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工商业联合会是1992年12月在苏州市成立的联合会。
机构简介
1992年12月,苏州市商会挂牌成立。经
苏州市民政局批准,2007年1月18日苏州市商会更名为苏州市总商会。 苏州市所辖
张家港市、
常熟市、太仓市、昆山市、吴江市以及吴中区、相城区、平江区、
沧浪区、
金阊区、高新区都建有工商业联合会(商会)组织。截止2007年底,全市各级工商联组织的会员总数达到16414家,其中企业会员13843家;全市共有基层商会组织128个;行业商会、
同业公会139家。
在新的历史时期,苏州市工商联(商会)的主要职能与任务是:
·参与国家大政方针及政治、经济、社会生活中重要问题的政治协商,发挥
民主监督作用,积极经济服务;
·引导会员自觉地把自身企业的发展与国家的发展结合起来,把个人富裕与全体人民的
共同富裕结合起来,把遵循市场法则与发扬
社会主义道德结合起来,积极参加国家经济建设,推动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逐步完善,促进社会全面发展;
·做好本市工商界代表人士政治安排的推荐工作;
·发扬自我教育的优良传统,宣传、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推动企业文化建设,提倡爱国、敬业、诚信、守法,引导会员树立社会主义
公私观、信用观、义利观和法制观,做中国
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
·代表并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反映会员的意见、要求和建议;
·为会员提供信息和科技、管理、培训、法律、会计、融资、咨询等服务;
·组织会员举办和参加各种对内对外展销会、交易会,组织会员出国、出境考察访问,帮助会员开拓国内、国际市场;
·增进与港、澳、台和世界各国工商社团及工商经济界人士的联系和友谊,促进经济、技术和贸易合作的发展,协助引进资金、技术、人才;
· 承办政府和有关部门委托事项。
苏州市工商联(商会)内设一室五处,即办公室、经济处、组织人事处、宣教处、调研处、联络处。
组织机构及职能
办公室
负责处理机关的日常运转工作,负责机关
文秘、会务、财务、机要、档案、信访、安全保卫、行政后勤和接待工作;负责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的组织安排;机关人事、工资、考核、社保工作。
调研(法制)处
就本会参政议政和民营经济发展中的重要课题开展调查研究,协调、指导全市各级工商联和机关各处室开展调查研究工作;提出本会在省、市政协会议上的发言、提案选题的建议,并参与调研和起草工作;办理有关提案及议案;负责本会综合性调研报告的撰写工作;编辑年度《苏州民营经济发展报告》;开展理论研究。负责全国上规模民营企业调研和私营企业
抽样调查工作。
为会员企业提供法律咨询服务,依法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提高民营企业
风险防范与
危机处理;参与调解、仲裁劳资、经济纠纷;开展普法教育工作。
会员处
负责全市
工商联的基层组织建设,会员的发展、统计和管理工作;负责会员数据库的录入和管理;建立
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积极分子队伍;负责代表人士的考察、推荐,协助做好政治安排推荐和市优秀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者的评选表彰工作;做好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的培训工作;负责直属会员的发展工作,负责直属会员商会的组建管理工作;收缴和管理会费;开展企业家健康工程;负责老会员、遗孀工作;负责
互助金管理。
宣传教育与信息处
宣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提倡爱国、敬业、诚信、守法、贡献;宣传
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的先进典型和先进事迹及会员企业;推动做好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思想政治工作;推动
企业文化建设;编辑出版会刊《苏州民营经济》杂志;联合媒体开展各类大型宣传活动;开展对会员的教育培训工作;做好网站、信息工作。
行业商会处
负责建立、发展行业商会并负责对各行业商会指导、服务、管理,为他们提供信息、技术、权益保障方面的服务;负责推动、引导行业商会通过合法形式向党和政府反映企业的愿望和要求,为政府决策提供信息;指导全市各级工商联行业商会的发展和管理工作,了解其组织建设情况并提出指导意见;推动和完善全市行业商会网络和组织体系建设;围绕本会中心任务,有效发挥行业商会的功能,组织会员参加各种活动,协助做好外地来苏招商工作;建立
行业自律和协调发展机制,使行业商会的工作不断进步,走向制度化、规范化。
经济联络处
熟悉国家有关经济政策,掌握
非公有制企业发展状况,开展和参与专项经济问题的调查研究;为会员企业提供政策咨询、融资、科技、会计、审计、商务等方面的服务;负责培训中心工作;组织会员企业参与国内外经贸交流活动;负责外地来苏招商工作 ;引导和带领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参与
光彩事业和社会公益事业活动;负责异地商会的组建、管理工作;负责外事、外经活动和港、澳、台及其他海外联络、交流、合作工作。负责办理职能范围内人员的出国(境)手续;推动本地民营企业“走出去”并提供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