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贞
明代书法家
薛贞(?—1629年),明代书法家。 字德纯,号正亭,陕西韩城人。万历二十九年(1601年)辛丑科进士。天启时媚魏忠贤,为其颂功擢刑部尚书。崇祯初列入逆案,被处死。以书法见称。
人物生平
万历二十九年(1601年),薛贞考中进士。
万历四十年(1612年)巡按苏松时刻印过陶华《陶节庵伤寒全生集》4卷。同年十一月,薛贞上言六曹利弊。
万历四十一年(1613年)十月,南直隶巡按御史薛贞要求“尽数查出,不许违禁出海,则通倭无具”,实行海禁。十一月,薛贞命令禁止浙江和直隶之间的海上往来。
万历四十三年(1615年),薛贞刻印的《伤寒全生集》正式出版。
万历四十四年(1616年)五月,监察御史薛贞在《天津春防碑记》上题名。同月,在《万历四十四年修建长城碑》上题名。六月,薛贞弹劾李维翰丧师失地之罪。
万历四十五年五月三十日(1617年7月2日),御史薛贞在《修曹家路黑谷关新城庄堡城刻石》上题名。
天启元年八月丙申(1621年10月12日),太仆少卿薛贞以右佥都御史巡抚湖广。
天启二年(1622年),蜀府左护卫指挥何起登涉嫌“赃私”,巡按御史陈睿“以不法”罪,将其访拿法办。本来,这起案件决非偶然,与蜀府一贯放纵王府官员不遵法度有关。但事后蜀恭王朱奉铨不仅不予回避,反而多方袒护,责怪有司自行擒拿。薛贞对这件事进行了严厉的批驳。
天启三年十一月乙酉(1624年1月29日),加薛贞右副都御史,录川贵解围功。
天启五年(1625年),崔呈秀向魏忠贤进《天鉴录》,将薛贞列入东林党。另有书籍《东林籍贯》,亦将薛贞列入东林党。
天启六年(1626年)闰六月,仓场总督薛贞以“言草场火,以忠贤救,得无害”的理由建议皇帝为魏忠贤建生祠。不久,魏忠贤把薛贞提拔为刑部尚书。七月,薛贞援引“咒诅祖父母”律,判刘铎斩首市曹。十二月,薛贞奏报大盗王之锦的讼案。
天启七年(1627年)十一月,刑部尚书薛贞被罢免。
崇祯二年(1629年)三月,薛贞被列入“钦定逆党”,以“结交近侍”的罪名秋后处决。
个人作品
薛贞巡抚苏松时的奏折《请浚吴淞江疏》,赞扬了海瑞当年治理吴淞江后二十年不再堵塞的功绩,阐述了疏浚吴淞江的重要性。
轶事典故
薛贞审问刘铎时,对刘铎说:“现在这时候,要以自己的功名为重啊。至于他人的生死,与自己有什么相干!”刘铎说:“一时的功名是有限的,千秋万代人们的公正议论却是难于逃脱的。”薛贞的这种格调低下、寡廉鲜耻的话,赤裸裸地暴露了他们这些乱臣赋子龌龊丑恶的灵魂。
史料记载
《明史》:薛贞以奄党抵死。
亲属成员
薛兴,贞曾祖
薛子玉,贞祖父。
薛三畏,贞父。以子芳贵赠礼部主事。妻刘氏,贞嫡母。妾王氏,贞生母。
薛芳,字德茂,号心亭,贞兄。万历二十年(1592年)进士,官至太常寺少卿。
妻李氏。
义父:魏忠贤,明朝权宦。
人物评价
(清)彭遵泗:薛贞以其见逆贤像揖而不拜,遂沦大辟,忍心若此,与禽兽之何异焉!
《韩城日报》:薛贞虽是个反面人物,但背后却有这么多鲜活的故事。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4-04-10 1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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