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收自支管理是我国单位预算管理的一种方式。对于有经常而稳定收入来源,其收入抵补支出后还有一定盈余的事业单位,国家采用自收自支管理方式。亦即在对该单位收支进行全额管理的基础上,将其盈余资金留归单位使用,不上交国家预算。实行自收自支管理的一般有科研单位、公路养护部门、林业育林部门、宾馆招待所等。自收自支管理仅是指这些事业单位的盈余不再上缴财政,而留归他们用于事业发展而言。由于这些事业单位的资金仍然属于财政资金,因此,他们仍应执行财政制度,编报预决算,并接受财政部门的监督。
自收自支管理内容包括:①
国家对单位实行核定收支,增收节支留用,减收超支不补的办法,对收大于支较多的单位,则规定一个上交的额度。②单位按照主管部门下达的事业计划和任务,本着
收支平衡的原则编报年度财务收支计划,年终编制财务收支决算。③单位实行
成本核算制度,提取
固定资产折旧费(或建立修购基金),用于自身
设备更新和维护、房屋修缮和改造的需要。④单位在
收益分配上,遵循兼顾
国家、集体和q三者利益的原则,扣除上交国家税费以及应上交
财政和主管部门的部分后,按规定建立事业发展基金,用于本单位事业的发展需要;建立
集体福利基金,用于改善本单位职工福利的需要;建立
职工奖励基金和后备基金。职工的
工资、
奖金qq和
福利等均执行
国家对
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自收自支管理自收自支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