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松青
广州市政协原副秘书长
范松青(1955年~)生于湖南。曾任广州市政协副秘书长。2013年1月,广州“两会”政协会议中,范松青向政协递交提案《关于广州市率先试行公职人员家庭财产申报公开的建议》,呼吁广州要在全国率先试行公职人员家庭财产申报公开制度。他还以身作则,率先向南方都市报公开了他的家庭财产情况,他说他家只有一套面积约70多平米的房改房。他的提案及言论被大量网络、微博迅速转载、评论。
人物经历
1978年,考入湖南师范大学政治系。
曾在零陵报社工作7年。
1994年,任教广州师范学院新闻传播系。
1995年,调入广州市委政策研究室。
1998年,调入广州市纪委、监察局。
2007年6月,调任广州市政协
2013年1月18日,范松青向政协递交提案,呼吁广州要在全国率先试行公职人员家庭财产申报公开制度。
他还以身作则,率先向南方都市报公开了他的家庭财产情况。
2015年2月4日,范松青因年龄问题辞去广州市政协副秘书长之职,任政协巡视员(正局级)。
相关事件
2013年1月18日,广州市政协副秘书长范松青向政协递交提案,呼吁广州要在全国率先试行公职人员家庭财产申报公开制度。他还以身作则,率先公开了他的家庭财产情况。
制度现状
2012年10月,广州市纪委传出消息,南沙将试点官员财产申报制度。12月下旬,有关方案和制度安排已经广州市委常委会讨论通过,在南沙试点区域内,新提拔的市管干部将实行财产公开。然而至今,这一方案细则仍“犹抱琵琶半遮面”,“千呼万唤未出来”。
早在1987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就曾明确建议,在相关法律中研究解决“建立国家工作人员申报财产制度”的问题。1995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发布了《关于党政机关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收入申报的规定》(以下简称《收入申报规定》)。
范松青认为,《收入申报规定》施行以来,虽在防治腐败方面起到一定作用,但其成效不尽如人意。究其原因,一是《收入申报规定》只有9条,不足600字,只是一个“软法”,可操作性不强;二是范围过窄,只要求申报个人的工资收入、不申报家庭的财产,只申报劳务收入、不申报非劳务收入;更重要的是,只要求申报,不要求公开,缺少群众和社会的监督。
“南沙这次的试点,其实并未将广泛‘公开’列为目标,仍然停留在‘申报’阶段”,范松青说。他认为,广州作为经济发达地区,理应拿出当年改革开放“杀开一条血路”的胆识和勇气,在全国率先试行公职人员家庭财产党内申报制度。
提交建议
范松青建议,申报人的范围应定为县处级副职以上的公职人员,国有企业(包括国有控股企业)中相当于上述级别的公职人员;已正式退休但不满5年的县处级副职以上的公职人员也需进行申报财产。
而申报内容应为家庭成员的全部财产,包括:土地、建筑物以及附着其上不可分割的物等不动产;现金、存款、有价证券和期权,汽车和其他贵重用品、饰品和字画、古玩等收藏品,以及价值在5000元以上的其他动产。申报人在境外、国外的家庭财产亦须申报。
在方式上,执纪执法机关应将申报人申报的内容,在本地区、本部门的官方网站和大众媒体上全面公示。“带头申报和公开家庭财产,首先要从广州市的2000名市管干部做起”。
在处罚上,对于申报人不按期申报的,应责令其限期补报。对于申报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应予严格核查。发现申报不实的,要给予行政或纪律处分;情节严重的,还要追究法律责任。
当事人回应
有人说范松青“坏了官场潜规则”,有人说“这个政协副秘书长走到头了,回家卖红薯吧”
“愿做财产申报公开第一人”的市政协副秘书长范松青会场遭同组委员质疑。
“你是一个厅局级干部,怎么只有70多平方米的房子呢?”“我现在实实在在只有一套,72平方米,多一个平方米都可以没收!”
“这个事被报道后,我本人感到了一定压力。”范青松说,“我提出来怕什么,我都58岁了,我就豁出去了。”
无形资产
范松青开会时有点迟到,到达会场后,他就一直坐在位置上,默默地听别人发言。一个多小时后,他才开始发言。
“我那天的提案是被记者追访出来的,我公开自己的财产也是因为记者追问。”范松青说,“我自己只有一套房产。”
现场一位男委员立即问道:“你的不动产只有一套,但你的无形资产很多,你的书现在要是卖的话,多少钱呀?”
