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山区人民检察院位于
杭州市钱塘江南岸,与杭州隔江相望,是浙江省首家全国模范检察院。现有在编干警119人(包括事业编制12名),是一支年龄轻、
学历高的检察队伍,40岁以下干警占65.5%,本科以上占92%,
硕士研究生20名;班子成员共7名:党组书记检察长1名、党组副书记1名、党组成员副检察长3名、党组成员反贪局长和
党组成员反贪局教导员各1名,平均年龄43岁,3人具有
研究生学历。内设18个科级机构,包括反贪局升格后下设的侦查一科、侦查二科和综合指导科、
案件管理中心、
预防科、
未成年人检察科及法警大队。
1954年12月,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的通知,萧山县人民检察署更名为:萧山县人民检察院。建国初期的萧山县人民检察院,围绕中心,积极参加清匪反霸、土地改革、镇压反革命、“三反”、“五反”等斗争,捍卫了无产阶级政权,惩治了一大批犯罪分子。1959年1月,萧山县人民检察院从隶属于宁波人民检察分院改为隶属于杭州市人民检察院。1965年11月,中共萧山县委(65)第178号文件通知:经县常委会议讨论决定,报省委萧山社教工作团党委批准,撤销萧山县人民检察院。至此,萧山检察中断13年。
萧山人民检察院重建于1978年7月6日,当时萧山县公安局办公用房挂牌办公,总共8名干警,无内设科室;1979年10月,建造办公大楼400平方米,地址为萧山县城厢镇直石板弄17号;2000年搬入建筑面积为7600平方米的办公大楼,内设18个职能科室,共有干警122名。从重建到现在,萧山区检察院走过了三十一年的历程。期间,经历了艰苦创业、不断壮大、快速发展的光辉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