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家
从事艺术生产的人
艺术家是专门从事艺术生产这一特殊精神生产的人。作为艺术创作的主体,他在整个艺术活动中具有重要地位。
艺术家与社会
任何一个人都是在一定的家庭环境、学校教育、社会制度、民族文化、世界潮流的影响与熏陶下逐渐成长起来的——这些环境与潮流均由具体的个体承载、中转并传递,艺术家也不例外。
而这一过程又可以分为两个阶段,即初级社会化与次级社会化。首先,人通常需要经过初级社会化,将客观的社会结构和社会世界内化,确立起社会、身份和现实的认知,完成第一次社会化;由于一般的社会通常都有一定的劳动分工和相当体量的社会知识库,这就有了对一定的知识进行社会分配的次级社会化。次级社会化是对制度性子世界或以制度为基础的子世界的内化,它的目的指向获取角色专属的知识和学习角色专属的带有价值色彩的语汇。
艺术生产作为一种劳动分工,要求艺术家学习并掌握相关的专门知识。由于艺术家的职业特性,他们通常需要对民族文化、历史发展的知识与技艺进行丰富系统地学习与继承,在此过程中,历代伟大艺术家所具有的强烈的社会责任感以及与社会和人类共命运的精神也为后继者所内化,于是他们在此基础上创造出新的艺术手段来传达与发展这些文化。
由于不同时代对艺术的定义有所不同,不同时代的艺术家所次级社会化的具体知识体系也有所差异。以17世纪葡萄牙籍画家菲利克斯·达·科斯塔(Felix da Costa)对画家所应具备的专业知识的构想为例,他认为画家应掌握关于比例与对称、解剖学透视法短缩法面相学、历史、礼仪与道德等方面的知识。以包豪斯学院的教学理念为例,格罗皮乌斯倡导艺术家在现代工业社会将创作的重点放在各种大众日常生活必需品的设计上,重视功能、形式、技术与经济,使艺术服务大众生活。总体而言,对物的认识与技术之“真”,以真导向人的存在之“善”、由真善而现形的形式之“美”,是古往今来的伟大艺术家所不懈追求的目标。
在艺术的范畴取决于历史文化的上下文的意义上,贡布里希认为,“实际上根本没有艺术其物。只有艺术家,他们是男男女女,具有绝佳的天资,善于平衡形状和色彩以达到‘合适’的效果;更难得的是,他们是具有正直性格的人,绝不肯在半途止步,时刻准备放弃所有省事的效果,放弃所有表面上的成功,去经历诚实的工作中的辛劳和痛苦。我们相信永远都还有艺术家诞生。”
同时,他也指出,公众或者说社会之于艺术家的重要性,“但是会不会也有艺术?这在同样大的程度上也有赖于我们自己,亦即艺术家的公众。通过我们的冷漠或我们的关心,通过我们的成见或我们的理解,我们还是可以决定事情的结局。恰恰是我们自己,必须保证传统的命脉不致中断,保证艺术家仍然有机会去丰富那串宝贵的珍珠,那是往昔留给我们的传家之宝。”
艺术家的主体性
艺术家的主体性是就艺术创作全过程中艺术家这个主体所起的决定作品命运的重要作用而提出来的问题。这一主体性体现在艺术创作过程与创作结果两方面。
艺术家的能动性贯穿艺术创作的每一个环节的始终。这些环节包括观察体验社会生活、构思艺术意象和将艺术意象实现为艺术作品,艺术创作主体在其中进行了创造性的选择、提炼与想象,并渗入自己的认识和评价,从而表现出自己的意愿、情感和审美理想。
艺术家的独特个性外化为创作结果,体现出艺术生产与艺术作品的创造性与不可替代性,而这一创造性又内嵌于具体历史的上下文之中。具体来看,艺术品的不可替代性的构成要素有:创作主体的艺术心理定势所包含的各个层次的文化知识、艺术专业知识、艺术创作经验和创作才能,以及艺术家所取材的丰富多彩的社会生活与自然现象。而这些要素的不同排列组合构成了具有独特面貌的艺术作品。也就是说,以具有千差万别各显神通的艺术主体去采取丰富多彩的生活素材构思艺术意象,并选用千变万化的艺术语言去表现艺术意象,势必会形成种种不同特色、富有个性、多姿多彩的艺术形象,即势必会产生不可替代性的艺术作品。
各个不可替代的艺术作品,既鲜明地展示了艺术家所处的不同时代、不同社会制度和社会生活、不同民族、不同生活经历、不同艺术思想、不同艺术表现形式等诸方面的不同特点,又充分表现出艺术家创作每个艺术作品过程中的特殊环境、特殊心境、特殊体验、特殊艺术思路和特殊的创造特点。
艺术家的修养和审美创造能力
