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决议是董事会就公司有关问题进行表决而形成并
代表董事会意见的文件。如发行
公司债时,通常需要经过董事会通过决议,并且要由2/3以上董事出席以及超过半数的出席董事通过方为有效。董事会决议应决定公司
债券发行的总额、券面金额、
发行价格、利率、发行日、
偿还期限以及偿还方式等内容。董事会决议必须在公司债发行前形成。发行公司债除需通过董事会决议外,还要制订发行章程;呈请政府主管部门批准;签订承销协议;订立
承销团协议;签订
信托合同;制作认购
申请书,债券和债权者名簿;发出募集公告;正式募集;呈报发行情况等。
公司法在其变迁过程中,特别是在股东人数众多、股权较为分散的情形下,股东主权的原则已有一定程度的削弱,董事会的权限随之增强,原本由股东(大)会决议的许多事项转由董事会作出决议,公司的意思决定机关事实上已经分解为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因此,董事会对享有最后
决定权的事项所作的决议,自然也应当属于公司的
意思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