藩部
汉语词语
藩部,清代指内外蒙古、新疆、青海、西藏等地,包括
内札萨克蒙古
49旗、
外札萨克蒙古
86旗、新疆
回部
(
阿尔蒂沙尔
)、青海环海39族和西藏
噶厦
辖区,由
理藩院
和清廷派遣
驻札大臣
管理(不包括东北地区)。
名称
【词目】藩部
【拼音】fān bù
【注音】ㄈㄢ ㄅㄨˋ
分布
清代指内外蒙古、新疆、青海、西藏等地,分别有盟旗制度、伯克制度、土司制度和噶厦制度进行管理,朝廷派遣将军、办事大臣、都统监督管理。清末除新疆外原制度依然保留。
记载
【示例】清
昭梿
《啸亭续录·超勇亲王》:“喀尔喀乃藩部,若人有园囿然,何足道也。”《
清史稿
·藩部传序》:“自松花、黑龙诸江,迤逦而西,绝大漠,亘金山,疆丁零、鲜卑之域,南尽昆仑、析支、渠搜,三危既宅,至於黑水,皆为藩部。”
参考资料
啸亭续录 超勇亲王
.中国哲学书电子化计划.
《清史稿》卷五百十八 列传三百五
.历史网.
最新修订时间:2021-11-08 1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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