人民警察执行职务的其他行为的。
以暴力、威胁方法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一款、第四款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五款修改为:“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使用枪支、管制刀具,或者以驾驶机动车撞击等手段,严重危及其人身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06年3月1日起施行)第五十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
(二)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
(三)阻碍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警车等车辆通行的;
(四)强行冲闯公安机关设置的警戒带、警戒区的。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从重处罚
外国法律
英美法系国家和地区中,如英国、美国、新加坡,或在刑法等法律中规定有袭警罪,或在刑法的量刑指南中专门注明将袭警行为作为从重处罚的情节。
美国的联邦刑法和各州的刑法都规定了袭警罪。在美国,警察执行公务时,任何与其身体上的接触都被视为违法,警察有权在保护自己的前提下,向对方采取行动。警察可以直接将对自己动手的当事人控以袭警、暴力攻击甚至二级谋杀的罪名,而联邦法院在判决时如果查证当事人对警察施以暴力,通常都是不准判罚金而必须入监服刑。同时,只要警察第一反应判断有人要袭警、危险一触即发,将毫不迟疑地使用枪械。据统计,美国警察遭袭击率高达10%,而伤亡率却低达10‰。
《英国警察法》中,集中规定了五种侵害警察权的犯罪,即殴打警察罪、妨碍警察执行公务罪、冒充警察罪、非法持有警察衣物罪和挑唆不忠罪,并明确了相应的刑罚处罚。
指导意见
意见要求,在办理此类案件时,不能将袭警行为等同于一般故意伤害行为,不能仅以造成民警身体伤害作为构成犯罪的标准,而要综合考虑行为手段、方式以及对职务的影响程度等因素,准确认定犯罪性质,从严追究刑事责任
意见明确,对民警人身实施撕咬、踢打、抱摔等攻击行为以及对民警正在使用的警用车辆、警械警用装备进行打砸等破坏,间接对民警人身进行攻击的行为均属于暴力袭警行为,应当适用刑法关于袭警从重处罚的规定。对使用凶器、危险品、驾驶机动车袭警;造成民警轻微伤或者警用装备严重毁损;妨害民警依法执行职务,造成他人伤亡、公私财产损失或者犯罪嫌疑人脱逃、毁灭证据等严重后果;多人袭警或袭击民警二人以上;具有同类前科等7类情形,酌情再作进一步从重处罚,且一般不得适用缓刑。
意见规定对于驾车冲撞、拖拽民警以及抢夺、抢劫民警枪支,危害公共安全或民警人身安全的,依法适用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抢劫枪支罪、抢夺枪支罪、故意杀人罪等重罪。
袭警案
2001年,全国有68名民警在执法活动中遭受暴力袭击牺牲,3429名民警受伤;2002年,75名民警在执法活动中遭受暴力袭击牺牲,3663人受伤;2003年,84名民警在执法活动中遭受暴力袭击牺牲,4000人受伤;2004年,48名民警在执法活动中遭受暴力袭击牺牲,3786人受伤;2005年,27名民警遭受暴力袭击牺牲,1932人受伤;2006年1月至5月,全国共发生阻碍执法、暴力袭警案(事)件1500余起,月均发案300余起,共造成11名民警牺牲,160余名民警受伤。
案例
哈市袭警案
2004年11月17日,哈市公安局巡防支队直属防暴三大队民警王兆治等人在道里区某街区夜巡时。发现两名可疑男子。对方看到民警后立即逃窜,王兆治很快追上一人。在与对方厮打中,歹徒用弹簧刀连续向王兆治猛刺,王兆治身中数刀,受伤倒地。随后赶到的民警将歹徒擒获。
2004年底,拜泉县上升乡民合村发生了一起村民暴力袭警并残忍杀害警察、携枪潜逃恶性案件。2014年11月27日,拜泉县上升乡派出所所长李清友接到民合村村民举报,称村民史云成多次盗窃村民家禽。第二天,李清友与同事到史家依法对其传唤时,史云成纠集四五名亲属对李清友等人进行围攻。厮打中,史云成向李清友胸部猛刺两刀,致使李清友当场死亡,史云成夺下其枪支后逃跑。