所谓艺术修养,是指艺术家在按照“美的规律”创造艺术作品时所应具备的思想、文化、生活等方面的丰富内涵和审美感受力,以及把生活转变为充满艺术意蕴的艺术形象时所应具备的审美创造能力。也就是说,艺术创作体现的是艺术家全部的智慧、修养和能力。
艺术家的修养
艺术家的修养包括进步的世界观与深刻的见解、广博的文化素养及丰厚的生活积累。
进步的世界观指对整个世界包括自然现象和社会现象等的基本观点的总和是先进的,同时艺术家的思想见解不仅应当还是进步的,还应当是深刻的。只有具备正确而深刻的见解,才能把握和揭示出生活深层中的本质和规律来,也才能创作出有生命力的艺术作品。艺术创作常常是艺术家思想的“载体”,表达着艺术家对社会、人生、历史、自然等的审美认识和思考。能否具有深刻的见解和深邃的思想,常常是衡量艺术家素质高下的重要标准。
广博的文化素养可大致分为三类:①一般文化,指非艺术类所涉及的知识,包括社会科学相关学科及自然科学中的一些基础知识;②姊妹艺术文化;③专业文化,指本专业所涉及的相关史论与技能知识。这三者的关系如下:一般文化是所有艺术文化(姊妹艺术文化和专业文化)的基础;各姊妹艺术文化是整个文化大树上与专业文化相互影响、交互生长的分支。一般文化与姊妹艺术文化的素养都直接、间接或潜在地影响到专业审美文化的生成与发展。三者综合地对艺术工作者的成长产生很大影响。学识修养能帮助艺术家从整体上提高创作的境界,文化素养直接影响艺术的感受力与表现力。
丰富曲折的人生阅历和生活体验是艺术创作的基本材料和前提条件。艺术创作的火花,是艺术家深切的主体感受与社会生活的独特事件相遇合、相碰撞而产生的。对于一个有一定创作能力的艺术家来说,如果拥有丰富而又深刻的生活积累,特别是自已亲身经历的,或与自已的命运发生联系的经历的深切感受,往往容易激发欲罢不能的创作冲动,从而得心应手、左右逢源地构思和创作出内涵深刻、感人至深的艺术作品。
艺术家的审美创造能力
艺术家的审美创造能力包括敏锐的观察力与强烈的感受力、丰富的想象力与独特的记忆力、卓越的创造力与精湛的技能技巧。
艺术家应极重视敏锐细腻的观察力和深入对象内心的感受力的锤炼。社会生活是艺术创作的源泉,因此,深入观察周围的世界,洞悉社会的众生相,审视自我的内心世界,是艺术家把握现实、进行艺术创作的基本素质和必要准备。是否具有独特的观察能力与强烈的艺术直觉感受能力,直接表现出艺术家的艺术素质的高低、深浅。
艺术家要养成自觉地或情不自禁地乃至下意识地、敏锐地在社会生活中观察和捕捉住所需要的艺术创作的素材的能力和习惯,对这些被观察的对象的主要特征能迅速地把握住并产生深刻而丰富的感受。这种习惯经过长期实践与积累,就称之为艺术直觉,其特点是直接面对观察的事物和对其的认识不经过惯常的逻辑思考的瞬间性认识。此外,艺术家所能把握到并加以表达的感受层次愈丰富,则作品愈能为不同文化、阶层、性别、职业的接受者所欣赏。掌握不同艺术手段的艺术家,观察感受生活有自己的专业角度。如音乐家易于被旋律、节奏所吸引;画家则对色彩、线条、明暗处理等感受更强;雕塑家对体积在空间中的造型变化有特殊的感受;文学家则容易对人物谈话的独特语言、独特行为方式、独特的生活细节等所构成的人物性格及其所隐含的独特的心理活动等感受入微。
艺术想象是指艺术家在艺术创作过程中,按照创作主旨的需要,在头脑中对从生活中得来的有关的诸多表象进行分解、重组、联接等加工,把实际上并不在一起的事物从观念上把它们组合在一起,使之成为新的理想化了的艺术意象的富有创造性的能力。想象往往以内在感受为基础,以记忆为材料进行重新组合、结构,记忆重在复现,想象重在创造。一个艺术家应当具有超常的记忆力。这种超常的独特的记忆力,一方面有一定的先天的神经生理上的遗传做条件,但更重要的是艺术家的职业需要和主观上长期努力的记忆训练的作用,使他们有着各自的各种记忆方法。心理学中将记忆内容分为形象记忆力、逻辑记忆力、情绪记忆力和运动记忆力;按记忆方法,则分为机械记忆力和理解记忆力。由于艺术家在艺术活动中饱含着强烈的情感活动,他的记忆是一种凭借身心感受和心灵体验并燃烧着丰富生动的情感、情绪的心理活动方式,即敏锐、细腻、深挚的形象记忆与情绪记忆。对事物的记忆永远是与当时对它的特殊感受相连的;感受越强,观察越细,越能在记忆中留下深刻的印记。它构成了艺术创作的重要契机和强大动力。
