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管内皮细胞瘤是起源于血管内皮细胞的恶性肿瘤。一般根据其肿瘤组织形态细胞分化程度分为两级:一是中间型(低度恶性),细胞分化较好,多无转移;一是
血管肉瘤,分化差,高度恶性,转移率高,死亡率高。两者均可以有单发和多发的表现。WHO统计:中间型的血管内皮细胞瘤占原发骨肿瘤的0.28%,
血管肉瘤占0.23%。
临床上,患者常诉患肢肿胀、疼痛,乃至关节活动受限。脊柱部位的肿瘤,还可以引起神经症状。
血管肉瘤一旦出现症状,病情多发展较快,晚期有局部蔓延,血路转移。
X线片上,中间型血管内皮细胞瘤显示长骨
干骺端片状或不规则的溶骨性膨胀性骨破坏,边界清楚,
松质骨、皮质骨均可累及。骨破坏区内可见残余骨小梁,
骨膜反应不多见。
血管肉瘤其骨破坏为斑片状、泡沫状或大片状,边界不清,骨皮质部分或全部消失,邻近区有放射状骨针,并有
骨膜反应,有时还有软组织包块。血管造影可清晰显示肿瘤骨内界限及软组织边界。肿瘤内有大量迂曲的不规则瘤血管
动静脉瘘。新生紊乱的血管丛在
血管肉瘤更为常见。
肉眼可见肿瘤质软,无包膜,充满血凝块或海绵样胶状血块。镜下见肿瘤由增生的
毛细血管组成。血管腔多发育不成熟,血管之间有吻合。中间型的肿瘤血管内皮细胞分化尚可,呈圆形或椭圆形,核大略深染,无或有轻度的异型性,分裂像不多见。
血管肉瘤镜下见大量新生
毛细血管,内皮细胞呈多层、成堆排列,细胞分化差,核大深染分裂像多见,胞浆清亮或细颗粒状物质。细胞向间质浸润,骨小梁很难见到。
主要以手术治疗为主。发生于肢体的中间型血管内皮细胞瘤,可采用广泛的肿瘤边界性切除,自体或异体骨移植,并适当地内固定。综合看来,手术彻底切除瘤体,肿瘤为Ⅰ级的,五年生存率95~100%,Ⅱ级的也能达60~70%。多发性肿瘤可根据情况拟定治疗方案,必要时采用
截肢术。如遇复发,可再次手术,一般不发生转移。
血管肉瘤,恶性程度高,生长迅速多累及软组织,发现时许多患者已有转移。早期病例可采用各种有效的保肢术,晚期则采用截肢或关节离断术但一般预后很差。五年生存率低于20%。该类肿瘤对放疗较敏感,可以作为术前术后的辅助治疗。发生于椎体或骨盆的放疗意义更大,有报道用放疗-手术-放疗的方式提高了治愈率,改善了生存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