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港区是指各国和地区在对外经济交流活动中,划出一块特定的、采取更加开放的特殊政策和措施的自由经济区域。是为了发展转口和对外贸易、利用外国资金、引进先进技术和科学管理知识、解决劳动就业、开拓国际市场、扩大出口贸易、增加外汇收入,最终促进该国和地区的经济发展。
在自由港区内,相应地制订特殊的对外开放政策,以及放宽海关管制、实行减免关税等一系列优惠措施,提供安全、良好、可靠的投资环境和便利的经营条件,设立事权集中、灵活高效的管理机构。该区与国内的其它地区实行严格隔离。按自由港区设置的目的与功能分为:自由港、出口加工区、自由贸易区、
科学工业园、
自由边境区、过境区及保税仓库等。截止80年代中期,全世界的自由港区总数达629个,分布于除大洋洲以外的86个国家和地区,其中亚洲地区的25个国家和地区有161个,非洲的14个国家有126个,欧洲的17个国家有125个,美洲的30个国家有217个。按国家,美国最多,有92个;毛里求斯次之,为88个。上述
自由港区中,按其
经营性质或主体活动的经济性质分为4类:①贸易型。包括自由港、自由贸易区、自由边境区、自由关税区、保税仓库和对外贸易区等,是自由港区中历史最悠久、数量最多的一类。其功能从
第二次世界大战前的贸易型逐步向60年代以来的工贸结合型过渡,并在此基础上发展第三产业,朝综合型转变。主要分布于西欧、北美等一些发达的
资本主义国家;②工贸结合型。基本形式为出口加工区,还有自由工业区、投资促进区、自由出口区等。它既提供贸易型的某些优惠和便利条件,又提供发展工业所必需的基础设施,积极鼓励外资和先进技术设备的引进,发展以出口为主的加工工业和制造业,以促进整体经济的繁荣。主要分布于亚洲和非洲的发展中国家;③综合型。指那些工业、贸易和其它第三产业综合发展的、功能完备的大中型自由港区。是通过以贸促工、工贸结合和综合发展而成的。除具备贸易型特点外,还发展出口加工工业、运输和通讯业、科技文教卫生事业、金融和保险业、房地产业、旅游业和其它服务业。它能灵活多变地适应国际经济形势的变化,如香港和新加坡等;④科技型。以大学和科研机构为依托,依靠本国的技术力量,本身研制和引进外国的先进技术及资本,开发与创立新兴产业,出口高精尖产品,促进所在国的产品更新换代和在产业结构的调整与升级中起先导作用。它是从工贸型发展而来,其典型形式为科学工业园。自由港区的选址与建设必须具备:水陆交通便利;用地方便,地租低廉;接近终端销售市场;有充裕、优质、廉价的劳动力供应;接近原料产地;具有较完善的基础设施等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