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兰海堤(Netherlands sea dikes)位于荷兰沿海地区为抵御风暴潮及围海造田而兴建的,由海堤、围堤、拦河坝和挡潮闸等组成的防洪系统。公元4世纪始建海堤,10世纪时渐多。今有海堤1800余千米。除围海造田和缩短防潮堤线外,还可增加淡水资源,改善农田灌排条件及水陆交通状况。
荷兰有1/4的国土低于海平面。公元4世纪始建海堤,10世纪时渐多。今有海堤1800余千米。1920~1932年基本建成须德海工程,包括建32.5千米长的阿夫斯特勒拦海大坝,并配以泄水闸、船闸等将须德海内外隔开。其内称艾瑟尔湖,蓄淡水可供灌溉,湖区四周开辟出5个垦区;其外称瓦登海。1956~1986年建成三角洲工程,即将莱茵河、马斯河、斯海尔德河诸河口除最北最南两口留作通海水道外,均以拦海坝、闸封堵。以上工程除围海造田和缩短防潮堤线外,还可增加淡水资源,改善农田灌排条件及水陆交通状况。
荷兰濒临北海,约一半国土是莱茵河、马斯河和斯海尔德河的古、今河口三角洲地区。该地区中有一半土地低于海平面,另一半高出海平面0~1m,沿海只有少量的沙丘屏障,人口密集,有几个重要城市。北海的春季风暴潮常袭击这个地区,轻则破坏水土资源,重则造成生命财物损失。
荷兰早在约10世纪末就开始修建海堤,11世纪开始围垦,17世纪初积级开展
围海造田。到20世纪20年代,有海堤长约300km,圩区围堤长约1300km。两者互相连接,保护着大小不等的圩区约1000个。海堤用粘土和沙筑成,外侧用石块或混凝土块砌护。
1916年大水灾以后,为了抗御风暴潮袭击、造陆和开辟淡水资源,决定在古时原为河口与湖泊的须得海兴建须得海工程,1932年基本建成。工程包括拦海大坝、泄水闸兼船闸、船闸、圩区围堤、泵站、桥梁等。大坝长32.5km,将须得海分为内、外两部,内部称艾瑟尔湖,外部称瓦登海。坝身宽约90m,用粘土和砾石筑成,内外两侧均用石块砌护。
为了进一步扩大防风暴潮能力,增加淡水资源,荷兰国会于1958年通过三角洲法,批准在三大河三角洲地区兴建三角洲工程。工程包括拦海坝、
挡潮闸、泄水闸、
船闸、运渠、 桥梁、 河堤加固等。原有的许多河口,除最北、最南两个留作鹿特丹和安特卫普的通海水道外,全部修建闸、坝封堵。其中斯海尔德河东河口宽约6km,平均水深30m,建有63孔,净长3000m的
东斯海尔德挡潮闸。无风暴潮时容许大部分潮水通过,以保持渔业生产。该闸已于1986年10月竣工。
须得海工程和三角洲工程,围海造田约20000km2,并能保护更多的土地免受海岸洪水袭击,艾瑟尔湖蓄淡水可供灌溉,湖区四周围垦成五个大圩区,增加土地约2050km2。此外,广大盐渍土地脱盐变为良田,水路交通更加便利,堤、坝、闸将岛屿与大陆连接起来,便于开发。至于三角洲工程地区湖水盐度变化引起的生态不平衡问题,正在继续研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