范松青解释,“我的这本书是我当记者的时候写的。”
财产公开
另一位男委员接过话茬:“你是一个厅局级干部,怎么只有70多平方米的房子呢?”
一女委员接着补充道:“他只说了一半,他2003年有房子卖掉,他应该有两套房。”
范松青坐不住了,“我解释一下,1998年分房时,在海联路分得一套72平方米的房子。按照房改的规定,处级干部是100平方米以下,所以,又补了一套在五羊新城的50多平方米的房子,其中超出标准的20多个平方米是按市场价买来的。2003年底,那一套房子卖掉了。我现在实实在在只有一套,72个平方米,多一个平方米都可以没收!”一语完毕,众人没有作声了。
应对压力
范松青称,“没有压力是不可能的。这几天很多领导、同事、朋友给我发短信,关心我。其实关心就是担心。有人说我“坏了官场的潜规则”,还有的说“这个政协副秘书长走到头了,回家卖红薯吧”。我看了之后也不生气,我都58岁的人了,还有什么看不开的呢。走自己的路,让别人说去吧。”
“这个提案被媒体报道之后,很多领导很给力支持,市政协的苏志佳主席也支持我。今天市政协提案委的工作人员告诉我,这个提案已经立案了,下一步是交给党建相关部门来办理,我听到这个消息很高兴。之前我在家写这个提案,家人就知道我在忙,不知道写什么内容,我也没告诉他们。直到媒体曝光了,家人才知道我写的是这个。我老婆还说我,你一个局级干部,连个别墅都没有,住在70多平方米的旧楼房,你还好意思晒。(笑)那没办法啊,现在房子太贵,买不起啊。”
“南沙成为官员财产申报公示的试点,这是一个很好的机会。我觉得要抓住这个机会,让广州在全国率先试行公职人员家庭财产申报公开制度,接着再把这一制度推向全国,进而直接影响到我国民主法治的进程,使党风、政风好转,我们的国家才大有希望。至于有人说我这些那些,我就一句话:心底无私天地宽。”
纳入立法
官员财产公开的提法并非始于今日。网友“梦已经启航”就表示,“官员财产公开已经谈了多少年了?可是实际情况又怎么样呢?我认为除非人大立法,否则没有用!”
对此,范松青回应称,早在1987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就建议为此立法,至今已有20多年了。“但是,由于阻力太大,至今人大仍然没有立法,而是以1995年4月中央颁布的《关于党政机关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收入申报的规定》代替法律,执行的成效远不尽人意。”他在微博中说,17年来反腐口号越喊越响,腐败行为越演越烈,反腐措施越高越丰,腐败人数越反越多,犯罪金额越来越大,等等。反腐败如同“割韭菜”呈现出“前腐后继”、腐而不败的现象,所以必须要把官员财产申报公开列入人大立法。
那么,立法的阻力到底在哪里呢?实施官员财产公示现在最大的困难是什么?有网友提出如是问题。
“主要是来自于家庭财产较多,且巨额(财产)来历不明官员的阻力,使得中央高层迟迟下不了决心。”范松青认为,技术条件、客观因素等都是次要的,财产公开必须要中央下决心。“在中国只要党中央下了决心就没有办不好、办不到、办不成的事情。”
等待时机
昨天,呼吁并口头公开个人财产的范松青开通微博,他的微博认证为“广州市政协副秘书长范松青,曾率先向媒体公布自己财产收入”。
开通微博后,他用微访谈形式与网友交流官员财产公开问题。网友向他提出267个问题,他回复了其中14个,解释他心目中财产公开的阻力,强调官员财产公开应从上至下、公开范围以家庭为单位,并回答了网友对他的质疑。
2013年广州两会进行至第4天,广州市政协副秘书长范松青的名字“亮”了。此前,人们搜不到他的词条,但昨日起,“范松青”已经列入了百度百科,上面是这样形容的,“呼吁广州率先试行公职人员家庭财产申报公开制度,更以身作则在南都公开其财产情况”。范松青为什么要“跳”出来?这两天有没有领导“约谈”过他?……昨日中午,这位广州公开财产第一“官”,走进由南方都市报、南都网、腾讯大粤网联合举办的两会“微访谈”节目,直面网友提问。一个半小时访谈过程中,记者收集到网络发问逾千条。
好官
南都记者:网友“龙飞九天”认为,财产少不代表就是一个好官,如果没有为老百姓做实事,就算你住茅屋,老百姓也不会说你是好官。你怎么看?
