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公安厅是
湖南省人民政府下设主管全省公安工作的职能部门,位于长沙市芙蓉区八一路110号,公安厅受省政府、公安部的双重领导。各市、县(县级市、区)设有公安局(分局),在镇、乡、街道设派出所。公安局(分局)和派出所,分别接受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领导。
十一、对被判处管制、拘役、
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和监外执行的罪犯执行刑罚,对被宣告缓刑、假释的罪犯实行监督、考察;
警令部门、政工部门、警务保障部门,经济犯罪侦查、治安管理、刑事侦查、禁毒、监所管理、交通管理、人口与出入境管理、机场公安局、督察审计、法制、信访、科技信息化等机构,分别承担有关业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