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所镇,隶属甘肃省平凉市
崆峒区,因清代设立“花家庄递运所”而名花所。花所镇地处崆峒区东部川区,东与泾川县王村镇接壤,南与崇信县柏树镇毗邻,西接白水镇,北与庆阳市镇原县中原乡相邻,为四县(区)交汇处,行政区域面积66.09平方千米。
花所镇地处崆峒区东部川区,东与泾川县王村镇接壤,南与崇信县柏树镇毗邻,西接
白水镇,北与庆阳市镇原县
中原乡相邻,为四县(区)交汇处,人民政府驻花所村花所街道2号,距城区45千米,辖区东西最大距离11.5千米,南北最大距离7.8千米,行政区域面积66.09平方千米。
花所镇属温带半干旱、半湿润气候,春季千燥多风,夏季炎热有伏旱,秋季凉爽湿润,冬季寒冷干燥、气温低而雨雪少;年平均气温8.6℃,年降雨量511毫米,日照2428.2小时,
无霜期158~165天。
花所镇境内主要河流为
泾河,辖区内长约8千米,年均径流量16970万立方米,地下水主要为河流、河谷潜水。
2011年末,花所镇总人口18130人。总人口中,男性9272人,占51%;女性8858人,占49%;14岁以下3138人,占17.4%;15~64岁12122人,占66.8%;65岁以上2870人,占15.8%。总人口中,以汉族为主,达18055人,占99.6%;有回族1个少数民族,共75人,主要聚居在段沟村,占0.4%。2011年,人口出生率12.2‰,人口死亡率5.8‰,人口自然增长率6.4‰,人口密度为每平方千米287.8人。
花所镇粮食作物以
小麦、
玉米为主,主要经济作物为
马铃薯、
油菜。2011年底,生产粮食8600吨,油料总产值达到300万元。新建中拱棚303座,种植精细蔬菜500亩,带动种植高原夏菜2000亩,完成蔬菜播种面积1.36万亩。新建10栋20座联合六型日光温室。以天源千头肉牛养殖小区为带动,全年新增5头以上养殖户15户,10头以上养殖户12户,新增基础母牛210头,全乡肉牛饲养量达到1.3万头。集中连片新植果园500亩,定植优质
红富士苹果苗木3万株,完成夏秋季果园管理1826亩。2011年末,农民人均纯收入3963元。
2011年末,花所镇有学校11所,其中中学1所,小学10所,教职工167人,84个教学班,在校生1718人。初中适龄人口入学率、小升初升学率、
九年义务教育覆盖率均达100%。
2011年末,花所镇有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6个,其中卫生院1所,标准化村级卫生所5个;病床17张;医务工作者22名,其中医师12名。2011年,参加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人数16302人,参合率98%。
2011年,花所镇农村
最低生活保障户数338户,人数937人,支出90.4万元;农村
五保供养44人,支出95546元;医疗救助119人。国家抚恤、补助各类优抚对象31人,抚恤事业支出13.37万元。2011年末,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11036人,参保率达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