荀诜,字曼倩,
荀彧之子,官至大将军从事郎。知名而早卒。曾与司空陈群、散骑常侍刘邵、给事黄门侍郎韩逊、议郎
庾嶷、中郎黄休删约旧科,傍采汉律,定为魏法,制《新律》十八篇,《州郡令》四十五篇,《尚书官令》、《军中令》,合百八十余篇。
《三国志-卷十·魏书十·荀彧荀攸贾诩传》记载:恽弟俣,
御史中丞,俣弟诜(荀诜),大将军
从事中郎,皆知名,早卒。
《晋书-卷三十·志第二十·刑法》记载:其后,天子又下诏改定刑制,命司空
陈群、散骑常侍刘邵、
给事黄门侍郎韩逊、议郎
庾嶷、
中郎黄休、荀诜等删约旧科,傍采
汉律,定为魏法,制《
新律》十八篇,《州郡令》四十五篇,《尚书官令》、《
军中令》,合百八十余篇。
荀顗,荀彧六子,字景倩,
西晋开国元勋之一。
曹魏时任散骑常侍,尚书。晋时位至太尉,封临淮公,卒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