范松青:我理解,这位网友说的是政绩和腐败 有贪污的人,可能也有政绩;不贪污的人,说不准没政绩。但是,我们不能把两者对立起来。其实,老百姓是既希望你有政绩,又希望你没贪污。不能说,你为把这条公路修起来,“不得已”贪污了几百万,上千万元,这样的官员不是好官员。既有政绩又不腐败的人,才是好官。
南都记者:虽说这个官员财产公开制度还没有正式推行,但事实上,“房叔”、“房妹”们的财产已在网络上“被公开”了,你怎么看待这种现象?
范松青:为什么会有网络反腐?因为我们等官员家庭财产申报公开,等得太久了,已经等了快30年。越拖只会越被动,越令人民群众不满意。我说过,官员财产公开,有一定的风险,但如果长期拒绝向人民公开官员的家庭财产,执政地位则可能存在更大危险。
稳步堆进
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公报提出,认真执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并开展抽查核实工作。日前广州市政协副秘书长范松青,呼吁广州率先试行公职人员家庭财产申报公开,愿做财产公开第一人,其勇气何来?财产公开如何避免“不让改革者吹冷风”?如何处理好与公民隐私保障的关系?
新制度
记者:近日,不断曝出的“房叔”等事件,引发对官员家庭财产的关注,如何有效推行官员财产申报公开?
答:现行官员财产申报在制度上存在一定缺陷,只要求申报个人工资收入,不要求申报家庭财产;只申报劳务收入,不申报非劳务收入,这些导致一些官员财产申报公开流于形式。
金融实名制,个人房产信息联网的覆盖面在扩大,这些配套措施已经逐步在完善。技术上的配套问题都不是根本问题,关键是制度上要具有威慑力,才能让公职人员财产申报公开的内容真实可靠。
记者:从已查处的案件中,我们发现有少数官员有瞒报谎报、转移财产的现象,这方面的惩治不够健全,该如何推动财产申报公开建立有效惩治机制?
答:我国收入申报规定对申报主体违反规定的处罚比较轻。仅仅规定对不申报或者不如实申报收入者,由所在党组织,行政部门或者纪检监察部门责令其申报、改正,并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者党纪政纪处分。
惩治还是要依赖法规,有章可循。官员财产公开等不得,立法难暴露出官员财产公开的阻力之大。
推动政策
南都记者:“官员财产公开”的说法,提了将近30年。在新疆、浙江、宁夏等地,曾经试行过相关制度,但没走多远就陷入了僵局,你觉得是什么原因呢?
范松青:我印象最深的,是2009年新疆阿勒泰地区首先执行,以后全国各地都有了试点,然而由于阻力庞大,领导人走政息,最终昙花一现。首先是因为,这个制度没有强而有力的法律保障。在中国,很多事情说是要“摸着石头过河”,但必须要从上到下,从中央到地方来推动,如果说完全由下面“摸石头”,官员就可以有各种借口,政策就推行不下去。
南都记者:有网友说,很多官员不愿意公开财产,是因为现在的环境很不好,未来会不会贪污,甚至连自己都把握不了?
范松青:我认为,中国的腐败情况,在全世界来说都算是比较严重的。像美国,抓了一个贪污1万美元的官员,人们都大惊小怪,但是在中国,真是“小巫见大巫”了。既然腐败情况已经有今天的切肤之痛,现在就更要提出和推行这个制度。
不让改革者吹冷风
记者:在新疆阿勒泰地区、浙江慈溪、江苏淮安等地,陆续开展了官员财产申报试点,试点对象多为新提拔干部、科级或县处级干部。对此,您如何评价?
答:由于试点工作政策空间狭小,大多尚未取得持续性效果。在一些人看来,财产申报公开应该“一刀切”,然而,一项颇具复杂性的新政策破冰试点,每前进一步都不容易,财产申报公开需要各方面条件成熟,稳妥推进。
广州的财产公开与公众的期望,可能有一定距离。但毕竟为今后政策的逐步推广积累了经验,民意的推动力一定程度会影响财产公开能否跨好步、走好路。
记者:家庭财产公开是官员财产公开的关键点。全面公开后,如何与公民隐私保护相结合?
答:官员财产申报公开公众还存在一些“认识误区”,官员在个人私生活方面的隐私需要尊重。但公职人员手中的权力是公权力,是人民赋予的,不能以保护隐私作为借口,在财产申报公开方面遮遮掩掩。只申报不公开,缺少社会监督不可能产生强有力的监督效果。
最新修订时间:2021-11-27 1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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