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新苗
湖南师范大学副校长
蒋新苗,男,汉族,1964年10月出生,湖南东安人,中共党员,法学博士,二级教授博士生导师
个人简介
个人信息
蒋新苗,男,湖南东安人。法学博士,二级教授,博士生导师,湖南师范大学副校长,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第五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第二批国家“万人计划”领军人才、中宣部2014年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兼任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七届学科评议组成员、教育部高等学校法学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学科规划评审组专家、中国国际私法学会副会长等职。德国马克斯·普朗克外国法与国际私法研究所、德国科隆大学高级访问学者。
1997年获武汉大学国际私法博士学位,博士毕业后到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任教,是学校引进回湖南省工作的第一位国际法学博士,曾任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院长、社会科学处处长、教务处处长、评建办主任等职。在中国社科院法学所做过博士后研究,先后留学德国和瑞士,与欧洲著名法学家合作研究跨国收养法律问题。
主要研究领域为国际私法学、民商法学,是我国唯一从事跨国收养法理论研究的学者,并在法律逻辑学方面有较深入研究。
主讲课程
《国际私法》《比较民商法》《涉外婚姻家庭法》《法律逻辑学》和《专业英语》等课程。
其中《国际私法》作为国家级资源共享课已在爱课程网上线。
学术研究
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3个,主持国家级精品课程一项,省部级项目10余项。
在《法学研究》《中国法学》《法学家》《法学评论》等法学核心期刊及《光明日报》等重要报刊发表论文100余篇,在港澳台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3篇,
在国外学术刊物发表外文学术论文2篇,出版学术专著6部,
主编国家级“十一五规划”教材2部,参编或参著20余部,主持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1门。
人物履历
1983.09--1990.06 华中师范大学哲学系逻辑学专业学习
1990.06--1994.08 《湖南社会科学》编辑部编辑
1994.08--1997.06 武汉大学法学院国际私法专业学习,攻读法学博士
1997.06--2000.11 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教师
2000.11--2002.05 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副院长
2002.05--2002.06 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代院长
2002.06--2006.12 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院长
2006.12--2010.09 湖南师范大学社会科学处处长
2010.09--2015.09 湖南师范大学教务处(评建办)处长(主任)
2015.09--2015.11 湖南师范大学党委委员、教务处(评建办)处长(主任)
2015.11-- 湖南师范大学副校长、党委委员
2017.08-- 宁夏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挂职)。
2021年12月27日,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等部门组织换届,蒋新苗当选全国法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
任免信息
2015年10月19日上午,湖南师范大学在校办公楼二会议室召开干部会议,宣布有关干部任免决定:蒋新苗同志提名为第十届党委委员候选人,任副校长。
学术兼职
国务院学科评议组成员,第五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第二批国家“万人计划”领军人才、中宣部2014年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湖南省“第三届优秀社会科学专家”、湖南省第二批新世纪121人才工程第一层次人选。兼任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七届学科评议组成员、教育部高等学校法学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学科规划评审组专家、中国国际私法学会副会长、湖南省学科评议组成员、长沙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德国马克斯·普朗克外国法与国际私法研究所、德国科隆大学高级访问学者。
湖南省法学会第七届理事会副会长
学术成就
主持完成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1项,一般项目课题1项,青年课题1项,省部级课题10项,在《法学研究》《中国法学》《法学家》《法学评论》等国内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00余篇,在港澳台及国外学术刊物发表中英文论文5篇;出版个人学术专著6部,主编“十一五”国家级规划教材2部、“十二五”国家级规划教材1部,主持国家级精品课程1门、资源共享课1门。主要研究领域为国际私法学、民商法学,是我国唯一从事跨国收养法理论研究的学者,并在法律逻辑学方面有较深入研究。科研成果获教育部“高等学校优秀成果(人文社会科学)”三等奖、司法部“法学教材与法学优秀科研成果”三等奖、湖南省第六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湖南省第七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湖南省第九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湖南省第十一届“哲学社科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
出版图书
奖项荣誉
2009年,选评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 人才;”
2009年专著《国际私法本体论》获得高等学校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三等奖;
2007年被授予“第五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称号;
2008年获聘为湖南省第五批“芙蓉学者”特聘教授;
2012年专著《中国残疾儿童收养的法律机制透析》获湖南省第十一届哲学社科科学优秀成果奖二等奖;
2008年评为湖南省“第三届优秀社会科学专家”;
2008年评为“湖南省第二批新世纪121人才工程第一层次人选”;
2008年专著《国际私法本体论》获得湖南省第九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
2007年获首届“湖南省优秀青年法学家”称号;
2003年专著《国际收养法律制度研究》获司法部法学教材与法学优秀科研成果三等奖。
代表著作
《国际收养法律制度研究》 (独著、法律出版社出版)
《国际私法本体论》 (法律出版社)
《现代国籍法》(主编)
《比较收养法》(独著)
《国际民商新秩序的理论建构》(副主编)
《世贸组织(WTO)的法律制度》(主编)
《国际IT法律问题研究》(主编)
国际私法》(主编)
法律逻辑学教程》(主编)
代表性教材
《国际税法学》(国家“十一五”、“十二五”规划教材,湖南人民出版社
《法律逻辑学教程》(国家“十一五”规划教材,高等教育出版社
《国际私法学》(国家级精品课程教材,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
代表论文
1、《国际收养准据法的选择方式》 《法学研究》1999年第1期
2、《国际收养法走势的回顾与展望》 《中国法学》2001年第1期
3、《DSU补偿措施的革新路径》 《中国法学》2004年第1期
4、《中国残疾儿童收养法律机制透析》 《中国法学》2009年第6期
5、《台湾与大陆在收养方面存在的区际法律冲突及其解决办法》 《朝阳法律评论》(台湾)1999第1–3期。
6、《现代收养法趋同化取向》 《湖南师大学报》2000年第6期(《中国社会科学文摘》2001年第2期转载)
7、《中国涉外收养立法的选择》 《光明日报》2005年1月21日
8 、《中国涉外收养法律效力的准据法选择探析》 《环球法律评论》(中国人民大学复印报刊资料《国际法学》2006年第4期转载)
9、《和平崛起时代的国际私法定位》 《法学家》2004年第6期(中国人民大学复印报刊资料《国际法学》2005年第3期转载)
分管工作
分管研究生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继续教育学院(自学考试办公室)、湖南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湖南省教育管理干部培训办公室、法律事务室、出版社,联系法学院、生命科学学院。
参考资料
蒋新苗.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2018-04-25
蒋新苗 教授.湖南师范大学.
最新修订时间:2024-12-12 1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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