2005年3月15日,南岗公安分局革新派出所接到报案,称南岗区某街居民楼有两人正在撬门盗窃。值班民警宋传友、杨振华和高鑫迅速赶到案发现场。在居民楼的楼道口与歹徒遭遇,歹徒持钢珠手枪向民警射击后逃窜,致使两名民警腿部中枪入院。
3月某日,哈市一名交警在制止一违章司机时,被其开车撞倒。
4月4日,哈市交警支队道里大队二中队交警孟凡刚在某转盘道执勤过程中,发现一面包车驾驶员没系安全带,要对其进行处罚,驾驶人姜某竟趁孟凡刚不备,当胸就是一拳,毫无准备的孟凡刚被打倒在地。
4月6日,南岗公安分局文化派出所民警汪瑞滨杨威与持刀歹徒在楼道内搏斗,结果两名民警一人身中八刀,一人手筋被割断。
上海“7·1”袭警案,致6民警牺牲3民警1保安受伤
2008年7月1日上午9时40分许,一名北京来沪无业人员突然持刀闯入闸北区一综合办公楼内,连续捅伤多名公安民警和一名保安,随即被民警擒获。案发后,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吴志明,市长助理、市公安局局长张学兵等领导到现场指挥伤员救治和处置工作。经警方初步侦查,犯罪嫌疑人杨某,男,28岁,北京市人。当天上午,杨某携带了匕首、榔头、喷雾剂防尘面具等,在闸北区一综合行政办公大楼门口先点燃并抛投了8个用啤酒瓶自制的燃烧瓶,大门保安看到后迅速上前制止,遭杨威胁并被其用携带的匕首刺伤。随后,杨窜入办公大楼,在底楼大厅和闸北公安分局治安支队值班室用匕首刺伤4名正在办公不及防备的民警。之后,杨又先后窜至10楼、11楼和21楼,在几个不同的房间内趁民警不备,用匕首刺伤5名民警。闸北警方接到大楼门卫报告后,迅速指令特警实施围捕,最终在21楼将杨抓获。
银川市“4.20”特大爆炸袭警案
银川市公安局巡警支队的一辆警车在出警时,意外被犯罪嫌疑人预先埋设的爆炸装置炸毁,四名民警当场牺牲。“4·20”案是宁夏回族自治区自新中国成立以来,影响最大、后果最为严重的一起刑事案件。
协警李某疏导交通,劝离违停车辆被拖行致伤案
2016年1月25日,湖南省公安厅机场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协警刘某在疏导交通过程中。被陈少辉驾驶的车辆拖行致伤。协警刘某所受损伤为轻伤一级。陈少辉被判妨害公务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重庆民警处警中遇当事人袭警
2022年5月30日18时50分许,重庆北碚区龙溪路港大电动城门口发生一起纠纷,北碚区公安分局民警接报警后赶到现场处警。处置中,当事人翁某(男,49岁)对民警处理不满,与妻子陈某袭击民警,民警遂使用枪支将翁某击伤,翁某经送医抢救无效死亡。
讨论
赞同方 针对近来屡屡发生的袭警事件,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王世洲说,从整体上看,我国警察的权力不是过大的问题,而是不明确的问题,对警察权力的限制,只能依法进行。社会各界应当树立尊重警察、保护警察与监督警察这3种观念。尊重警察就是尊重国家权威;保护警察就是保护人民自己;监督警察就是监督国家公权力不被滥用。据他介绍,各国在保护警察方面的规定有所不同。例如,在实行大陆法系国家和地区,例如德国、日本、韩国和我国的台湾及澳门地区,虽然在刑法中规定有妨碍公务罪,但是都没有对袭警行为作出单独的规定。在英美法系国家中,如英国、美国、新加坡以及我国的香港地区,在刑法等法律中规定有袭警罪或在刑法的量刑指南中专门注明将袭警行为作为从重处罚的情节。
反对方 公安部日前公布的最新数据表明,2006年上半年,全国公安机关因公伤亡民警3382人,其中因公牺牲170人,因公负伤3212人。在执法过程中遭遇暴力阻碍而牺牲的23人、负伤1803人,分别占牺牲、负伤人数的13.5%和56.1%。据透露,造成民警伤亡的原因,主要是民警在执勤查缉、处理治安案件交通违章时遭到暴力阻碍,它的社会危害性正在引起社会舆论的广泛关注。有专家建议增设袭警罪,但也有专家认为,如果设立袭警罪,会使警察权扩张,导致警察滥用这一罪名。警察是否需要特殊保护呢?
最新修订时间:2024-12-23 1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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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