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效忠
明代官员
胡效忠,字尽臣,胡琏之子,南直隶淮安府沭阳县人,随父侨居山阳(今淮安区),胡效才之胞弟,生卒年不详。明正德十四年(1519)举人,官任顺天府府尹诰封通议大夫。子胡应嘉官至吏科都给事中
人物生平
黄梅县志》乾隆志卷九名宦篇载:“胡效忠,淮安沭阳举人,政崇宽大,一切利病毅然兴革,往梅额册,率以虚丁实派,民不堪命,悉审平之。” 可见他是个清官,深受黄梅百姓爱戴。
胡效忠游览黄梅四祖寺,刻柳宗元诗《酬曹侍御过象县见寄》于灵润桥下西南:“破额山前碧玉流,骚人遥驻木兰舟。春风无限潇湘意,欲采蘋花不自由。宗元。”落款:“大明嘉靖庚申(1560)胡效忠来游刻石。”该石长方形,高1.47米,宽0.87米,竖刻六行,每字高0.14米,宽0.13米,行草阴刻。由于年代久远,字迹较模糊。以此幅石刻为中心,形成了明清摩崖石刻群。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5-04-09 1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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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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