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场乡,隶属于
辽宁省朝阳市
喀喇沁左翼蒙古族自治县,地处喀喇沁左翼蒙古族自治县中南部,东接
老爷庙镇,南邻
南公营子镇,西与
南哨镇接壤,北靠大凌河,区域面积61.63平方千米,截至2018年,户籍人口8229人。
历史沿革
商朝,属孤竹国。
两周时期,属燕国。
春秋时期,属山戎。
战国时期,属东胡。
秦汉时,属右北平郡白狼县。
后汉,属乌桓。魏、晋属鲜卑。
北朝,属北魏。
隋唐,属营洲总管府。
辽、金、元属利洲阜俗县。
明朝,属诺音卫。
清代,属喀喇沁左翼旗管辖。
1958年,草场划为老爷庙公社。
1961年5月12日,草场从老爷庙划出,成立草场乡公社,下辖5生产大队、38生产队、19自然屯。
1970年1月,大河东从南沟门大队划出,成立大河东大队,草场乡公社开始下辖6个生产大队。
1983年,草场乡公社改草场乡,下辖6村民委员会、24村民组。
2004年,大河东村并入南沟门村,全乡有5村民委员会、33村民小组。
行政区划
2011年末,草场乡辖于村、郭彩店、房申、东汤、南沟门5个行政村。
截至2020年6月,草场乡下辖5个行政村。乡人民政府驻于村。
地理环境
草场乡地处喀喇沁左翼蒙古族自治县中南部,东接
老爷庙镇,南邻
南公营子镇,西与
南哨镇接壤,北靠大凌河,区域面积61.63平方千米。
人口
2011年末,草场乡辖区总人口8501人。另有流动人口503人。总人口中,男性4353人,占51.2%;女性4148人,占48.8%;2011年,人口出生率4.9‰,人口死亡率3.5‰,人口自然增长率1.4‰。
2017年,草场乡常住人口7745人。
截至2018年,草场乡户籍人口8229人。
经济
综述
2011年,草场乡财政总收入702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6562元。
农业
2011年,草场乡农业总产值8033万元。粮食作物以玉米、高粱、谷子、豆类等为主。畜牧业以饲养生猪、牛、羊、家禽为主。
工业
2011年,草场乡工业总产值达到8002万元,工业企业16家。其中规模以上工业企业6家。
2018年,草场乡有工业企业7个,其中规模以上1个。
商业
2018年,草场乡有营业面积超过50平方米以上的综合商店或超市6个。
金融
2011年末,草场乡金融机构各类存款余额3048万元;各项贷款余额3100万元。
社会事业
文体事业
1977年,草场乡开始建有线广播站,有线广播入户率100%;2005年7月,开通有线电视,2011年末,有线电视入户率达到53%。
2011年末,草场乡有文化站1个,村文化活动中心6个,文化艺术团体14个。
2011年末,草场乡有体育场地10处,3个村安装了健身器材。
教育事业
2011年末,草场乡有小学5所,在校生342人,专任教师65人。
医疗卫生
2011年末,草场乡有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10个,其中乡卫生院1所;每千人拥有医疗床位4张。专业卫生人员17人。
2011年,草场乡农村安全饮用水普及率、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均为100%,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98.5%。
社会保障
2011年,草场乡有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户数146户。国家抚恤、补助各类优抚对象23人。养老保险参保率达到93%。
邮政电信
2011年末,草场乡有邮政网点6个,村村设有邮政投递点,乡村通邮率100%;有电信服务网点1个,固定电话用户1300户,电话用户普及率51%;移动电话普及率72%;宽带接入用户80户。
交通
2011年,草场乡有乡级公路2条,全长20千米,其中柏油路1条,全长14.2千米。
历史文化
明末清初,蒙古族在此游牧,开荒占草。此地草木茂盛,是南公营子王爷府的牧马场,蒙古族称之为“博勒其格日”,意为“草场”,故而得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