艺术创造活动(尤其是一度创作),以不重复性和不可重复性为前提。所谓艺术的独创性,首先要面对的是如何对待前人和传统。艺术具有历史继承性,但又不能墨守成规。根据信息论的观点,当一个人的创作过“新”而与传统缺少必要的联系时,其作品超出了欣赏者已具备的审美经验而使之不知所云;但如果与传统相去无几,则其提供的信息几乎全是欣赏者所熟悉的,缺乏足够的信息量和吸引力,欣赏者也就无兴趣看了。在一般的情况下,具有一定程度“陌生感”的作品更能引起观赏兴趣。过分依赖传统,在重复别人的同时,很快又会被别人重复;具有一定艺术创新意识和鲜明创作个性的艺术家,则追求其作品的不可重复性。艺术家和艺术匠的区别,往往表现在技艺高超的艺术大师,总是为表现他们对生活的独特审美认识和审美感受,调动各种艺术手段和表达方式,并且常常不拘于常法,创造新技法。艺术的生命在于创造和创新。创新意味着超越别人,也意味着超越自己。
艺术家通过具有独创性的艺术作品把自己对生活的独特感受表现出来,还需要具备精湛的艺术技巧与表现才能。随着社会的发展,各种艺术的技巧日益专业化,技术更趋繁难、多样化,作为一名艺术家要想得心应手地进行艺术创造,就必须具有精湛的艺术技巧。只有高超的娴熟的技巧,才能将胸中灌注了内在生气和神韵的艺术意象变成手中的具有生命力和神韵的艺术作品。真正伟大的艺术家应当能够极佳地“控制”(control)其媒介,“他能做他之所想,主要由于他只想做他之能。他对其媒介的种种潜在的可能性了如指掌,对最细微的差别敏感异常”。因此,每个有抱负的艺术家,总是自觉地、持之以恒地在创作技巧方面苦下功夫。
艺术技巧又是不断发展的。适用于前代艺术家的艺术技巧,有些在当代已不再适用或少用了,尤其是像电影电视这样科技含量高的艺术形式更是如此。因此,优秀的艺术家需要随着时代的发展而进一步发展、创造、运用新的艺术技巧,以适应当代艺术的需要。
不断优化艺术心理定势是艺术修养的最高目标
定势这个概念,最初是由德国心理学家缪勒和舒曼在一八八九年提出,后经苏联心理学家乌兹纳捷加以改造,并形成一种系统的理论。所谓艺术心理定势,是指艺术工作者在掌握了一定的文化科学基础知识、艺术基础理论与艺术创作的基本技能的基础上,在长期进行艺术修养的过程中,头脑中逐渐形成的稳定而又习惯成自然的艺术心理态势。这就是说,以往长期反复运用惯了的文艺知识、创作经验、艺术思想、审美观念和世界观等形成了习惯意识和习惯无意识,这种习惯意识和习惯无意识便是主体的既定心理态势,它可以预先决定后来活动的趋势的模式,也在以后进行艺术创作活动中起着充分的准备和指向性作用,在一定程度上无需意识的操作。
当然,当遇到不熟练的新的创作内容,或是难题,或是长篇巨著,只有习惯意识和习惯无意识的作用是不够的,必须还要有自觉的意识,甚至还须要借助抽象思维的分析、推理和判断,全神贯注、日以继夜地连续进行思维活动,才能逐步解决它。这也就是说,艺术心理定势中的习惯意识和习惯无意识的心理活动与自觉的意识是互相配合和统一的。所以,只有成熟的艺术工作者,才能形成这种比较系统而又稳定的艺术心理定势。
艺术心理定势及其作用是贯穿在艺术创作全过程的每一个基本环节的始终的,即贯穿在体验生活、艺术构思、运用艺术语言创作完整艺术形象等的全过程中。艺术心理定势是有高低、优劣之分的。因为组成艺术心理定势的艺术修养各方面的内容本身就存在着这种区别。
优化艺术心理定势和非优化艺术心理定势在一定的条件下两者是可以互相转化的。艺术心理定势的完善化和优化是没有止境的,它是艺术家们进行艺术修养的最高目标。有抱负、有作为的艺术工作者,总是会自觉地使自己的艺术心理定势向着完善化和优化的方向发展,以有利于在艺术创作上取得优胜,从而创作出更多的艺术佳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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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修订时间:2024-11-25 18: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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