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火旁龙(火旁 = ㄅㄤˋ)为
台湾苗栗县于
元宵节的主要核心活动,指台湾
客家人在苗栗发展出来的传统元宵客家炸龙活动,为“北天灯、中火旁龙、南蜂炮、东玄坛”之一,其中“火旁龙”即苗栗火旁龙。
台湾客家人过年,是要从
正月初一一直到
正月十五才算过完年。而客家人称元宵节为“正月半”,也称“灯节”。客家俚谚中有“月半大过年”,说明了客家人过元宵比过新年还热闹的景象。这天家家除了吃
汤圆(不同于元宵)、吃菜包(又称“猪笼粄”)、上灯、赏灯、
猜灯谜等过节习俗外,还有一项最重要的传统活动——“火旁龙”。“火旁龙”为
客语发音,也就是“炸龙”的意思。火旁龙活动不仅有迎春纳福的意涵,更保有传统习俗及文化传承的深远意义。
苗栗火旁龙是源于苗栗地区的迎龙庆典而演变而来,是一个相当热闹又刺激的元宵迎新年庆典,之后更将舞龙神化为“迎龙”活动,期望藉神龙带来祥瑞之气,带给民众平安吉祥、五谷丰收。“火旁龙”就是用
鞭炮炸龙,采用大量鞭炮、蜂炮去炸舞龙方式得到去邪(去旧)迎新年的作用,每年快接近元宵节时,很多龙队开始出来练习,到了元宵节那天则进入高潮。台湾各地皆有舞龙之民俗活动,唯独苗栗客家发展出“炸龙”的习俗。
糊龙:由龙主取材制龙,于元宵前完成。 祥龙点睛:祈求天神赐降神灵瑞气,附于龙身,藉神龙绕境参拜,护祐苍生。 迎龙:客家人相信“神龙”登门参拜,等于“神明造访”能为地方消灾,给家户带来好运。 跈龙:即跟着龙走,带来平安吉祥。 火旁龙:龙愈火旁愈旺,迎龙时燃放鞭炮,有恭迎神龙的灵气驱邪纳吉之意,一方面庆贺助兴,一方面增加年节热闹气氛。 化龙返天:炸完龙后,龙队须返回龙籍点睛的
土地公庙“谢神化龙”,其意功德圆满送龙神返天。
也称“北火旁龙”,因苗栗位在台湾西北部偏中,地里上属北部地区,不过亦偏中部,所以称“中火旁龙”。若加上北部
平溪的天灯,则合称为“北天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