胎儿生长受限(FGR)又称宫内生长受限(IUGR),是指胎儿大小异常,在宫内未达到其遗传的生长潜能。胎儿
出生体重低于同
孕龄平均体重的两个
标准差,或低于同龄正常体重的第10
百分位数。鉴于并非所有低于第10百分位数的胎儿均为
病理性生长受限,也有人提出以低于第3百分位数为准。我国
发生率为6.39%,是围生儿死亡的第二大原因。
死亡率为正常发育儿的6~10倍。在死亡中约占围生儿的30%,
产时宫内缺氧围生儿中50%为FGR。
影响胎儿生长的因素,包括母亲营养供应、
胎盘转运和胎儿遗传潜能等,其病因复杂。约40%患者病因尚不明确。主要
危险因素有:
研究证实,
生长激素、
胰岛素样生长因子、
瘦素等调节胎儿生长的物质在脐血中降低,可能会影响胎儿内分泌和代谢。胎儿基因或
染色体异常、先天发育异常时,也常伴有胎儿生长受限。
胎儿发育分三阶段。第一阶段(妊娠17周之前):主要是
细胞增殖,所有器官的细胞数目均增加。第二阶段(妊娠17~32周):细胞继续增殖并增大。第三阶段(妊娠32周之后):
细胞增生肥大为其主要特征,胎儿突出表现为
糖原和脂肪沉积。根据FGR发生时期,胎儿体型及结合发病原因分为三类:
系
原发性FGR,于受孕或胚胎早期,有害因素即产生作用,使胎儿在体重、头围和身长三方面受到抑制。因头围和腹围均小,故为匀称型FGR。其原因多为
遗传物质如基因染色体异常或外界有害因素如
病毒感染、中毒、
放射性物质影响。
孕早期
胚胎发育正常,晚期才受到有害因素影响,因而胎儿内部器官发育正常,头围身高不受影响,但体重较轻,显得胎头较大,故为不匀称型FGR。其基本原因为胎盘功能不足。常见病因为妊娠期
高血压疾病、慢性
高血压、慢性
肾炎、
糖尿病、
双胎、
过期妊娠、烟酒等。
为以上两种类型的混合型。由于重要生长因素如
叶酸、
氨基酸或其他
营养物质缺乏引起,致病因素虽是
外因,但在整个妊娠期却都发生影响,所以后果类似内因性FGR。
(1)
新生儿体重、
头围、身长匀称,但与
孕周不符,外表无
营养不良状态,器官分化和
成熟度与孕周相称,但各器官的细胞数均减少;脑重量低,神经功能不全和
髓鞘形成延缓;胎盘较小,除非胎盘受到感染,组织无异常。
(1)
胎儿发育不均匀,头围和身长与孕周符合,体重偏低,胎头较大而
腹围较小;外表有
营养不良或过熟情况;各器官细胞数正常,但细胞体积缩小,尤其是肝脏
内细胞团数目减少;胎盘常有
病理变化,但体积不小,
DNA含量基本正常。
(1)新生儿体重、身长与头径均减少,发育匀称但有
营养不良表现;各器官均小,肝脾更严重;器官的细胞数目可减少15%~20%,有些细胞体积也缩小;胎盘小,外表无异常,但DNA量减少。
孕期准确诊断FGR并不容易,往往需要在分娩后才能确诊。密切关注胎儿发育情况是提高FGR
诊断率及
准确率的关键。没有高危因素的孕妇应在孕早期明确孕周,并通过孕妇体重和子宫长度的变化,初步筛查出FGR,进一步经
超声检查确诊。有高危因素的孕妇还需从孕早期开始定期进行超声检查。根据各项衡量胎儿生长发育指标及其动态情况,及早诊断FGR。
(1)子宫长度、腹围值连续3周测量均在第10
百分位数以下者,为筛选FGR指标,预测准确率达85%以上。
(2)计算胎儿
发育指数。胎儿发育指数=子宫长度(
cm)-3×(月份+1),指数在-3和+3之间为正常,小于-3提示可能为FGR。
(3)于
孕晚期,孕妇每周增加体重0.5kg。若体重增长停滞或增长缓慢时,可能为FGR。
应用
B超测定胎儿身体不同部位的数值,包括胎儿头臀长,胎头
双顶径头围、胸围、腹围、
股骨长等
参数值作为生长指标,以评估
胎龄及胎儿生长情况。利用头围腹围比值(HC/AC)可发现85%的FGR。正常发育胎儿HC/AC于孕32周大于1,孕32~36周以后则小于1,对称型FGR比值可正常;不匀称型FGR比值随孕周上升。
对FGR伴妊娠合并症或
并发症治疗效果不佳、胎盘功能低下者,虽妊娠未达37周,需终止妊娠。应进行
羊水检查胎肺成熟度,并给
地塞米松促胎肺成熟,按宫颈条件决定引产方式。如功能低下,胎儿宫内缺氧严重,应考虑剖宫产术。
IUGR儿的
围生期死亡率较同期正常围生儿高4~6倍。在
妊娠期给予适当的早期治疗能使IUGR儿围生期死亡率自25.5%下降到10.6%。其中较重的
先天性畸形或
遗传病常造成死胎、早产、宫内窘迫、或
新生儿窒息,是IUGR儿死亡的原因。如胎儿无上述先天异常,由其他因素所致的IUGR,只需能得到较早期的正确诊断,通过适当治疗,均能存活到
足月分娩。
此外,IUGR儿
皮下脂肪少,出生后体温不易维持。由于体温低,易发生
硬肿症。一般IUGR儿出生后度过刚出生时一些不良
预后,在最初的一周内
生长发育可较正常新生儿为快,但以后生长速度就减慢,至5岁时,可比正常儿体重低20~25个
百分位,且智力发育显著较差。